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鲁门对原子弹使用的限制立场
杜鲁门杜鲁门对原子弹使用的限制立场是一项克制原则,而非绝对放弃使用——他表示,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应使用这种武器。这一立场的核心,在于他区分了普通武器与一种会以截然不同的巨大规模杀害平民的武器,并坚持相关决定仍应由总统负责。
秘密情报与战时抉择
1943年,参议院调查人员追查曼哈顿计划中去向不明的开支时,杜鲁门向陆军部长亨利·史汀生询问这一秘密研发项目。史汀生说,只有少数人知道此事,并向他保证,该项目有一项具体而独特的用途。杜鲁门接受了这一保证。到了7月,他已掌握足够信息,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性质;对于汉福德附近涉及征用近50万英亩土地的大规模征地,他甚至还安慰了刘易斯·施韦伦巴赫。
了解该项目并未立即使原子弹成为杜鲁门军事规划中的明确核心。1945年6月,他在日记中将选择描述为入侵日本,还是轰炸并封锁日本,并称这是迄今最艰难的决定;这篇日记没有提到S-1。在白宫举行的入侵计划会议上也没有提及原子弹,当时乔治·马歇尔将军概述了一项分两个阶段展开、从九州开始的行动,并估计首个30天的伤亡可能与吕宋岛战役相当,约为31,000人。这一事件表明,限制使用武器的问题逐渐浮现之际,入侵计划及其伤亡估算带来了切实压力,但并未显示杜鲁门当时已决定原子弹在这一抉择中应占据何种位置。
从军事武器到人类后果
史汀生的一份备忘录明确指出了即将问世的武器具有何等规模的破坏力——预计四个月内就能完成,一枚原子弹便可摧毁整座城市。美国和英国共同参与了原子弹的研发,但当时只有美国具备生产能力;史汀生警告,这种优势不可能长久维持,苏联或许几年内就能开始生产。
在后来一次有关应由谁掌管原子弹的讨论中,杜鲁门以鲜明的措辞表达了他的克制立场:“我认为,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们不该使用这东西。”他称其为“一种下令使用时必须慎之又慎的可怕武器”,其破坏力前所未见,并表示它会消灭妇女、儿童和手无寸铁的人,而非用于普通军事目的。这项原则并未将所有武器视为在道德上等同。它首先关注的是这种武器预期会给人类带来的后果。
这些话标志着一种变化。此前,杜鲁门曾将原子弹称为与其他武器无异的军事武器,并将广岛和长崎视为军事目标。在这次谈话中,他不再这样说。这段记述展现了他对这种武器的描述发生了显著转变,但并未证明他否定了战时使用原子弹,或采取了禁止今后任何情况下使用原子弹的绝对立场。
总统控制权与授权范围
这场讨论发生在有人请求将原子弹的保管权移交给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之际。请求方主张,负责使用原子弹的军事领导人应将其掌握在手中,部分原因是为了熟悉原子弹并统一指挥。杜鲁门打断了请求内容的宣读,说:“我自己会读。”戴维·E·利连索尔随后指出,这是一个涉及广泛政策的问题,责任应由总统承担,因为总统既是三军统帅,也是首席行政长官。
杜鲁门的思路将控制权与克制联系在一起。他说,原子弹必须与步枪和大炮区别对待,并反对为让军方熟悉它而随意移动原子弹:“现在不是把原子弹拿来随便摆弄的时候。”因此,他的立场不仅涉及使用原子弹的门槛,也涉及谁有权对这种武器行使权力。这段记述记录了他反对将原子弹作为普通军事装备处理,同时肯定了总统所承担的特殊责任;但并未描述一套完整的法定或行政控制框架。
意义与范围
这项立场在军事权力的行使过程中设定了道德界限——必要时仍可能有理由使用原子弹,但其对平民造成的破坏,使相关决定不同于使用常规武器。它也使总统责任不再只是形式上的指挥职责。杜鲁门坚持区别对待这种武器,将权力与一项义务联系起来——权衡使用原子弹会对战场之外的人造成何种影响。
现有证据有意将这一界限保持在狭窄且未解决的范围内。杜鲁门没有宣称永远不得使用原子弹;他说的是,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应使用。这里的记录也没有说明应由谁判定是否必要,或规定作出判定的标准。它所呈现的是重心的一项重要变化——从早先将原子弹描述为一种武器、将其目标称为军事目标,转向明确承认它会波及妇女、儿童和手无寸铁的人,并要求不得将它当成另一种普通的战争工具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