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法挑战减刑令工会禁令的诉讼

我听说你粉刷房子

霍法针对赦免限制提起诉讼,试图推翻附加于他1971年出狱条件中的限制——他可以离开监狱,但直到1980年都不得管理工会。这起案件既是对总统权力的宪法挑战,也涉及赦免中附加该条件的方式。霍法在联邦地区法院败诉,但叙述结束时,他的上诉仍在审理中,律师们相信宪法问题仍有待解决。

限制及其法律利害关系

霍法的挑战所涉及的,不只是他获释的时间。该限制禁止他管理工会,这项惩罚并未出现在他两次被判刑的判决中。正如霍法后来在诉讼中强调的那样,即使身在监狱,他也没有被禁止参与工会活动,尽管监狱规定使这类活动难以开展。因此,新附加的条件给他施加了一项并非由法官判决所规定的限制。

这项宪法理论认为,总统可以给予赦免,也可以拒绝赦免,但不能附加一项实际上会使赦免变得可撤销、并可能导致受赦者被送回监狱的条件。霍法的律师主张,这种有条件的赦免赋予总统的权力超出了宪法原本的意图。他们还认为,禁止管理工会未经授权便加重了法院判处的刑罚,并侵犯了霍法依据第一修正案享有的言论与集会权利,因为这使他无法进入合法场所行使这些权利。

这场法律争议的背景,是霍法此前与联邦检察官的冲突。1962年“试验车队”案审判期间,爱德华·格雷迪·帕廷进入霍法在纳什维尔的随行人员之中,在霍法套房门口担任守卫,并获配录音设备,以录下与霍法的通话。沃尔特·谢里登指示帕廷留意贿赂陪审员的企图。政府后来坚称,帕廷并非被安插进去刺探霍法的辩护情况,而是受命报告有关陪审团贿赂这一独立罪行的证据。在随后的查塔努加陪审团贿赂案审判中,霍法的律师声称,帕廷被安排进入辩方阵营,因此应排除他的证词。法官接受了政府的说法,允许帕廷作证。他的证词将霍法与具体的贿赂企图联系起来,检方则主张,事态证明帕廷关于当时正在发生什么以及将会发生什么的报告是准确的。

这场争议后来作为一项涉及宪法辩护权以及帕廷出现在安德鲁·杰克逊酒店的问题,提交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实体问题上驳回了霍法的上诉。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提出异议,称政府秘密使用帕廷的做法损害了联邦执法的公正性。早前的案件并未裁定后来提出的赦免挑战,但它已将霍法关于宪法限制与政府程序的主张置于公开的法律辩论之中。

延迟、获释与挑战声明

霍法没有立即就该限制提起诉讼。1973年3月假释期结束后,他不再受假释监管,可以自由旅行和发言。叙述称,他担心诉讼可能招致对其假释情况更严格的审查,因此等到监管结束后才着手挑战该限制。这一延迟是有策略的——在一段时间里,菲茨可以继续领导工会,而不受霍法的法律挑战。

1973年4月,霍法在华盛顿的一场宴会上宣布,他将对赦免附加条件提出异议。他还表示,打算在1976年代表大会上挑战菲茨,竞选国际卡车司机兄弟会主席。这两项目标彼此相关——解除禁令将扫除他重返工会领导层的一项法律障碍。政治局势也发生了变化。曾支持菲茨的理查德·尼克松正忙于应对水门事件;其幕僚长H·R·“鲍勃”·霍尔德曼于4月底辞职,查尔斯·科尔森也已离开白宫。在这一政治势头减弱的背景下,霍法公开宣布自己打算重返工会。作为他的朋友和导师,弗兰克·希兰公开表示支持。

赦免本身的办理过程不同寻常。1971年12月16日,律师莫里斯·申克在白宫递交了请愿书。请愿书没有经过既定的司法部程序,也没有征询检察官、联邦调查局和量刑法官的意见,而是由司法部长约翰·米切尔批示批准。弗兰克·希兰后来回忆说,他在圣诞节前不久去刘易斯堡探望霍法时,看见赦免文件在食堂的桌边递给霍法,警卫则转过头去。希兰称自己读过文件,没有看到禁止霍法竞选工会职务的条款;他认为文件授权霍法获释,并回忆在场的人谈到了去佛罗里达度假,之后再回到工会活动。这段回忆将该限制描述为霍法及其同伴在他出狱时并未理解为交易内容的一部分。

1974年3月提起诉讼及双方说法

1974年3月13日,霍法如预期般提起诉讼,此次代表他的不是他身边熟悉的律师团队,而是知名民权律师伦纳德·布丹。诉状称,霍法在1971年12月21日走出监狱时并不知道这一限制,也从未同意接受该限制。诉状还主张,即便他曾同意,总统在宪法下也无权在赦免中附加此类条件。

诉讼中的宪法主张还伴随着对该限制来源的质疑。霍法声称,这一限制并非来自正规的赦免程序,也不是由司法部长这类适当来源提出,而是通过一项涉及查尔斯·科尔森的协议与共谋加入的。在一次电视采访中,霍法指责科尔森设计了相关措辞,以讨好菲茨并获得卡车司机工会的法律业务;他还声称菲茨利用科尔森来维持自己对工会主席职位的控制。这些是霍法提出的指控,并非经法院认定的事实。

菲茨否认知晓该限制。科尔森也驳斥了霍法的说法。他称自己曾在霍法获释前不久告知菲茨,霍法的获释将附带被认为符合劳工运动与国家利益的条件,但否认曾告诉菲茨具体限制是什么。双方相互矛盾的回忆构成了诉讼中的事实争议;然而,宪法问题并不完全取决于能否证明存在共谋。

联邦地区法院判决败诉,上诉待决

1974年7月19日,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翰·H·普拉特就事实指控作出不利于霍法的裁决。法官认定,即使霍法证明了所称的科尔森与菲茨共谋,也不足以使带有总统签名的条件无效。裁决将该限制背后的所谓动机与签署行为的法律效力区分开来——法院认为,参与者动机不当,本身并不能推翻该条件。

这一裁决迫使霍法提起上诉。他与布丹仍主张,宪法问题有望在更高一级法院获得支持,但上诉程序至少还要持续一年,预计到1975年末才会作出裁决。在上诉得到裁决前,政治背景再次发生变化。1974年8月,理查德·尼克松辞职,杰拉尔德·福特继任,并在没有附加限制的情况下赦免了尼克松。这一反差突显了霍法提出的问题——总统可以在不附加工会管理禁令的情况下给予赦免,但霍法本人的案件仍取决于这类条件能否依法施加。叙述以这个问题尚无定论、霍法仍在等待上诉裁决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