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职的自然使命神话

第二性

母职作为女性天然使命的神话,将生育能力转化为社会归宿——因为女性能够生育,社会便期望她们渴望成为母亲、从中获得满足,并围绕母职安排生活。本书驳斥这一连串假设。妊娠和照料会带来实际影响,但生物学和被假定存在的母性本能都不能决定女性必须作何选择;只有当母职是女性在也能行动、工作和追求自身目标的人生中自愿承担的责任时,它才可能有意义。

从生育能力到社会归宿

这一论述区分了生育这一事实与社会附加其上的意义和负担。妊娠带来的要求因社会安排而异——如果女性在得不到帮助的情况下被迫多次妊娠,母职责任便会令人不堪重负;而生育选择权、妊娠期间的支持和育儿照料,则能减轻这些责任,使其与工作相协调。因此,这种负担并非不可改变的女性宿命,而是由谁掌控生育、又由谁被期待承担照料责任所塑造。

历史上,女性的生育能力很少受到调控。古代虽有避孕方法,但相关知识仍受到限制;史料记载,在漫长时期内,女性的生活可能成为一连串接连不断的妊娠。人们普遍期待女性年纪轻轻便结婚,并尽可能多地生育;婴儿死亡率则减少了存活下来的孩子数量。这段历史揭示了所谓天然使命背后的制度力量——当女性无法有效掌控生育要求时,生育能力便成了社会义务。

本书还质疑生育本身会赋予女性更高意义这一假设。在对早期社会的叙述中,分娩和哺乳是自然机能,而不是个人通过自由确立目标的项目。当女性因为家务被视为与母职相宜而被局限于其中时,这些劳动便只是在重复生活,而非开创未来——女性被留下来维持生命和家庭日常,而他人则占据更受公共认可的创造与建设工作。问题不在于照料没有价值,而在于照料被用来代表女性的全部存在。

经济与家务劳动机制

历史叙述将女性的从属地位与生产和财产的变化联系起来,而非仅仅归因于母职。在石器时代,家务劳动可能包括制陶、纺织和园艺,这些活动使女性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新式金属工具和犁的出现,农业扩展,密集劳动变得更加重要。私有财产与父系继承相伴而来,女性的地位也随之改变——与男性的生产劳动相比,家务劳动地位下降,女性则受制于家庭权威及其财产安排。本书将此描述为一场历史性失败,而非女性身体所带来的必然后果。

这一差异很重要,因为生育劳动与生产劳动不能被视为可以互换。本书反对将女性解放简化为女性的工作能力——女性是劳动者,但她们的生育职能也会影响个人生活和社会经济。仅仅把对女性的责任从家庭转交给国家,也不能保证自由;国家可以动员女性承担生育劳动或生产劳动,同时维持男性支配。关键问题在于谁掌控照料条件,以及女性能否继续作为个体享有自由。

婚姻中的日常安排表明,这些抽象观念如何化为现实。妊娠、育儿和家务仍主要由女性承担,而男性可能认为家务低人一等。本书所描述的法国农妇或许与丈夫有共同的经济利益,甚至能在家中行使权威,却仍要下田劳动、照料牲畜、做饭、清洁和照看孩子;她们往往黎明便开始一天的劳作,却没有与丈夫相当的闲暇。因此,母职与更广泛的劳动分配交织在一起——所谓母职的天然性,使不平等的工作负担看起来理所当然。

家务能为女性提供有限的活动空间和自我表达的机会。妻子可以通过挑选和摆放家具、监督家庭维护,以及料理家人的饮食和衣物,让家成为自己的空间。然而,这些活动未必能使她摆脱依附,也未必能赋予她独立的社会认可。重复性的任务一旦完成便会重新开始;这些工作维持着当下,却无法确立本书用来界定自由的、开放延展的计划。母职神话属于这种家庭秩序,因为它将女性的照料提升为美德,同时把随之而来的限制视为自然现象。

孩子不是良药,也不能保证满足

本书反对女性成为母亲便会自动获得满足的观点。索菲亚·托尔斯泰曾生育十余次,她在日记中描绘了一个似乎空虚无用的世界。孩子让她感到平静,也使她觉得自己被需要;她还将孩子视为自己在不平等婚姻关系中的依凭,但母职并未消除她记录下来的厌倦和悲伤。她的经历揭示了母性圆满理想与女性人生多样现实之间的差距。

本书进而指出,母职的意义取决于母亲的处境,以及她与孩子、丈夫、过去、工作和自身的关系。孩子不能成为治疗忧郁或神经症的良药,也不能被要求填补空虚的人生,或补偿失意的爱情。本书警告说,劝女性生孩子以求治愈,可能伤害母亲和孩子。负责任的母子关系需要心理、道德和物质方面的条件,使女性能够自愿承担照料责任。

这一论述的伦理核心是选择。生育孩子意味着承诺尊重另一个自由主体,而非受自然支配的非自愿义务;任何人都不应将这种义务强加给女性。孩子不是受挫抱负的替代品,也不是满足父母需求的工具。他们应当是父母真心希望拥有的孩子,并应被培养为其幸福和自由同样重要的人。本书认为,将孩子称作女性的终极目的,是一句伪装成自然真理的社会口号。

同样的批判也适用于“每个孩子都能在母亲的照料下获得幸福”这一主张。母爱并非自动产生的本能,父母未解决的冲突也会塑造孩子成长时的情感环境。本书特别提醒,挫折和内疚的模式可能代代相传。社会一面赞美母亲,一面剥夺女性受教育、参与文化生活、承担责任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等于把一项严肃的人类事业交托给那些同时被社会视为无能的人。孩子便成了女性被排除在外的人生所附带的所谓奖赏。

自由、工作与母职的条件

替代方案不是贬低母职,而是拒绝把母职当作女性唯一的人生理由。如果母亲必须完全通过孩子的未来来寻找人生意义,孩子便无法使她摆脱被赋予的处境。能够将未来延续下去的是孩子自己的自由;母亲无法保证结果,她的希望也可能因孩子的失败或忘恩而落空。当她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他人、甚至自己的孩子来赋予意义时,她仍依赖另一个人的道路。

因此,本书将有意义的母职与女性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女性应当能够孕育生命,而不被局限于再生产现存秩序;其中的区别在于,是把孩子带到世上充当他人的工具,还是将孩子培养成能够自由生活的人。在共同分担育儿并支持母亲的社会中,母职不必与女性工作相冲突。如果女性的工作本身负担沉重,公共安排又未能保障孩子的健康、照料和教育,那么家庭与职业之间的冲突反映的是社会的忽视,而非一条要求母亲和孩子必须彼此专属的自然法则。

决定性的问题在于,照料是在一个提供其他可能性的人生中自愿承担的,还是被强加为女性身份的定义。通过将妊娠、家务劳动、经济依附和母性满足理想结合起来考察,本书揭示了这一神话是一种会造成实际代价的社会安排。它不将母职视为女性普遍的命运,而是将女性视为自主主体;女性的自由既要求她们有权选择成为母亲,也要求她们拥有超越母职而生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