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木镇

反美阴谋

枫木镇被描绘为富裕的郊区,与罗斯一家在纽瓦克租住的五居室公寓形成对照。当地的犹太人社区以大房子、绿草坪和凯迪拉克汽车为标志,但其中一个家庭也揭示了这番成功景象背后繁重的劳动和家中的权威。

郊区环境与阶级对比

罗斯一家仍住在纽瓦克一套二楼公寓里时,那些从事农产品批发生意的叔叔们则住在枫木镇的犹太人社区。每个人都拥有一幢白色大房子,带百叶窗,采用殖民地式建筑风格,配有绿草坪,车库里停着一辆擦拭得锃亮的凯迪拉克。这里呈现的不只是城市与郊区的差异——它把罗斯一家的有限家境,与犹太人经济成就显而易见的一种表现并置起来。

这种差异也反映了彼此竞争的成功观念。蒙蒂·罗斯是一位魄力非凡的企业家,而赫尔曼·罗斯虽然自豪好斗,却满足于靠自己有所成就,而不去毁掉周围人的生活。因此,枫木镇既象征物质上的进步,也象征着赫尔曼曾在兄弟身上抗拒的那种雄心勃勃、盛气凌人的性情。

蒙蒂·罗斯的家庭

蒙蒂·罗斯的富裕生活建立在艰苦的劳动之上。他从十四岁起就在米勒街市场上夜班,傍晚五点左右到岗,第二天早上九点才回家吃饭睡觉。他的女儿琳达和安妮特境况比罗斯家的男孩们宽裕——她们衣服很多,就读于哥伦比亚高中,那里许多犹太学生也来自家境殷实的家庭。车库里的第二辆车供蒙蒂的妻子和已经成年的孩子使用。

蒙蒂的母亲也住在这栋房子里。她的衣服由事业有成的儿子买,但她主要只在犹太历新年期间和星期日全家外出时穿。她对遵守犹太洁食规矩的要求限制了她在餐馆里能吃的东西;她只点面包和水。即便在那里,她仍保持着服务他人的习惯——看见一名餐馆侍者正费力搬运一摞餐具时,她便起身要去帮忙,蒙蒂赶紧把她拉了回来。

劳动、权威与家庭日常

富裕并没有让家务劳动从家庭生活中消失。一名黑人妇女每周乘公共汽车从纽瓦克来打扫两天,但蒙蒂的母亲仍会趁家里没人时擦洗厨房和浴室的地板,还会用搓衣板洗衣服,尽管装修完毕的地下室里已经有一台本迪克斯家用洗衣机。这番对照让家中的舒适条件显露出来,同时也展现了旧习惯和劳动分工如何在这些条件之中延续。

蒙蒂的妻子抱怨说,他白天睡觉,晚上不在家。家里其他人都觉得他不在家对她而言是件好事,甚至比她新买的奥兹莫比尔还要让她受益。因此,枫木镇富裕的家庭生活图景中暗藏着一种张力——这个家庭拥有汽车、漂亮衣服和宽敞的大房子,但其生活节奏却围绕着蒙蒂在市场的劳动,以及他对共同生活的家人的权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