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阿让偷面包

悲惨世界

冉阿让在瓦尔让做修枝工的法韦罗勒偷取一条面包,是走投无路之举,法律却将其视为严重的财产犯罪。这一事件揭示了犯罪背后的物质困境,也凸显了家庭对食物的需求与因拿取食物而遭受的惩罚之间的巨大鸿沟。

贫困与家庭处境

冉阿让靠季节性和零工养活丧偶的姐姐及她的七个孩子。修枝季节,他每天挣十八苏;其他时候,他受雇割麦、做杂工、当农场帮工或做各类工人。他尽力而为,姐姐也工作,但他们的收入无法保证一家人吃饱。严冬带来失业,家里便彻底没有面包了。

家中的饥饿,早已在日常的匮乏中逐渐加深。冉阿让吃晚饭时,姐姐会从他的碗里挑出最好的几口,留给自己的一个孩子;她俯身在他的饭菜旁,他看起来似乎没有察觉,任由她这么做。孩子们有时会以母亲的名义向邻近的农夫借牛奶,偷偷喝掉。冉阿让悄悄替他们付了牛奶钱,确保孩子们不会因此受罚。这些细节表明,这次盗窃发生在长期匮乏、家人彼此默默照料的背景之中。

盗窃与逮捕

1795年的一个星期日晚上,瓦尔让做修枝工的法韦罗勒的一名面包师正准备就寝,店铺临街的窗户装有栅栏和玻璃,忽然遭到一下重击,破开了一个洞。一只手臂从洞口伸进来,抓起一条面包带走。面包师赶忙跑到外面,追赶逃跑的小偷,并将他抓住。面包被扔到了一旁。小偷就是冉阿让。

这一幕虽然简短,事情的背景却很重要——盗窃发生在家里没有面包的那个冬天,目标是最基本的生存所需。叙述直接交代了这次行为,并未将其描绘成精心策划的阴谋。冉阿让在现场被捕,而这次为获得食物所作的尝试,成了法律认定他为罪犯的起点。

定罪与惩罚

冉阿让因夜间闯入有人居住的房屋而受到起诉。叙述提到,他枪法不错,也多少有些偷猎行为,这些情况在法庭上对他不利。法庭依照法律条文判定他有罪,并判处五年苦役。

判决并未止于五年。服刑期间,冉阿让曾四次试图越狱,追加的惩罚使刑期延长至十九年。因此,他只有在长期服苦役之后才获释,而前囚犯的身份仍持续影响着他的生活。最初的盗窃只是一时之举;它在法律和刑罚层面造成的后果,却远远超过引发盗窃的那个饥寒冬日。

意义

这一事件的核心是鲜明的对照——冉阿让一家缺少面包,法律程序却因他拿走一条面包而施以最终长达十九年的刑罚。叙述指出,定罪在形式上有法典依据,同时也将这项判决描述为社会抛弃一个人的时刻。贫困并未因判决而消失;相反,惩罚加重了犯罪发生前那场匮乏所造成的后果。

这段往事对冉阿让后来的故事仍然重要,因为它解释了他为何成为苦役犯,也说明了出狱之后如影随形的社会污名。它还让维克多·雨果后来对苦难与贫困的区分有了具体的着落——他认为,苦难或许无法避免,但贫困可以消灭。这次面包盗窃使这一社会问题变得迫切而具体,将其置于一个失业工人家庭的处境之中——七个孩子无以为食时,有人拿走了一条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