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治县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是一个十四岁男孩被迫参与假绑架、并因此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案件发生地。该县不仅是追逐事件的现场——当地法院将一场无人受伤的危险事件变成了极端刑罚;法律改变后,法院后来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一判决。

假绑架与追捕

从少年营返回后,安东尼奥·努涅斯受两名年长他一倍的男子邀请参加聚会。他们计划假装发生绑架,再向一名亲属索要赎金,并坚持要安东尼奥加入。所谓的受害者坐在汽车后座;胡安·佩雷斯开车,安东尼奥则坐在副驾驶座上。他们的目的地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要在那里取钱。 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拉丁裔男子乘坐一辆灰色厢式车开始尾随并追赶那辆汽车。佩雷斯和另一名男子把一把枪交给安东尼奥,叫他朝厢式车开枪。追赶者其实是便衣警察,但安东尼奥开枪时并不知道这一点。一辆有明显警察标志的汽车加入追捕后,汽车撞上树木前,安东尼奥扔掉了枪。无人受伤。安东尼奥和佩雷斯被控加重绑架罪和谋杀警察未遂罪。

定罪与判刑

安东尼奥和他那名二十七岁的共同被告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一同受审,两人均被判有罪。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因谋杀罪判处少年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最低年龄为十六岁;但对绑架罪没有规定最低年龄。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法官判处安东尼奥终身监禁,称他是危险的帮派成员,永远不会改变,也不可能改造。这个判决没有充分考虑他艰难的成长背景,也忽视了他没有任何重大犯罪记录。 年仅十四岁的安东尼奥成为美国最年轻的、因无人受伤的犯罪而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人。反差十分鲜明——尽管追捕以无人受伤告终,这项判决仍把一个孩子参与成年人策划的行动视为他永远无法改造的证明。

重新判刑及其意义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禁止对犯下非杀人罪的儿童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法官将安东尼奥的刑罚改为175年监禁。这一替换保留了原判在实际上的意义——他仍然没有现实的获释机会。布莱恩·史蒂文森再次来到加利福尼亚州的上诉法院,为安东尼奥争取合理的刑罚。减刑最终使安东尼奥能够参加课程并获得教育机会,而这些机会是服不得假释终身监禁的人无法获得的,也使他有资格在未来获释。 因此,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在安东尼奥的故事中既参与了最初的惩罚,也参与了之后试图修正判决的过程。假绑架计划、追逐事件和无人受伤的事实都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法院是否愿意承认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够改变。175年刑期表明,形式上的调整仍可能使一个孩子实际上被判终身监禁;而之后的上诉则为他争取到了有意义的获释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