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

杜鲁门

《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是哈里·S·杜鲁门早期参议员生涯中的一项重要立法考验——作为州际商务委员会成员,他全力投入这项旨在打击公用事业垄断集团的法案。围绕法案的斗争使他接触到高强度游说和知名公用事业公司高管,也让他宣称的听取各方意见的承诺与参议院工作的实际要求并置。

背景与目的

杜鲁门在新政第二个百日期间进入全国公共生活,投票支持了包括《瓦格纳劳资关系法》、工程振兴署、《社会保障法》和农村电气化在内的措施。他对《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的工作,超越了那些大多未公开讨论的投票。在州际商务委员会,他协助制定针对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及其被认为所维持的垄断集团的立法。

这场较量使他接触到规模空前的游说活动;在密苏里州担任县法官时,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场面。公用事业公司的游说团在梅弗劳尔酒店的一套房间里设立总部,围绕参议院的审议协调游说活动。

听证会与游说活动

委员会听取了这项拟议法案的知名反对者的意见,其中包括联邦与南方公司总裁温德尔·威尔基,以及曾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的约翰·W·戴维斯。杜鲁门表示,他会接受游说者的宴请,但由自己作出判断;他还坚持认为,只要目的是了解全部事实,就应允许任何人发言。他的做法是听取倡议者的意见,但不把接触机会视为支持承诺。

施压并未止于听证室。持有公用事业公司股票的选民寄来了三万封信件和电报;杜鲁门称之为一场“宣传炮火”。他后来声称自己烧掉了这些信件;他的秘书米尔德丽德·德赖登却不记得发生过这样的焚烧。公用事业公司的游说团还派代表前往堪萨斯城接触汤姆·彭德加斯特;他显然站在他们一边。杜鲁门说,这番努力未能改变结果。

参议院通过法案与杜鲁门的立场

六月,该法案以大幅优势在参议院通过。杜鲁门被列为赞成票配对——由于被一项叙述称为重要事务的事情牵绊,他已安排好,如果结果看起来接近,就投票支持这项法案。那件事是开车送贝丝·杜鲁门和玛格丽特·杜鲁门回独立城过夏天;在华盛顿待了五个月后,她们已经受够了。

这一事件展现了杜鲁门如何在听取证词的同时,对立法持有明确立场。他没有拒绝与游说者或有影响力的证人接触,但他把倾听描述为获取事实的方式,而非判断的替代品。他在委员会对该法案的工作,标志着他早期接触全国性游说活动,也表明他如何应对其压力,同时仍支持法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