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类

自私的基因

猴类在《自私的基因》中被用来说明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记住以往遭遇如何组织社会行为,以及表面上照料无亲缘关系的幼体为何可能无益于照料者的基因。这些例子具体呈现了书中对个体行为与群体层面结果的区分;书中关于收养的讨论则提醒读者,不应把亲缘关系视为观察者能够仅凭称谓或感人的举动推断出来的东西。

识别与社会等级

书中将猴类与蟋蟀作对比——蟋蟀的争斗经历会通过一般性记忆影响后续的较量。相比之下,猴类能够识别特定对手——某个个体更可能向曾经战胜过自己的个体退让。按照这一解释,特定的经历会改变个体面对某一特定动物时适当的反应,而不只是笼统地调整对其争斗能力的估计。

这一差异也有助于说明支配等级如何形成。当彼此陌生的母鸡被放在一起时,它们起初会争斗;随着每只母鸡逐渐了解自己相对于其他个体的位置,公开争斗便会减少。书中指出,成员稳定的母鸡群体中严重争斗很少,产蛋量也高于成员不断变动的群体。不过,书中提醒,不应把等级制度本身说成具有进化功能——等级制度是群体层面的模式,而选择作用于个体行为。书中提出的相关解释,转而着眼于对手能够彼此识别并记住对方的争斗中所采取的策略。

亲缘关系、收养与失准的规则

关于收养的讨论将猴类行为置于更广泛的亲缘导向照料论述之中。书中称收养雌性为“姨母”,只是为了质疑这一称谓——观察者往往没有证据表明她确实与孤儿有亲缘关系。如果双方没有亲缘关系,这种照料可能是行为规则失准的结果,而不是对收养者自身基因有利的进化适应,因为用于照料孤儿的时间和精力原本可以投入亲属或未来的后代。书中认为,这类情况或许过于少见,因而选择未能使母性照料变得更有选择性;书中还指出,孤儿往往不会被收养,只能死去。

更引人注目的例子涉及丧子的猴类母亲——她们带走另一只雌性的幼崽并照料它。作者将此解释为可能的双重失误——收养者承担了照料的代价,而幼崽的母亲则摆脱了这一负担,或许能更早生育另一个幼崽。书中将这一解释视为尚未解决的问题,而非定论。书中呼吁研究这种行为发生的频率、收养者与幼崽可能具有的亲缘程度,以及幼崽的母亲是否可能从收养中受益,甚至促成收养。书中还记载了一种看法,即收养或带走幼崽可能提供育幼练习机会,但并未确定这就是答案。

生物学与文化中的亲缘关系

猴类的例子与更广泛的区分相并列——一方面是遗传亲缘,另一方面是文化所理解的亲缘关系。人类通常通过称谓、正式婚姻、书面记录和记忆来确认亲属关系;社会人类学家可能将亲缘关系视为一套主观与文化观念,而非遗传关系来研究。书中提出,家庭义务、祖先崇拜、血仇和氏族间战争等做法可以用书中的遗传学论述来解释;对于禁止近亲性关系或繁殖的规范,书中则提出了不同的解释——避免近亲繁殖相关的隐性基因造成有害影响,而非促进利他行为。

对于动物,书中提出的问题是——哪些简单的行为规则能够促使动物照料近亲,而不要求它们有意识地计算亲缘程度?帮助与自己相似个体的倾向,平均而言或许会使援助指向亲属;但环境变化时,这种倾向也可能失准,例如某个物种开始生活在更大的群体中。这一论点并未将猴类收养视为具有人类式道德意图的证据,而是将其作为考察某项规则在何种线索和条件下发挥作用的案例。

在基因中心论证中的作用

猴类帮助该书将可观察到的社会模式与针对该模式提出的进化解释区分开来。识别能力可以使个体的行为取决于某个特定对手的身份和过往经历;收养表面上看似慷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符合收养者的遗传利益。这两个例子都没有把群体利益视为自然选择的行动者。相反,它们支持该书对个体行为的强调,并说明有限的利他行为可能在何种条件下通过亲缘关系产生。

这一论述依赖于谨慎区分。诸如“姨母”这样的社会称谓并不能证明生物学上的亲缘关系;在群体层面看似有益或富有同情心的行为,本身也无法揭示它为何持续存在。通过并置记忆中的争斗与原因未明的收养,书中借助猴类说明,如何以另一个问题来检验人们熟悉的社会解释——哪些个体的基因可能得以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