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与母职的矛盾经验

第二性

本书并不把妊娠与母职视为单一且不言自明的命运,而是将其视为充满内在矛盾的经验。妊娠似乎可以拓展女性的生命并赋予其目标;但也可能使她感到自己被无法掌控的力量占据。分娩带来一个新生命,却并未带来对拥有孩子或必然爱上孩子的想象中的确定感。母职可以成为亲密感与社会认可的来源,但也可能意味着责任、疲惫与依赖。这些矛盾表明,生育是一种受到意识、人际关系和社会安排塑造的身体经验,而非对女性身份的固定定义。

妊娠作为一种矛盾交织的经验

妊娠在女性的体验中交织着相互对立的意义。胎儿既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又像是利用她身体的异物;她孕育并拥有胎儿,却也可能反过来感到自己被胎儿占据。成长中的孩子可能象征着一个令她自豪、使她感到自身生命广阔的未来,但同一个未来也可能威胁着要遮蔽她的身份。随着身体变化,她仿佛同时在超越自身,又退回自身之中——妊娠意味着创造,却也使女性感到自己被局限于身体生命的条件之中。

本书强调,这种矛盾是在具体而不确定的阶段中经历的。起初,孩子可能主要存在于想象之中,而女性直接感受到的则是身体变化。停经、体重和乳房的变化、头晕与恶心,可能让她怀疑自己已经怀孕,却不足以使她确切地感知到这一点;有时,需要医生来确认。即使女性想要孩子,她的身体也可能仿佛在抗拒这一过程。本书将呕吐作为一种身体症状加以讨论,同时指出它也可能表达内心冲突,并引用精神分析的解释,认为对妊娠或胎儿的敌意可能使呕吐加剧。这些解释属于本书的讨论内容,并非对所有孕妇经验的普遍说明。

这种矛盾也被置于生育生活更广泛的负担之中。月经可能使女性强烈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既晦暗不明,又部分地显得陌生;妊娠与分娩则带来更多要求与风险。本书将妊娠描述为使人疲惫的劳作,指出它不一定会给女性个人带来益处;本书也称分娩既痛苦又危险,并指出其负担因健康、营养与社会条件而异。在本书看来,这些身体事实与女性处境息息相关,但并不构成不可改变的命运,也无法单独解释女性为何处于从属地位。

分娩、分离与作为个体的孩子

孩子的出生并不会自动消除妊娠中的矛盾。母亲可能会对在自己体内形成的生命感到惊奇,但当孩子离开身体、与自己分离时,也可能感到悲伤。她想象中无限的孩子,如今成了一个有限、脆弱、不断提出要求的新来者;她与孩子并无共同的过去,也可能惊讶于自己最初的冷淡。初次相见时,惊奇与失望可能并存,因为孩子的真实存在并不会简单地实现母亲的遐想。

本书区分了生下孩子与更充分意义上创造一个人。母亲使孩子来到世上成为可能,却无法决定孩子将要确立的存在与自由。孩子并非一件由母亲赋予目的的完工之作。母亲可能希望孩子成为英雄,也可能担心他会受到身体脆弱性的影响;这些相反的想象表明,她意识到未来的个体既充满可能,也受到偶然因素制约。生育使她与生命循环相连,却也让分离与自身死亡变得更容易想象。

本书的叙述也反对把母爱视为即时而一致的情感。哺乳可能在分娩造成分离之后重新带来亲密感,并让母亲延续平静而充实的感受。然而,新生儿的存在也可能使她不安。本书引用的一则叙述描写了一位母亲——她能够欣赏女儿的种种细节,却并不觉得这种欣赏就是爱;随着彼此相认、开始交谈,以及她逐渐把孩子视为自己的女儿,两人的关系也随之改变。这个例子表明,依恋可以逐渐发展,而非在出生时便以完整形态必然出现。

责任、冲突与社会条件

妊娠之后,母职带来另一种要求——孩子成为一个对母亲有所需求的人,照护工作也需要母亲主动承担。有些女性原先在医院里与婴儿相处时无忧无虑,回家后却开始觉得孩子是负担。哺乳可能令人痛苦或不情愿,母亲也可能担心哺乳会损害自己的身体;孩子似乎会威胁她的自由感与自我感。本书将这种敌意描述为母亲经验中可能出现的一部分,而非普遍状态;书中还指出,母亲可能凭借责任意识努力克服这种敌意,并因此感到悔恨与焦虑。

母子关系不只受母亲与孩子本身影响。母亲与自己母亲的关系也可能影响她的经验——本书引用一位哺乳母亲的经历,她在母亲来访期间乳汁停止分泌;与此同时,她寻求帮助,也嫉妒别人照料婴儿。婴儿的父亲及其所促成的情感,同样会产生影响,经济与情感处境也不例外。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可能使孩子显得是负担或安全感的来源、限制或解放的形式。本书强调这些具体情境,因而质疑仅凭生物学纽带就能决定母职感受的观念。

本书将母亲的经验与劳动分配及生育选择联系起来。当许多妊娠是被迫的,而女性又必须在缺乏支持的情况下抚养孩子时,母职责任尤其沉重;当女性能够选择是否生育,并在妊娠期间及育儿过程中得到帮助时,这些负担便可能减轻,也更容易与有偿工作并行。然而,本书指出,照料孩子与操持家务仍几乎完全落在女性身上;在男性认为家务低人一等的地方,兼顾家庭与工作尤其困难。因此,母职不只是一种私人关系——其实际要求受到习俗、法律与经济生活的安排。

生育、选择与女性处境

本书认为,生物学资料对于理解女性处境不可或缺,但不足以界定女性,也不足以证明两性之间存在等级差异。身体通过意识、行动与社会获得切身的现实意义;生物能力则在经济、社会与心理情境中取得意义。这个框架也适用于生育——妊娠与分娩的身体负担确实重要,但其后果部分取决于妊娠是否出于自愿、照护工作如何分担,以及社会支持是否存在。

对堕胎的讨论尤其具体地呈现了生育与自主之间的冲突。本书谴责一种社会虚伪——社会一方面把堕胎视作不可言说之事,另一方面堕胎却十分普遍;本书并指出,刑事化迫使女性求助于秘密实施的堕胎,面临严重风险。本书将这种处境与在诊所由合格专科医生实施的堕胎相对照,并引用医学观点,称与刑法所造成的非法处境相比,前者危险性较低。本书还批评一种社会秩序——它坚持保护胎儿,却忽视孩子出生后的处境,并让父母得不到足够支持。这些论点把对妊娠的控制与女性的健康和自由联系起来,而不是将母职视为仅凭生物学便可决定的义务。

最终呈现的图景有意保留了矛盾与未决之处。妊娠可以使女性感到与生命融为一体,并带来受到社会尊崇的身份;但本书称,如果把这种认可误认为彻底的自我实现,它便是一种幻象——孩子不是一件其存在能够证明母亲自身价值的财物。母爱与敌意、亲密与分离、满足与牺牲并未被呈现为彼此排斥的结论。重点正在于它们能够并存——母职的意义产生于切身的身体经验与特定的人际关系,也产生于可能加重或减轻其负担的社会条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