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州第44号行政命令

杜鲁门

密苏里州第44号行政命令是州长利尔本·W·博格斯发布的声明,要求摩门教徒离开密苏里州,否则就会被“灭绝”。该命令发布之际,暴民暴力和强制迁离正在1833年发生;它使杰克逊县的迫害变成了由州政府明确支持、要求整个宗教群体迁离的命令。

事发背景

到1833年夏天,杰克逊县有一千多名摩门教徒,约占当地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的领袖约瑟夫·史密斯宣布该县是圣地,并指示要把独立城建成他们的锡安城。由于担心摩门教徒可能控制秋季选举,一场在法院举行的大型集会宣布,他们不再受到欢迎。 暴力从袭击摩门教机构和个人升级为驱逐家庭。一群暴徒砸毁印刷机,并给一位主教涂上柏油、粘上羽毛。武装骑手袭击蓝河沿岸的聚居地,将妇女和儿童赶出家园,烧毁庄稼和谷仓,并鞭打男子。另一次冲突中有三人被杀。这道命令是在这场已然发生的暴力行动中出台的,而不是源于一场关于定居或选举的和平争端。

命令与驱逐

11月12日夜间,一场壮观的流星雨被许多人解读为驱逐该地区摩门教徒的征兆。一千多人被迫离开家园,越过密苏里河,被赶到北面人烟较少的地区。记述称,他们在那里继续遭受迫害,但情况出现了一个重要变化——流离失所的摩门教徒奋起反抗。 博格斯曾是独立城的店主,后来成为密苏里州州长;他调集民兵,并宣布,为了公众利益,所有摩门教徒必须离开该州,否则就会被“灭绝”。这项声明使驱逐行动具有了州政府权力的效力。州长没有保护那些已被赶出家园的人,反而要求他们离开密苏里州,以此作为避免进一步暴力的条件。

后果

强制迁徙并未终结冲突。流离失所的群体在河以北继续遭受迫害,而记述将随之而来的暴力称为一场宗教战争,也是密苏里州的第一场内战。直到1839年摩门教徒离开前往伊利诺伊州,冲突才告结束。 1841年,所罗门·扬和他的小家庭抵达时,这些事件已是刚发生不久的往事。然而,该地区仍然笼罩在暴力的阴影中——1842年,一名孤身刺客——记述称他可能是摩门教徒——悄悄走到独立城一扇窗前,开枪射击博格斯,险些将他杀死。这一事件凸显了冲突在记忆中延续及其留下的后果;不过,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这起枪击是奉命令实施的,或是该命令的直接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