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米内特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作为阿拉巴马州鲍德温县县治的贝米内特,成为沃尔特·麦克米利安案件两个关键阶段的发生地——1988年的死刑审判,以及后来举行的第32条定罪后救济听证会。审判地点变更,使案件离开了许多人认识麦克米利安并相信他无罪的社区,却将他带到一个他的律师预料几乎不会有黑人陪审员的县。因此,贝米内特既代表了案件的程序性地理背景,也体现了塑造案件走向的种族压力。

环境与审判地点变更

法官认定门罗县有太多人已经对麦克米利安形成看法后,审判便从该县移走。此项决定将审判改在贝米内特举行,这里是鲍德温县的县治。尽管麦克米利安的律师曾申请变更审判地点,他们还是立即反对法官的选择,并请求撤回申请。法官表示,他不能批准在一个人们对被告的看法如此普遍的社区审判此案;案件将在贝米内特继续审理。

这一决定造成了严重的实际后果。麦克米利安的律师布鲁斯·博因顿和J·L·切斯纳特预计,鲍德温县的黑人陪审员会寥寥无几。他们还认为该县极为保守,与邻近社区相比,在摆脱吉姆·克劳种族政治方面进展较少。相比之下,门罗县有百分之四十的居民是黑人。当地的人口构成并不能保证陪审团具有代表性——检察官长期利用可自行决定是否行使的无因回避权,排除黑人潜在陪审员;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案判决使人们能够更直接地质疑歧视性排除,但并未终止这种做法。因此,审判地点的变更加深了麦克米利安对谁来审判他的担忧。

尽管如此,麦克米利安仍相信证据能够克服地点带来的不利影响。他坚信,只要有近十二名证人支持他的不在场证明,陪审团就不可能相信拉尔夫·迈尔斯的说法。即便律师明白该县可能的陪审员人选有多么重要,这份信心仍伴随他进入案件的新审判地。

死刑审判

审判重新排定于1988年8月举行时,麦克米利安已经在死囚区待了一年多。此前定于2月举行的审判因迈尔斯拒绝作证而搁置,这次延误意味着他还要再被关押六个月。麦克米利安的律师曾将迈尔斯难以配合视为令人鼓舞的迹象;麦克米利安却无法把延误看作好消息。他原以为自己2月就能回家,很难接受自己仍被关在死囚区。

为参加8月的审理,麦克米利安被转押到贝米内特的鲍德温县监狱。他离开死囚区时相信自己不会再回去。他在那里与几名囚犯结下友谊,离开这些即将面临处决的人令他心情矛盾;但当有人叫到他的名字、通知他转押时,他还是收拾好物品,爬上了囚车。一周后的途中,脚镣勒痛他的脚踝,铁链紧压着他的腰,紧绷的手铐更令他难受。转押过程中的身体不适,凸显了他回家的希望与案件强加给他的囚禁之间的距离。

定罪后救济听证会

后来,贝米内特成为麦克米利安第32条定罪后救济听证会的举行地。由于案件仍在直接上诉中,州方没有义务让辩方查阅其卷宗。布莱恩·史蒂文森和迈克尔·奥康纳向门罗县巡回法院提交第32条申请,寻求在审判法院举行程序,以提交新证据并取得证据开示。申请指称审判不公、错误定罪、判刑违法、律师辩护无效、证据未披露,以及警方和检方行为不当。门罗县的法官没有审理此事后,案件被移交至鲍德温县,理由是定罪后程序应由举行审判的县审理。

小托马斯·B·诺顿法官安排听证会时,律师们已多次请求查阅警方和检方的卷宗,并发现了先前未披露的无罪证据。诺顿对审前激烈的争执已感到厌倦,称辩方一再要求提供更多卷宗是在漫无边际地搜寻。辩方请求一周时间提交证据。听证会本身持续了三天,结束时州方没有提出反驳证据。法官要求双方提交书面陈述,让他们有时间解释证据的重要性,并主张作出能够使麦克米利安获释的裁决。

法庭及其社区

听证会让麦克米利安的支持者明显地来到法院。旁听区坐满了大多是黑人和贫困的社区成员——他的家人、犯罪发生当天参加过鱼宴的人、接受过辩方访谈的人、以前的同事,以及萨姆·克鲁克和他的同伴。布莱恩·史蒂文森走进法庭时,明妮·麦克米利安和阿米莉亚·汉德对他微笑。朗达·莫里森的父母也被带到法庭前排。法官登上席位时,黑人社区成员一同起立,随后坐下;许多人穿着仿佛要去教堂的衣服。他们的到场鼓舞了史蒂文森,也在这场由负责起诉麦克米利安的执法团队参与的程序中,公开表达了对麦克米利安的支持。

第二天,法庭内的安排变了。入口内设置了金属探测器,探测器后方有警员牵着一只德国牧羊犬。此前坐满麦克米利安支持者的长椅,如今大多坐着支持莫里森一家的年长白人和检方支持者。与此同时,麦克米利安的家人和支持者被告知不得进入,州方支持者却获准入内。史蒂文森在诺顿法官面前质疑这一排斥做法。前一天旁听席座无虚席、次日入场却受到不平等对待,两者的反差使法庭本身也成为争议的一部分——究竟哪些人的到场和证词会被重视。

三天的诉讼程序结束后,辩护团队回到旅馆,虽然筋疲力尽,却感到满意。贝米内特距墨西哥湾约三十分钟车程,律师们后来开车前往摩根堡附近的海岸。法院程序暂告一段落,双方仍待提交书面陈述;附近的海岸带来了截然不同的环境,却没有为麦克米利安的案件带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