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马州立医院

24个比利

利马州立医院在比利·米利根的故事中占据关键位置,既是他惧怕前往的目的地,也是一次非自愿转送的地点;这次转送大幅限制了他的自由。起初,法院审议他能否协助辩护时,他的律师试图阻止他被收治于该院。后来,他被送往利马后,围绕其诊断、治疗和转送程序的争议,仍在医院审查和法院诉讼中持续。该机构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最高戒备级的限制,也在于收治于此与各方对风险、照护和法律程序的不同判断密不可分。

审前争议中的可怕目的地

朱迪·史蒂文森和加里·施魏卡特着手证明米利根不具备受审能力时,除了有罪与否,他们还面临另一个问题——他将在何处接受评估和治疗。他们担心,如果杰伊·C·弗劳尔斯法官采纳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的报告,米利根就必须被送往州立机构。利马州立医院尤其令他们担忧。他们从以前的委托人那里听说过该院的名声,并认为米利根若被收治在那里将难以生存。因此,他们反对的并非单纯是住院治疗,而是他们认为对委托人有危险的一所特定机构。

当施魏卡特提出,若米利根被收治于利马州立医院,可能会激起拉根的暴力反应时,这种担忧变得更加迫切。他回忆说,米利根在狱中听过有关该院的传闻,并把那些传闻与拉根先前针对孩子们发出的威胁联系起来。史蒂文森坚持认为,他们必须找到替代方案,尽管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建议,利马州立医院是审判前唯一合适的治疗地点。这番讨论揭示了临床建议与辩护团队对米利根能否承受该环境的评估之间的冲突。

法律条文的措辞提供了一条避开利马州立医院的可能途径。当时讨论的条款允许将精神疾病患者收治于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医院,并将利马州立医院列为法院认为适宜时可选择的收治地点。施魏卡特强调,法条并未规定利马州立医院是唯一选择。这一区别至关重要——问题不仅在于米利根是否需要接受评估,也在于法律是否允许法院选择另一家机构。因此,米利根尚未抵达那里,利马州立医院便已进入案件的核心,成为临床权威、法条措辞与辩护策略发生冲突的具体焦点。

转送与监禁

令人畏惧的转送最终还是发生了。听取克里米恩斯警长的证词后,罗杰·J·琼斯法官批准了俄亥俄州检察长提出的将米利根送往利马州立医院的动议。1979年10月4日下午两点,米利根戴着手铐和束腰锁链,被驱车送往180英里外的医院。他来不及向任何人道别,除了大卫·考尔医生。这次仓促离开带来了超出法院命令本身的个人影响——在机构之间的转移,骤然切断了他与在雅典熟悉的人以及治疗关系的联系。

访客也能明显感受到利马州立医院的严密戒备。后来的一次探访中,丹尼尔·凯斯和艾伦·戈兹伯里通过金属探测器,接受公文包检查,穿过两道带栅栏的门,并由人带领前往探访室。随后,一名警卫带米利根进来。这段记述展现了一所严格管控的机构——与外界接触须经过搜查、重重门禁和工作人员监督。探访期间,米利根保持着教师人格,并讲述了雅典发生的、后来引发一起涉嫌强奸案调查的事件,以及他被转送至利马州立医院的经过。

11月30日,艾伦县法院举行了复查听证会。听证会不对公众和媒体开放,但电视摄像机在外等候。州方的第一位证人是精神科医生弗雷德里克·米尔基。午餐休庭前,戈兹伯里将考尔医生的证词记录提交为证据,并准备传唤乔治·哈丁二世医生、斯텔拉·卡罗林医生和心理学家多萝西·特纳。这些细节表明,米利根的收治安排不仅受到监禁条件本身的影响,也通过专家证词受到争议。

诊断、治疗与所报告的伤害

听证会上,法院的认定称米利根患有精神疾病,其思维、情绪、感知、定向力和记忆均受到严重影响,并指出他对自身及他人构成风险。命令将他收治于利马州立医院,要求按照多重人格诊断为他治疗。因此,该命令明确了应指导其照护的诊断,而非将机构收治视为治疗计划的替代品。

