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
第二性西蒙娜·德·波伏瓦在论述法国大革命期间妇女的处境时,将凡尔赛妇女进军作为证据,说明工人阶级妇女曾参与公共示威,尽管她们并未领导革命,也未能获得革命的成果。这一提及也将妇女的政治行动与她们的物质角色,以及持续限制她们的性别化期待联系起来。
背景与历史语境
德·波伏瓦认为,革命并未如其自由话语所暗示的那样改变妇女的命运。革命保留了资产阶级制度与价值观,而且几乎完全由男性发动。针对这一论述,她指出,旧制度时期的工人阶级妇女可能拥有相当大的经济独立性——她们从事手工业和生产工作,家境普通的妇女也可以外出、到酒馆做客,并在生活中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这次进军以妇女劳动和社会地位的这种多样图景为背景。在乡村,妇女的劳动不可或缺,她们的利益往往与男性相同,但所承担的重担十分沉重;在其他地方,妇女也会出现在示威和骚乱中。因此,德·波伏瓦的论述区分了妇女参与革命行动与她们能否进入运动领导层、分享运动成果这两者。
进军及其意义
妇女与男性一同出现在示威队伍中,德·波伏瓦特别提到她们前往凡尔赛寻找王室成员。这一事件使妇女进入革命的公共行动之中——她们并未缺席于人群,也未缺席于与政治权威的对抗。然而,按照她的叙述,她们的参与并未使她们成为领导革命或收获革命成果的人。
因此,这次进军简要体现了该论述中反复出现的一种差距——妇女或许是集体动荡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却未能平等分享政治权力。德·波伏瓦将她们的直接行动与对其政治诉求的限制并置,强调了参与革命事件与塑造其后制度之间的差距。
参与和不平等的政治成果
德·波伏瓦将这次进军与妇女争取明确权利却受挫的努力作对照。1791年,奥兰普·德·古热提出《妇女和女公民权利宣言》,呼吁废除男性特权;这些努力未能成功,德·古热遭到处决。妇女俱乐部往往与男性俱乐部合并,随后被男性接管;1793年,罗丝·拉康布及一支代表团强行进入巴黎公社总委员会后不久,妇女便被禁止参加政治俱乐部。
此后出现了一些法律变革——1790年,继承法中的男性特权被废除;1792年,离婚法得以确立。德·波伏瓦称这些成果微不足道。与这次进军并读时,这些变革更鲜明地突显出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与她们的权利所获得的有限且可能被撤回的承认之间的区别。在这段叙述中,这一事件的意义,与其说是妇女已然获得解放,不如说它证明了参与革命本身并未消除妇女在政治上的从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