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费城是布莱恩·史蒂文森故事中两条线索交汇的地方——童年时,他的祖父遇害,家人因此不断追问为什么几个青少年要杀害祖父;后来,他在贫困街区的一间教堂演奏音乐。南费城的公共住宅区成为一场无谓杀戮的现场;西费城则构成了他思考破碎、苦难与喜乐可能性的背景。

南费城的家庭丧亲之痛

史蒂文森十六岁、住在作者十六岁时居住的特拉华州南部时,一通电话给家人带来了令人悲痛的消息。他母亲接起电话,随后哭喊着瘫倒在地,为自己的父亲悲痛不已。电话那头的姑妈告诉史蒂文森,他的祖父遭人谋杀。从家中平常的一刻骤然转为母亲的悲恸,这一转折标志着费城在叙述中作为不可挽回的丧失之地登场。

他的祖父母分居多年,祖父独自住在南费城的公共住宅区。几个青少年闯入他的公寓,想偷一台黑白电视机,并袭击、刺死了他。他当时八十六岁。他们想要的微不足道之物,与他们夺走的生命形成鲜明对比,使这桩罪行显得极不相称——被偷的电视机不值一提,而一位老人也不可能阻止这些男孩带着电视逃走。

这起谋杀令一个大家庭深受打击。史蒂文森的祖母虽然早已与丈夫分居,但他的死仍让她格外难以承受。在执法部门工作的年长表亲试图打听这些男孩的情况,但史蒂文森记得,他们与其说是怀有报复之心,不如说更震惊于这些青少年的不成熟和缺乏判断力。家人反复想着同一个困惑的问题——他们本不必杀他。史蒂文森的母亲无法理解这场杀戮,他也一样无法理解。在这段回忆中,费城不只是犯罪发生的地址;它还与家人当时无法解答的问题紧紧相连。

城市与青少年之问

几十年后,史蒂文森为儿童准备法律案件时,开始理解祖父遇害留下的那些问题。他代理的儿童犯下了骇人且毫无道理的罪行,但若不关注他们被迫经历的人生,就无法诚实地评判他们的行为。因此,杀害祖父的那些青少年的记忆以新的面貌再次浮现——那仍是一桩令人悲痛的暴行,同时也促使人们关注童年、处境与成长发展。

这种后来的视角并未抹去家人的丧亲之痛,也没有为这场杀戮开脱。它让史蒂文森能够同时看到罪行本身和年轻施害者的不成熟。他将这种理解与青少年发展和脑科学研究联系起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禁止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时曾考量这些研究。在他的叙述中,那个无法理解祖父为何遇害的十六岁少年,与后来代理儿童的律师之间的距离,也体现了经历如何改变一个人能够提出的问题。

西费城与教堂

大学期间,史蒂文森在费城一个贫困街区的教堂担任音乐人。礼拜进行到一个环节时,他先弹奏管风琴,随后唱诗班开始唱歌。牧师会站起来,张开双臂,诵读:“使我听见欢欣喜乐,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欢呼。”史蒂文森说,直到吉米·迪尔遭处决的那晚,他才真正领会这句话。

在有关祖父遇害的叙述中,费城扮演一种角色;这段教堂回忆则赋予这座城市不同的意义。这里的费城是工作与礼拜之地,管风琴和唱诗班共同烘托出关于破碎与欢欣的圣经语言。史蒂文森后来的理解,并非建立在“暴力之城”与“慰藉人心的教堂”之间简单对照的基础上——经文中的断骨保留了苦难真实存在这一事实,同时也想象着喜乐。另一个人的死亡让他更清楚地理解了这段经文的意义,因此,费城的回忆成为持续反思的一部分,而非一个自成一体的片段。

一幅彼此关联的地理图景

书中将费城与附近及远方的地点并列,呈现相关的脆弱处境,但并未把它们视为一回事。宾夕法尼亚州切斯特是费城郊外一个经济困顿的城市,特里娜·加内特在那里长大,经历了贫困与虐待;她的案件涉及一名十四岁少年在一场致命住宅火灾后遭到起诉。史蒂文森的祖父在费城遇害,史蒂文森后来也在那里的一间教堂演奏。两地的区别很重要——书中提到的贫困和学校状况属于切斯特,而回忆中的公寓与教堂属于费城。

这些地点共同使地理成为书中道德思考的一部分。费城既承载着那道亲密的创伤,让史蒂文森第一次面对儿童暴力时感到无法理解,也承载着一段对他影响深远的音乐与宗教语言经历。后来,当他遇到那些因创伤、疏于照料或生活不稳定而使人难以评判其罪行的年轻人时,这些经历帮助他重新审视早先的问题,更加关注具体处境。费城的意义就在于这种反复浮现——丧失最初带来困惑,而后来的工作则让他得以更仔细地观察,同时不否认伤害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