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职崇拜

第二性

母职崇拜是指将母职提升为一种神圣且据称普遍适用的理想。本书并不否认母亲的奉献可以出于自愿且饱含慷慨之情;它所质疑的是,借这种奉献来界定女性、补偿她们所遭受的社会不平等,或为将她们限制在家庭生活中辩护。

含义与作用

这一理想属于一个更广泛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历史形成的制度安排被说成是自然的,或由神意规定的。本书指出,法律、宗教、习俗和哲学教义屡屡被用来使女性从属的地位显得永恒且有益。在这种背景下,对母职的尊崇可能把一种特定的社会角色变成不容置疑的女性本质,掩盖维系这一角色的利益和制度。

这一批判属于本书对女性气质具有不变定义这一观念的反驳。书中指出,与女性相关的特征必须结合她们所处的境况来理解,而不能视为某种永恒本质的表现。因此,关于普遍女性天性的说法,可能会把一种历史形成的处境神秘化,而不是对其加以解释。

母亲的奉献及其矛盾

本书将真实的母亲慷慨付出,与认为每位母亲都堪称典范的主张区分开来。母亲或许能在回应孩子的需求时找到意义,但这种关系并不存在对等的互惠——婴儿无法以价值或认可作为回报。母亲的付出可以是对自身自由的行使,并不能证明所有女性都注定要如此生活。

因此,母职被描述为多种情感的复杂交织,而非单一、划一的感受——其中既有奉献、利他,也有梦想、真诚、自我关注和自欺。如果母职理想把爱视为自动产生的情感,或以牺牲作为衡量女性价值的标准,就会掩盖这种复杂性。本书既不谴责母亲的照料,也拒绝将其转变为普遍的道德准则。

平等、婚姻与社会条件

本书明确反对母职使女性与男性平等的观念。认为孩子能补偿女性因男性性地位而处于不利位置的说法,并不能为女性权利奠定基础。社会对母职的公开颂扬也并非平等地惠及所有母亲——本书对比了婚内母亲所获的尊重与未婚母亲受到的蔑视。

经济权力与家庭权威使这一理想更为复杂。即便照料孩子的大部分工作由母亲承担,如果丈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孩子仍会更依赖丈夫。因此,母亲与孩子的关系受其与丈夫关系的影响,母职无法与婚姻结构和家庭权力分配割裂开来。

工作、照料与孩子的独立

本书指出,母职不必使女性无法参与经济、政治或社会生活。在一个共同承担儿童照料与教育责任、并为母亲提供支持的社会里,工作与母职并不冲突。两者之间的冲突并非自然法则,而是女性的工作被安排成一种负担、家庭之外的照料又遭到忽视的结果。

本书还质疑母亲与孩子必须彼此专属的假设。随着孩子长大,双方的关系也会改变——孩子成为独立的个体与自主的主体,不再只是母亲的延伸,也不是消解她挫折感的补偿。书中最后指出,将彼此专属地归属于对方视为自然,可能会压迫母亲和孩子双方。

意义

当母职崇拜将女性局限于母职奉为神圣,或把母亲身份说成对不平等权利的补偿时,它便是一种社会神秘化。本书转而将母职周围的社会条件置于核心位置——女性能否发展家庭之外的人生、经济权力如何分配,以及照料工作是否由社会共同承担。本书区分自愿选择的慷慨付出与社会规定的女性命运,既保留了母亲照料的价值,也拒绝将其规定为女性必须承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