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ffa头发的DNA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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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头发属于霍法的脱氧核糖核酸检测结果,为弗兰克·希兰关于詹姆斯·里德尔·霍法失踪的说法提供了具体的法证依据——一根取自深红色水星牌轿车后排乘客侧头枕的头发被鉴定为霍法所有。联邦调查局于2001年9月7日公布了这一结果。它将一处保存下来的痕迹与希兰对霍法如何上车的描述联系起来,但仅凭这一结果,并不能确定是谁杀了霍法,也不能说明此后发生了什么。

供述与汽车

这根头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希兰此前已告诉查尔斯·布兰特,1975年,他曾诱使霍法坐上水星牌轿车的后排乘客座。据希兰所说,那并非霍法平常想坐的位置——他坚持坐前排乘客座,也就是所谓的“副驾驶座”。后排座位这一细节将供述与一辆特定汽车内的一个具体位置联系起来,而不再只是笼统地声称自己参与其中。

这辆车的司机是霍法的养子查基·奥布莱恩。奥布莱恩否认霍法曾坐过这辆车,并通过了测谎测试。希兰告诉布兰特,奥布莱恩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其中,以为自己正开车送霍法去参加一次黑帮会议。布兰特认为,联邦调查局早已削弱了奥布莱恩的不在场证明;他也认为,这一弱点与希兰的说法相符,而不像是精心策划的掩饰。

法证结果佐证了什么

联邦调查局宣布,这根头发属于霍法,位置在水星牌轿车后排乘客侧座位的头枕上。这一位置意义重大——它与希兰所说霍法被诱上车后坐过的座位相符。因此,检测结果支持了供述中的一个具体细节——霍法曾在那个后排座位上——但没有直接证实希兰关于谋杀过程的说法。

布兰特称脱氧核糖核酸检测结果是一项重要的佐证。他指出,有些司法辖区允许仅凭可信的供述定罪,另一些则要求有额外的佐证事实。在他看来,供述加上头发证据足以将希兰定罪;他还补充说,自己曾在其他案件中凭借更少的证据促成定罪。这是布兰特对证据案件的判断,并非针对希兰作出的裁决——这里所述的证据从未在一场最终判定希兰因谋杀霍法而被定罪的审判中接受检验。

经转述呈现的证据

这项脱氧核糖核酸发现成为一个通过多年访谈逐步构建的故事的一部分,而非来自一份毫无争议的单一记录。布兰特于1991年首次采访希兰,但希兰承认的事情超出自己所愿后,便中止了问询。后来与一位蒙席会面后,希兰同意继续接受采访,访谈持续了四年。布兰特曾担任凶杀案和死刑案件检察官,也有采访经验;因此,书中既通过持续的询问呈现希兰的说法,也呈现叙述者的调查过程。

希兰阅读并认可了每一章,后来也认可了完整手稿。在生命最后一场疾病期间,他还录制了录像,确认自己支持书中关于霍法遭遇的叙述。这些举动记录了他反复认可这一叙事,但与独立的法证证明仍属不同范畴。脱氧核糖核酸检测结果的特殊作用较为有限,也更为具体——从希兰所指座位上保存下来的一根头发被鉴定为霍法所有,为一项供述中的一处环节提供了实物支持,而供述中更广泛的主张仍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