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ver化名购入Godspeed
发光体弗朗西斯·卡弗以“弗朗西斯·威尔斯”之名购入Godspeed,不仅是为了隐瞒身份——这个化名和经过精心设计、含义模棱两可的签名,让他得以在日后需要时将自己与克罗斯比·威尔斯联系起来。沉船事故发生后,奥贝尔·加斯科因检查相关文件,买卖契约揭示了这笔交易中的假名如何被写得像是与克罗斯比确有联系。这一事件将书写姓名时的细微差异,变成了围绕身份、证据与法律权威展开的争执。
购船与假名
卡弗以弗朗西斯·威尔斯之名购得Godspeed。劳德巴克后来告诉加斯科因,他把船卖给了一名自称这个名字的人,却不知道那是个化名。卡弗保留了自己的教名,只改了姓氏;这个名字后来变得重要,是因为世上确有克罗斯比·威尔斯,而弗朗西斯是克罗斯比的中间名。
这笔交易是通过卡弗转交给加里蒂先生、用以支持其索赔的文件曝光的。加斯科因逐一查看那叠文件,其中包括港务长对沉船的评估、一份债务资产负债表,以及收据和证明书。他在最底下发现了一份Godspeed买卖契约的副本。这些文件使化名不再只是私下的欺骗——它已被纳入用于确立卡弗索赔权的证据之中。
一种有两种读法的签名
买卖契约上的签名乍看之下像是写着“弗朗西斯·威尔斯”。加斯科因仔细查看后发现,构成字母F的大圈也可以读作字母C。这个字母与F之间的一个墨点,更加强了另一种读法:“C.弗朗西斯·威尔斯”。加斯科因由此认定,卡弗签下假名时特意采用了这种写法,以便日后支持这第二种解释。
这个标记在卡弗与克罗斯比之间架起了一座狭窄却意义重大的桥梁。劳德巴克坚持说,他把船卖给的是弗朗西斯·威尔斯,而不是克罗斯比·威尔斯;当加斯科因称文件由“C.弗朗西斯·威尔斯”签署时,他也提出抗议。加斯科因的说法并非依据另一份记录,而是取决于签名本身的歧义。这个签名既保留了卡弗选用的化名,又看似写出了一个真实存在之人的姓名,使首字母有了看似合理的解释。
卡弗的动机与劳德巴克的说法
劳德巴克解释说,卡弗曾自称是克罗斯比的兄弟,并称要就劳德巴克过去与莉迪亚·威尔斯的纠葛算账。劳德巴克承认,这套说辞是恐吓手段,而且奏效了。因此,这个化名有双重用途——它既向卖家隐瞒了卡弗的身份,又让他得以搬出克罗斯比的名字和所谓的家族恩怨,向劳德巴克施压。
劳德巴克也说明了卡弗为何有理由隐瞒身份。卡弗的父亲威廉·罗奇福特·卡弗曾是登特商行的重要人物。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他把快船帕默斯顿号送给儿子;卡弗则以商行名义,在广州与其他港口之间经营中国货物贸易。1854年,帕默斯顿号驶离悉尼港时遭到搜查。卡弗因多项罪名被定罪,包括逃避关税和未申报货物,并被判在鹦鹉岛监狱服十年苦役。他的父亲收回了船,剥夺了他的继承权,也使他在南太平洋各港口码头和船厂的名声受损。劳德巴克说,卡弗获释时,船主不肯把船租给他,船员也不愿在他手下效力。
法律证明的限度
劳德巴克主张,以假名签署买卖契约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卡弗是有意采用这个化名的。然而,同一份揭穿这场欺骗的买卖契约,也使任何对它提出的质疑变得复杂。加斯科因指出,克罗斯比·威尔斯的中间名是弗朗西斯,而“弗朗西斯·威尔斯”和“C.弗朗西斯·威尔斯”之间的差异很小。他还指出,法律没有理由怀疑这份签名,因为没有任何留存下来的官方文件或其他文书能够证明克罗斯比的笔迹是什么样的。
因此,这场争执不仅取决于文件显示了什么,也取决于档案记录中的空缺。劳德巴克可以解释这笔交易,并指认卡弗是买家,但他的说法既无法消除签名的另一种读法,也无法提供一份留存下来的笔迹样本供人核对。他称这是一场设局,并指出卡弗与父亲决裂,足以构成他使用化名的充分理由。证据揭示了这笔交易的手段与动机,但这场对质本身并未解决卡弗索赔的有效性。
叙事意义
这笔交易使身份具有了实质性的法律后果——姓氏的更改、难以辨认的首字母,以及笔迹记录的缺失,都会影响法律能够承认什么。卡弗过去被排除在合法航运业之外,构成他使用化名的现实理由;而他虚构与克罗斯比的亲属关系,则让这个化名足以对劳德巴克施加影响。Godspeed的买卖契约同时留存了这两种说法,使这份文件既充当证据,也成了一个隐蔽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