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避孕合法化
第二性法国避孕合法化被描述为女性法律与实际处境中一项迟来已久的变革。《第二性》将这一日期定为1967年,也就是该书法文版出版十八年后,并将生育控制与一个更广泛的问题联系起来——女性能否通过自己的计划行使自由。依照书中的论述,法律变革固然重要,但单凭这项变革并不能消除照护、工作和社会期待的不平等分配。
历史延迟与著作背景
在引言中,避孕合法化被置于一段简要的时间跨度中,以呈现该书1949年出版时的处境与写作时的条件之间的距离。西蒙娜·德·波伏瓦当时三十八岁,获得选举权仅一年;法国女性还要等到1967年才能合法避孕,等到1975年才能合法堕胎。这一时间顺序将生育控制置于一系列仍未向女性开放的权利之中,尽管女性的政治和社会机会已开始发生变化。
引言也提醒读者,不应把此后的进步视为已经彻底完成。到2010年,女性的机会已大幅增加,但厌女症与性虐待仍然存在,这意味着不能将1949年以来的变化简单解读为一场确定无疑的最终胜利。避孕合法化属于这段变革史的一部分——它对女性自主至关重要,却不能单独衡量女性是否享有平等自由。
生育限制与自由
该书的存在主义框架解释了生育控制为何具有超越健康或私人选择的意义。书中认为,每个主体都通过自己的计划和开放的未来实现自由。然而,在一个迫使女性处于他者地位、将她们限制于内在性的世界里,女性虽被视为自主的存在,却仍受到这种压力。与此相对,生育控制关系到女性能否塑造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任由社会强加的命运缩窄人生可能性。
这一论点并未将女性处境归结为生理因素。该书明确反对生物、心理或经济命运决定女性人生的前提,并主张将这些层面与女性气质的历史形成及女性的社会地位一并考察。避孕之所以与这一更广泛的探究相关,是因为妊娠与母职是在特定法律和社会条件下经历的,而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命运。
工作、照护与时间的不平等分配
关于劳动的论述说明了为什么生育控制本身不足以保障独立。该书将家务描述为反复进行的劳动——它使现状得以延续,却不产生持久的新成果。书中对法国农妇的描写,具体呈现了劳动的分配方式——她可能要照料牲畜,在田地和菜园劳作,准备饭菜,料理家务,照顾孩子,同时还要接连怀孕。她的一天从黎明开始,田间劳作和家务持续至傍晚;这番描写突出了她劳动范围之广,也表明她几乎没有时间做其他事情。
该书还描述了这种工作负担带来的后果。乡村女性往往没有时间照料健康,包括在妊娠期间;她们也很少享有丈夫可能拥有的闲暇,例如走亲访友、去咖啡馆、玩游戏、打猎或捕鱼。合法避孕可能减轻这类负担的一个来源,但相关论述并未表明它会自动重新分配育儿或家务责任。依照书中的论述,这些责任仍几乎完全由女性承担,使她们更难兼顾家庭生活与有偿工作。
法律权利与独立的条件
该论述区分了形式上的可能性与实际的自由。女性工作或许能为她们提供摆脱对婚姻依赖的途径,但许多人仍受到压力,被要求将婚姻视为获得安全感和社会地位的主要道路。书中指出,女性希望兼顾职业与家庭生活,而不必被迫为两者都付出令人筋疲力尽的努力。在这一情境下,避孕在法律上的可获得性意义重大,因为生育决定会影响女性尝试兼顾两者的条件;但这本身并不能消除经济不平等,也不能消除将家庭责任置于女性身上的社会期待。
更广泛的历史论述同样反对将解放讲成一个简单的故事。书中指出,女性历史主要由男性书写,而女性地位的变化取决于政治、经济、宗教和技术条件。书中将避孕视为家庭规模缩小的一部分;这一变化使女性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母职的奴役,同时也强调,这一变化发生在女性持续争取独立的过程中。因此,1967年的合法化应被视为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变化,而不是这场斗争的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