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顿广场
利莫诺夫萨顿广场是爱德华·利莫诺夫从仆人的情人、继而从客人和非正式管家的位置,近距离接触富裕生活的场所。史蒂文·格雷在纽约市的临时住所,让利莫诺夫得以罕见地接触一位千万富翁的家庭生活,但并未让他平等分享这种生活——住所里的舒适仰赖珍妮和家中雇员,而利莫诺夫越接近奢华,越清楚自己与屋主之间的社会距离。
纽约住所
史蒂文·格雷位于萨顿广场的临时住所,是家中两处居所之一。他的主要住所是康涅狄格州一座华丽的庄园,他与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那里。他在纽约市也有一处住所,但只偶尔前往,通常一次不超过一周。两处房产的对比凸显了他的财富规模,同时也表明萨顿广场的公寓并非他长期居住的地方。
珍妮是家中唯一永久住在萨顿广场的人。一名秘书负责处理邮件,一位海地籍女清洁工协助做家务;因此,即使格雷不在,住所也由一小群雇员维持运转。他来访时,家中的生活节奏便会改变。在家里工作的人既等着他来,又怕他来,不过由于他很少露面,他们大多数时候都不必应付雇主的要求。
珍妮的处境与利莫诺夫的到来
珍妮能够把利莫诺夫介绍给格雷,是因为她是格雷的女友,但她在家中的身份是格雷的管家。这一区别也决定了利莫诺夫在萨顿广场的地位。格雷欢迎他,他也成了常客,但他之所以能够出入这里,是因为珍妮在格雷不在时仍以工作维持着这个家的运转。
格雷的举止没有利莫诺夫预想的那么直截了当地显露等级。他有时会不耐烦,也会因小事发怒,随后又道歉;他还煞费苦心地把自己表现成一位开明的雇主。他直呼珍妮的名字,也让利莫诺夫照此称呼她。格雷不摇铃叫珍妮,也不让人把早餐送到自己面前,而是亲自走进厨房。不过,他醒来时早餐理应已经备好——茶要泡得恰到好处,吐司要刚从烤面包机里取出。轻松随意的举动,与围绕他的需要安排的侍候并存。
日常生活与社会距离
利莫诺夫逐渐融入家中的日常场景。他在厨房里读《纽约时报》,格雷有时会客气地问能否拿去看。利莫诺夫想拒绝,但最终还是让了步。这场交谈道出了他在家中看似自在的限度——他可以坐在厨房里与主人交谈,但借报纸这一普通的礼貌举动,仍然重现了两人地位的差异。
格雷的财富也体现在萨顿广场之外的生活中。他去瑞士滑雪,到印度洋潜水;离开纽约住所时,他还可能上楼换上一套价值一万美元的西装,然后去吃午餐。利莫诺夫近距离目睹这种特权,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周围的贫困——格雷常去的餐馆里最便宜的一顿饭,就够一个波多黎各家庭吃上一个月。格雷并不像苏联漫画式描绘中那种残忍、嗜血的资本家;利莫诺夫承认他为人仁厚、举止文明。但这份承认并未消除阶级鸿沟。为什么格雷继承了如此丰厚的财富,而自己却没有,这个问题仍令他无法释怀。
舒适、怨恨与主卧室
珍妮可以把自己的处境视为幸运——她生活在奢华之中,不用付钱,而且除了格雷来访时,想接待谁都可以,也不必承担财富带来的种种忧虑。利莫诺夫无法接受这种看法。他告诉珍妮,她是女佣,而他是女佣的情人,希望激怒她。珍妮没有生气,反而感到惊讶,并平静地指出,没人逼他留下。她的话让选择显而易见,但另一种选择是回到大使馆酒店,在中央公园的草地上度日。尝过舒适环境的滋味后,利莫诺夫不想再回去。
因此,利莫诺夫对萨顿广场的感受是矛盾的。这处住所既提供了舒适,也让他得以观察一种自己极少有机会近距离接触的阶层生活。与此同时,周遭的丰裕加深了他的怨恨,使他转而幻想暴力革命。这处住所并非单纯让他逃离困苦之地——这里的舒适反而让他更难忽视周围的不平等。
趁主人不在时占有住所
利莫诺夫后来在《他的管家生涯》中讲述了格雷不在萨顿广场时自己做过的事。虽然他被安排住在屋顶下的一间房里,他却走进主层的主卧室,四肢摊开躺在格雷的丝绸床单上,在浴缸里抽大麻烟,试穿格雷的衣服,还赤脚走过柔软的地毯。他翻找抽屉,喝玛歌酒。他也把女人带回家,有时一次带两个;他在特大号床上方的大幅威尼斯镜中看着她们,假装自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至少也是与主人平起平坐的人。这种表演暂时颠倒了家中的等级关系,但它依赖于格雷不在场,也依赖于利莫诺夫事后把一切恢复原状。
格罗夫出版社于1987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前,一家法国出版社已接受利莫诺夫的作品,他也在格雷真诚的祝福下动身前往巴黎。叙述从后来这一视角回望萨顿广场——格雷也许会得知他的管家曾占用自己的卧室、使用自己的物品,但书中暗示,这些越界之举对他的困扰,或许不如利莫诺夫在为他做事时心里所想的那些事情。由此,住所成了比实际侵占更尖锐的越界行为的场所——利莫诺夫可以进入特权阶层的私人世界,但他内心的评判揭示出,这种接近并未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他在其中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