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养众多
第二性“生养众多”是拉丁文训令,意为“生养众多”;在一段关于婚姻的讨论中,它被用来揭示生育与爱情之间的差距。它的关键意义在于,生育的命令本身无法确立婚姻常被认为能够带来的爱意或幸福。
含义与背景
这句话出现在一段论述中——婚姻通常被视为法律、契约和制度,而这些范畴一直主导着关于婚姻的公共讨论。与这种框架相对,文中指出,许多男人结婚时考虑的是生育、体面或孩子的福祉。这些或许是公认的婚姻目的,但都不等同于幸福。
生育与爱情
这句听起来像《圣经》的命令,将生育说成一项义务或社会目标;文中则坚持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爱情。文中进一步鲜明地对照说,一个男人只见过一位年轻女子十四次,便要求她为了法律、国王和正义而爱他。这种要求使私人感情仿佛能由公共权威荒谬地召唤出来,而文中将这种想当然的假设与“预先注定”联系起来。
文中的另一种主张
讨论随后转向一段归于巴尔扎克的表述——爱情将欲望与温柔结合起来,而婚姻幸福取决于两个灵魂之间完美的理解。由此得出一项伦理义务——想要得到爱,一个男人就必须真诚地去爱,并遵守荣誉与体贴的准则。文中认为,社会法律可以认可欲望,但爱意源自另一套亲密的法则。在这种对照中,“生养众多”标示了婚姻作为生育制度的局限——生育可以被命令,爱情却无法由命令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