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劳伦理
杜鲁门哈里·S·杜鲁门早年生活中的勤劳伦理,既是一种社区信条,也是一种日常纪律——人们理应让自己有所作为、付出努力并坚持下去,即使劳动并不能保证成功。在密苏里州杰克逊县的杜鲁门家族农场,这些原则具体体现为漫长的工作日、约翰·杜鲁门严格的指导,以及耕种田地和照料牲畜等实际劳作。哈里在那里养成的习惯将努力与责任联系起来,而这段经历也清楚表明,这种伦理存在于一个普遍接受种族不平等观念的社会之中。
乡村价值观与继承而来的准则
书中所描写的农业社区将辛勤工作视为生存和自力更生的条件。他们的信心建立在所谓的良好、切实的判断力上,也建立在维系家庭度过艰难乡村生活的努力之上。他们珍视独立和土地劳动,同时也承袭了其他信念——不信任税收和东部的生活方式、信奉宗教,以及蓄奴。因此,他们对工作的赞许并非对美德的单纯颂扬;它属于一个劳动与不平等并存的社会秩序。
有几条简短准则表达了传给孩子们的伦理观:“让自己有所作为”;“任何值得做的事都需要付出努力”;以及约翰·杜鲁门反复告诫的:“绝不要,绝不要放弃。”诚实也被视为一种切实的自律——说实话可以免去一个人记住谎言的麻烦。这些格言将道德教导与日常效率结合起来。工作并未被描述成一次英雄壮举,而是一项持续不断的义务;第一次尝试失败后,人们仍应坚持。
按照这种观念,孩子是父母的映照。哈里的母亲每次在他出门时都会反复提醒他要守规矩,书中称他似乎并不质疑这些指示。书中还指出,他也没有质疑黑人所遭受的既定不平等。因此,同一个塑造他的世界既教导勤勉和个人行为规范,也没有审视种族观念——这是任何将其价值观理想化的解读都必须注意的重要局限。
农场——努力的课堂
从堪萨斯城搬到农场生活后,哈里面对的日常事务发生了明显变化。五年间,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庄稼、季节、杂草、昆虫、天气、牲畜、设备和银行贷款上。农场是全家的生计和唯一收入来源;人人都要工作,闲散无所事事则不受认可。一位邻居的总结保留了这一信条背后更严峻的限定——一个人可能非常卖力,最终仍未能成功;但不劳动,就毫无成功的机会。努力是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
工作日从天亮前开始。1906年春天是哈里在农场度过的第一个春天,杰克逊县遭遇了异常寒冷的天气、泥泞和大雨。凌晨五点,约翰把他叫到楼下,向他逐步讲解当天的工作;约翰自己干得十分卖力,同时提醒哈里不要伤到自己,也不要搬太重的东西。父亲的教导既提出很高要求,也顾及儿子的体力限度;显然,振兴农场与培养这位缺乏经验的银行职员,是同一份关切的一部分。
哈里学会了驾驶埃默森联犁——两架犁安装在一个三轮框架上,由四匹马拉动。他必须把负担分配给各匹牲畜;若及早开工,一天十小时可以耕完五英亩。有些早晨他会步行取暖;即使穿着毛衣、两件外套和一件大衣,也未必挡得住寒冷。这些细节表明,劳动既需要耐力,也需要技能,并受到季节和工作条件的影响。
精确、坚持与实践
随着春天渐深,哈里学会了操作玉米播种机和小麦播种机。约翰坚持要求玉米行列笔直,并把小麦——一项重要的经济作物——全部播完;裸露的空地会招来整个夏天的批评。他的指导十分精确——出发前先调好播种机,控制好马匹,选定田地对面的一处目标——通常在四分之一英里或半英里之外——然后以较快速度朝目标驶去。书中将保持方向、驶向选定目标这一课描述为哈里在一生中会贯彻运用的方法。于是,农场技术成了一种严谨专注的范式——仔细准备,控制能够控制的事物,并保持方向。
耕地和播种并非全部工作。哈里在夏日酷暑中锄玉米和土豆、割干草、给马治病、修理设备、磨利工具,还要修补篱笆。他有些活干得比另一些好;他用左手挥斧或锯木时,会遭到取笑。然而,他不仅从指导中学习,也通过观察学习,包括留意当地的天气征兆,并逐渐熟悉牲畜。农场饲养登记在册的短角牛、绵羊、骡子、纯种马和汉普夏猪。哈里尤其喜欢猪,还给它们取名“泥巴”“老鼠”和“凯莉·内申”。他的实际本领是在反复承担各种责任的过程中逐渐增长的,而不是靠某一项单独任务练就的。
责任与信条的局限
农场纪律也包括不如田间劳作显眼的工作。哈里负责记账,记录卖出了哪些作物、卖给谁以及卖了多少钱。这些账目将实物生产与农场的财务生活联系起来——付出努力的同时,也必须留意劳动带来了什么收获,以及收入去了哪里。他工作时常常唱歌,因此母亲通常能听出他白天在什么地方。一位在打谷季帮过忙的邻居记得,约翰·杜鲁门既催促大家加快动作,也会称赞干得好的活,让大家愿意把事情做好。标准虽然严格,但认可也能强化这种标准。
书中的叙述没有把这种伦理说成繁荣的保证,也没有将农场生活的方方面面描绘得轻而易举。它将工作呈现为永无止境且不可或缺的事,需要坚持不懈并留意轻重缓急。对哈里来说,这些习惯是在寒冷的清晨、对马队的控制、笔直的行列、牲畜照料、修理工作和账目记录中养成的。农场以耕过的英亩数、妥善播种的作物和完成的责任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所作为;它也赋予坚持以切实的形式,却没有抹去失败的可能,也没有掩盖劳动所在社会中的不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