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呈现主观性
视差之见“客观地呈现主观性”描述一种表象——它既非单纯的外部事实,也非仅仅是有意识的印象,而是事物实际上向主体显现的样子,即便主体并未意识到事物正以这种方式显现。这个说法指出了人们声称自己所感知到的事物,与组织其感知的假设或实践之间的裂隙,因而有助于理解幻想与意识形态如何在现实本身之中运作。
定义与悖论
这个说法引人关注一种范畴,它动摇了客观与主观之间通常的划分。正如丹尼尔·丹尼特的表述所言,它涉及“客观地呈现主观性——事物实际上、客观上向你显现的样子,即便它们并未以那种方式向你显现”。这种表象并非在简单意义上客观存在、独立于感知;也不能被还原为一个人有意识地报告自己体验到的内容。即便主体没有有意识地承认它,它仍然会产生效应,并具有某种连贯性。
这一区分把事物显现出来的样子,与事物看起来如何显现区分开来。一个人可能有意识地对犹太人抱有善意,却仍怀有自己未曾察觉的反犹偏见。重点不在于此人暗中赞同某种自己有意识持有的信念。相反,这些偏见塑造了犹太人在此人眼中的样子,同时此人并未意识到这些偏见属于其自身的感知框架。
幻想与现实
这个概念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幻想并非只是覆加在未经触动的现实之上的私人修饰。幻想构成了人们接近现实的方式——主体所遭遇的现实仍然植根于幻想之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安心地将幻想照字面变成现实。当主体在幻想中最强烈渴望的东西呈现在现实中时,他们可能会逃离它。因此,幻想表面上的实现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而非满足;噩梦即便成真,也不会因此变得无害。
这正是这一表达的核心悖论。幻想不等同于有意识的幻觉,因为它有助于构造主体通达现实的方式。但它发挥构造作用,并不意味着将其直接现实化无害。因此,这个概念保留了张力的两面——幻想产生真实的效应,而主体既可能认不出它的运作,也可能无法承受它的实现。
商品拜物教与社会实践
卡尔·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的论述,为经济生活提供了一个平行例证。马克思把其中涉及的表象称为“客观必然的”——它不仅存在于对经济现实的错误解释之中,也属于经济现实组织和被体验的方式。一个人可能明确理解,货币是一团社会关系,而非某种具有魔力的物品,却仍在实际实践中把它当作拜物。仅仅纠正此人明言的信念,并不能消除这种差异,因为拜物教存在于社会实践本身之中。
列姆堡笑话凝练地呈现了一个人所说的话与其实际实践中起作用之物之间的分裂。笑话中的问题——“你明明真的要去列姆堡,为什么还告诉我你要去列姆堡?”——围绕这样一个事实展开——所说的目的地与实际的目的地完全相同。把这个笑话应用于货币,也是在表达类似的观点——既然货币恰恰就是一团社会关系,为什么还要坚持说它只是一团社会关系?因此,这个说法通过一种共同结构,把表面上不同的情形——无意识的偏见、幻想与商品拜物教——联系起来——主体有意识地谈论某种表象的内容,并不一定能说明这种表象如何对他们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