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选择性兵役法》
杜鲁门1917年《选择性兵役法》体现了哈里·S·杜鲁门原本多么容易选择不参战。1917年美国参战时,他已经超过该法规定的年龄上限两年;因此,他选择参战被描述为个人决定,而非其处境必然导致的结果。
该法与杜鲁门的处境
杜鲁门在1917年春天年满三十三岁。文中指出,他比新颁布的《选择性兵役法》规定的年龄上限大两岁;这是他本可以留在密苏里州格兰德维尤农场的若干原因之一。此外,他离开国民警卫队已近六年,视力未达到军队标准,而且是母亲和妹妹唯一的供养者。除了这一年龄界限,文中没有详细说明该法的其他规定。
一道界限,而非全部解释
年龄上限有助于说明战时征召与杜鲁门决定响应征召之间的距离。他的农务责任本身也构成一种爱国理由——伍德罗·威尔逊曾说,农民对战争和国家的命运负有责任。然而,正如文中强调的,杜鲁门有多种理由可以留在家中。威尔逊于1917年4月呼吁国会宣战后不久,他选择了参战。
这一选择的后果
杜鲁门离开农场,并把照料母亲的责任交给了妹妹玛丽·简·杜鲁门。她后来回忆说,家人熬过了分别的日子;这番回忆凸显了家中承担的代价——她接下了自父亲去世以来一直压在杜鲁门肩上的责任,而她自己的生活也因此改变。因此,该法规定的年龄界限标示出他作出选择时的处境,而文中着重强调的是这一决定本身,以及它转移给家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