女性婚前性行为受禁的贞洁规范

第二性

女性婚前贞洁规范是一种社会规则,要求女性将性留待婚姻,同时允许男性享有更大的自由。它的影响不仅在于禁令——它塑造女孩的期待,使婚姻显得像是一种拯救,也让女性更难追求身体和经济上的独立。本书将这种规定的理想与多样化的实践区分开来,但指出,该规范有助于维持女性作为依附者而非自主主体的地位。

定义与双重标准

这一规范使女性的性行为受婚姻约束,而男性并不受同样的约束。本书指出,被主要以女性身份界定的女人被要求通过这一角色证明自身,而作为劳动者和公民的男人则获准享有婚姻生活之外的乐趣。因此,婚姻呈现出的不只是相互结合,也是一种将女性欲望限制在社会认可的生育与家庭生活之中的制度。

这种对照并非只是行为规则上的差异,而关乎谁被承认为拥有既定社会功能以外欲望的个体。这一规范在婚前缩窄女性的选择;它将女性的性视为要转入婚姻之物,也可能继续限制女性在婚姻中的性关系自由。

求偶、处女状态与婚姻

这一规范在实践中并非普遍适用。本书指出,有些社群并不要求新娘保持处女状态;在法国某些地区,婚前贞洁也不是必要条件。曾有过性经验的女性和未婚母亲,有时反而比其他女性更容易找到丈夫。在同情女性解放的圈子里,女孩也可能享有与男孩同等的性自由。这些例子表明,尽管这一规范仍然影响深远,其具体形态会随社会而异。

与这些例外相对,家长式道德要求新娘以处女之身步入婚姻。丈夫的权利被界定为排他性占有,处女状态则被赋予道德、宗教和神秘意义。法国某些地区,丈夫的朋友会在新房外等候,唱歌欢笑,直到丈夫出来;另一些记述则称,次日早晨,那块床单会展示给父母和邻居。本书将这些习俗视为对私人性期待的公开强制——新娘的身体被用来证明她符合规范。

婚礼仪式使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公开场合中,婚姻象征着一种具有社会与象征意义的结合;私下里,配偶则作为具体的个体彼此相遇,旁观者却回避这一结合的性现实。本书指出,当社会或宗教声称要代替当事人的自由以及彼此的相互承认,为性关系提供正当性时,婚姻或许会将一种关系正式化,却不能确保双方拥有平等的性关系自由。

求偶与经济依附

这一规范因一种期待而得到强化——女孩应为婚姻做准备,而不是像男孩一样平等地发展自身能力。本书描述了灰姑娘故事持续存在的吸引力——人们鼓励女孩期盼一位富有而有权势的丈夫带来幸福、提高她的社会地位。这种希望可能使她们偏离教育与职业发展的道路。准备不足会让女性在工作中缺乏保障,进而强化人们对婚姻必要性的看法;保护的承诺因此重现了它看似要解决的依附处境。

这种压力并非单纯源于个人偏好。男性的经济优势、社会声望,以及婚姻所承载的价值,都促使女性寻求男性的认可。进入有偿工作岗位的女性仍面临不平等条件,也难以兼顾工作与家庭责任。理想中的美满婚姻看似提供了另一条出路,但本书强调,这种结果极为少见,而且可能掩盖许多仍然经济依附于男性的女性所承担的代价。

法律、习俗与不平等的自由

法律地位与习俗共同塑造女性的处境。例如,对罗马法的叙述讲述了女性如何从属于家庭权威,以及限制她们支配财产的监护制度。后来婚姻法的变革可能改变女性的正式地位,却未必能立即撼动那些限制其实际独立的习惯与经济安排。更广泛地说,纸面上的权利本身并不能赋予女性平等掌控自身生活的权力。

本书还追溯了父权婚姻法在法国的长期影响。《拿破仑法典》确立了丈夫对妻子人身和财产的权威,限制了妻子的民事能力,并对婚内不忠采取不平等的处理方式——妻子面临更严厉的惩罚,而丈夫只有在较为有限的情形下才会被追究。1826年离婚被废除,1848年又遭拒绝,1884年恢复,但仍然难以实现。即便在1938至1942年间妻子服从丈夫的义务被废除之后,配偶间仍未实现平等。这些法律上的不平等,构成了维护女性性方面体面与婚姻依附的社会环境之一部分。

对女性生活的影响

这一规范属于一种更广泛的社会结构——它引导女性走向婚姻与母职,同时限制她们自由界定自己的目标。在本书的存在主义论述中,每个人都是自主的自由主体,其生活通过各种计划与行动逐渐形成;当这种自由被局限于内在性,并被视作服务他人目的的客体时,压迫便由此产生。当贞洁规范使女性的价值取决于被分派的性角色以及她与丈夫的关系时,它就助长了这种限制。

由此产生的限制与日常生活的组织方式相互交织。本书将女性无偿的家务描述为重复劳动——它一再延续同样的任务,而不是通过新的计划开辟未来。本书还描绘了农村妇女肩负的沉重负担——她们兼做田间劳动、照料牲畜、准备膳食、料理家务、经历妊娠并照顾孩子,往往没有休闲时间,也无暇顾及自身健康。女性贞洁规范并非书中所述所有负担的成因,但它是更广泛社会秩序的一部分;这一秩序将女性引向婚姻与家庭责任,同时给予男性更多进入公共生活、规划独立未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