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
存在与虚无对萨特而言,占有是人与物之间的一种结合尝试——它不只是法律权利或使用能力,而是自为存在试图在自身之外的持存物体中找到自身的一种方式。物品成为占有者生活世界的一部分,似乎承载着占有者的存在,但这种据为己有的关系无法兑现它所许诺的完整自我同一性。物仍然独立,而占有它的欲望则通向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即成为自身的根基。
超越使用与法律所有权
萨特首先追问占有意味着什么。使用无法界定所有权——人在咖啡馆里可以使用盘子和玻璃杯,却并不拥有它们;而墙上的一幅画可能属于某人,尽管他无法以同样的实际方式使用它。所有权也不只是建立在毁坏物品的权利之上。这类权利随社会安排而异——计划经济中的所有者可能无权关闭工厂,而罗马帝国的一位主人可以占有奴隶,却无权杀死他。
法律可以规范并认可占有,但萨特区分了占有的权利与据为己有的关系本身。即使一个更公正的集体秩序不再保护某些形式的个人财产,人与物之间的私人关系仍可能存在。他也驳斥了所有权不过是盗窃的说法——被盗财产可能是以不正当方式取得,也可能剥夺了他人,但这些事实并不能解释占有作为一种关系究竟是什么。小偷与合法所有者一样,都把偷来的钱当作自己的;占有理论必须解释这两种关系,而不能仅仅通过称一种关系合法、另一种关系犯罪来解决问题。
物品作为占有者的一部分
占有并非仅仅是附着在一个原本毫无变化的物品上的外部标签。萨特认为,占有似乎触及物品的存在本身——被占有之物在其主人和他人看来,都像是属于某个人。他举出一种葬俗作为例子——死者会与其物品一同下葬。死者喝过水的杯子、用过的刀以及尸体,都被当作一个死者的组成部分;依他所述,把这些物品下葬解释为为了实际用途,是这种习俗形成之后才出现的理性化。
萨特认为,同样的逻辑也有助于阐明马拉巴尔的寡妇殉葬——一个被理解为受亡夫占有的女人,在共同体眼中被视为已经死去,而焚烧标志着她从权利意义上的死亡转为事实上的死亡。无法与主人一同下葬的物品,可能被想象成有鬼魂附着。即使花钱或费力驱除闹鬼现象,房屋仍然被其前任居住者占有;按照萨特的表述,祖先拉雷斯神便是沉积在房屋墙壁和家具上的层层占有。圣物之所以重要,原因也与此相关——人通过物品与占有者相遇,因为占有建立的是一种存在的内在纽带,而非暂时的联系。
一种构成世界的关系
萨特反对一种实在论解释;这种解释把主体与客体视为彼此独立的实体,认为它们只通过外部关系相连。物仍然具有实体性并保持独立,但占有主体却带有存在的匮乏;一个实体不可能把另一个实体据为己有,仿佛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外部转移。相反,这种纽带将占有者与被占有之物统一为一个理想的二元整体。因此,渴望某个特定物品,不只是想要那个物品,也是想要在占有者与被占有之物的关系中与它结合。
所有权也赋予物品在特定环境中的位置。萨特以一盏灯为例——它不只是灯泡、灯罩和锻铁灯座,也意味着照亮书桌、书籍和桌子的能力,意味着特定的工作照明,以及深夜阅读或写作的习惯。它的意义来自于它融入这一处境。若把它从书桌和工作环境中移开,放到展销场地上杂乱无序的物品之间,它便不再是那个人的灯,而是回归到灯这一普通类别。通过占有,一个人把物品纳入功能秩序,并通过生命的延续维持它们作为占有物的地位。若这些物品被夺走,它们便不再是那个人的占有物,犹如手臂若从身体上截断,便会失去其作为身体一部分的存在。
创造、独立性与拥有的限度
萨特称占有是一种持续创造的关系。拥有首先意味着创造——占有者将物品置入个人环境的形态之中,而物品似乎通过它在其中的位置和用途而存在。在由广泛分工组织起来的社会中,货币尤其清楚地呈现了这种联系。货币本身与其说是一种占有物,不如说是占有的工具——它所代表的力量,在买下一件具体物品时才发挥作用。购买在象征意义上仿佛创造了物品,而货币则使欲望似乎能立即付诸行动。一个人站在商店橱窗前,口袋里已有钱,可能会觉得陈列的物品已经有一大半属于自己。
然而,若在任一端终止创造,它便会消失。若物品完全属于占有者,就只剩下主体性;若它完全独立,就会变成无差别的物质性。占有试图维持这两面——物品似乎是占有者自身的表达,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对象,即使占有者转身离去,它仍继续存在。一支笔可能与书写行为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仿佛完全属于自己,但它依然完好无损,也不会因所有权而改变。单是拿起烟斗并端详它,并不能确保占有;只有超越物品本身、迈向某个目的,也就是使用它,才能享受占有。
这一矛盾是萨特论述的核心。被占有之物由占有者在人的世界中奠基,并且作为流溢似乎又返回占有者身上;但它仍是自在存在,持存、不可穿透而又处于外部。占有者把自身转移到物品之中,并在那里以客观形式遇见自身,却无法消除物品的独立性。因此,占有象征着自在自为存在的理想——一种能够以自身为根基的存在。占有者试图享有自身之外稳定的存在;占有也可以成为防御他者的方式,因为属于某人的物品已经以客观形式呈现了那个人。
无法实现的理想
占有所许诺的统一始终停留在象征层面。任何据为己有的行动,都无法满足成为自身根基的原初欲望。萨特将这一限度比作弗洛伊德的病人——这个病人仅仅梦见一名士兵杀死沙皇——他把沙皇认作自己的父亲——并不能因此满足俄狄浦斯情结。所有权可以感觉上仿佛一蹴而就,却又需要一生才能实现,因为每一次使用都指向更多行动,却始终无法完成它所象征的关系。
自行车使这一连串行动变得具体。看着它、触摸它都不够;骑它也不够,即使只是为了骑而骑,最后也会让位于想骑它去办事的愿望。想象中的行动不断扩展,成为更长时间的使用和横穿法国的旅程。尽管交出一张钞票便可以确立所有权,但要在这种经验意义上实现占有,却需要一整个人生。死亡使这项事业显而易见地无法完成。占有不像吃饭、喝水或睡觉那样是一种能够满足特定欲望的具体活动;它始终是完整性的象征,而占有者无法实现这种完整性。它的力量恰恰来自拥有物品与借由物品成为那个似乎由拥有所许诺的、自我奠基的存在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