医院此后的做法成为冲突的来源。转送一周后,米利根在法院出庭时戴着手铐;当时处于教师人格的他腼腆地笑了笑。谈及在利马州立医院的一周经历时,他说临床主任刘易斯·林德纳诊断他患有假性精神病态型精神分裂症,并为他开了斯泰拉嗪。凯斯指出,这种药物与氯丙嗪属于同一类,而氯丙嗪曾使人格分裂情况恶化。法院指示按多重人格为米利根治疗,与据称利马州立医院作出的诊断和用药之间的反差,使医院是否遵从命令的争议更加尖锐。

12月18日,米利根从医院的男性医务病区致电凯斯,称一名工作人员曾对他施以严重殴打。一名由利马州立医院所在地律师指定的诉讼监护人拍摄了宝丽来照片,记录他的伤情。次日,史蒂夫·汤普森律师探访后,医院管理方发表声明,确认米利根受了重伤。美国联邦调查局和俄亥俄州公路巡警受召展开调查,以备提交大陪审团审议。有关袭击的报告使对利马州立医院的担忧,从辩护方事前的预测转变为一项关于他被收治后遭遇的指控,不过此处所列证据并未说明调查结果。

戈兹伯里和汤普森还指控医院未遵守戴维·R·金沃西法官关于按多重人格对米利根进行治疗的命令。他们对利马州立医院官员和俄亥俄州精神卫生部提出藐视法庭动议,并要求将米利根转至限制较少的医院。与此同时,被关在高度戒备病区的米利根向一名护理人员借来铅笔,开始给凯斯写信。这些信件成为有记录可查的少数几种沟通方式之一,使他得以联系病区外的人,并描述身处其中的情况。

复查与转送争议

机构审查程序并未迅速解决争议。1980年4月14日,戴维·R·金沃西法官驳回了对院长罗纳德·哈伯德和临床主任刘易斯·林德纳提出的藐视法庭指控,并命令米利根继续留在利马州立医院。尽管辩护方试图通过藐视法庭诉讼促使医院执行先前的治疗指示,裁决仍维持了他的收治地点。

1980年10月,州政府宣布将逐步停止把利马州立医院用作刑事精神病患者医院,并将其改为惩教部管理的监狱。州精神卫生官员随后告知检察官吉姆·奥格雷迪,米利根将改送新建的代顿司法精神中心;这是一所最高戒备级设施,其围栏和安全系统据称比大多数监狱更加严密。州政府公布这一计划后,检察官办公室撤回了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求。拟议的目的地虽有改变,但根本模式仍未改变——有关米利根照护的决定由州政府官员、检察官和法院协商作出,而将他转至限制较少的环境一事仍悬而未决。

在代顿,米利根阅读、写作和画素描,但不允许绘画。他表现良好,并期待举行180天听证会,希望弗劳尔斯法官认定他不需要待在最高戒备级机构,并把他送回雅典,让考尔医生为他治疗。他的希望直接关联着收治地点、治疗能否恢复,以及比利-U沉睡后教师人格能否回归。因此,即使离开利马州立医院后,它仍是一个参照点——是否有必要将他安置在最高戒备级医院,继续影响着他的期望和法律身份。

法律裁决推翻与持久影响

1981年4月21日,俄亥俄州第四区上诉法院就将米利根送往利马州立医院的裁决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在未通知他或家人、他本人未到场、且未给他机会咨询律师、传唤证人或参加完整听证会的情况下,将他从限制较少的环境转至最高戒备级医院,侵犯了他的权利,因此必须撤销转送命令。该裁决使程序成为这段机构经历的核心——无论当局如何评估风险或治疗,上诉法院认定,此类转送都不能以绕过听证会的方式合法进行。

收治地点问题仍未解决。5月20日,在一次180天听证会后,弗劳尔斯法官认定,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米利根缺乏公认的道德约束,熟悉犯罪亚文化,并漠视生命。他还考虑到考尔医生表示不愿接受法院施加的限制,并据此认定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并不适合。该决定展现了上诉法院坚持程序保障与初审法院评估风险及现有治疗条件之间持续存在的张力。因此,利马州立医院在叙述中的作用远不止一次住院经历——它代表了监禁、精神科分类、机构权力以及对收治安排提出异议的权利汇聚之处。

相关故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