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诅咒”

金发美人

“血的诅咒”是弗利斯对月经的称呼,但这句话不只是对身体事件的描述——它是一种诺玛·简·贝克拒绝使用的语言,是她试图通过基督教科学派克服的恐惧,最终也是一种被她重新解读为祝福的经历。她的初潮考验着信仰与身体现实之间的界限。她没有寻求通常的帮助,而是把疼痛和出血视为一场私人斗争中的证据,借此努力与周围的女孩保持不同。

说法及其社会背景

弗利斯说出这句话时面露苦相,把月经说成无法逃脱的诅咒。这种说法属于这样一个环境——年长女孩谈论月经时,话题伴随着玩笑、厌恶和围观。在学校,男孩和女孩会拿女孩身上的气味开残酷的玩笑;在孤儿院,弗利斯挑衅地展示沾血手指,把原本私密的身体变化变成众人都看得见的东西。因此,这句话将羞耻感和旁人的审视聚拢到一件本已令诺玛·简害怕的经历上。

孤儿院的日常规矩让这种压力变得具体。诺玛·简见过女孩盥洗室垃圾桶里的用过的卫生巾,也知道自己倒空垃圾桶时闻到的那股令人作呕的气味。她知道,需要卫生用品的女孩会去找护士,就像身体不舒服的女孩可以要阿司匹林一样。但需要这些东西,就意味着承认自己属于那群身体会遭受所谓“诅咒”的女孩。她也迟迟不肯向储藏室管理员索要一件大些的校服裙,因为她预料对方会挖苦她身体正在发育。于是,弗利斯使用的这句话呼应着一种更广泛的恐惧——她的身体会以自己无法控制的方式暴露于人前。

初潮作为信仰考验

九月的第二周,刚上中学不久,诺玛·简在体育课打排球时感到腹部隐隐作痛。她个子较高,运动能力也较强,不过偶尔走神或动作笨拙时,她会接不到球,队友便指责她不可靠。那天下午,突如其来的头痛和浸湿内裤的温热液体打断了比赛。她丢下球,决定不去理会正在发生的事;一想到这事竟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便感到气恼。

伊迪丝·米特尔施塔特教给她的内容,让这场冲突更加尖锐。诺玛·简明白基督教科学派的基本主张——上帝是心灵,物质并不存在;只要一个人怀有坚定信念,基督便能带来治愈。然而,尽管她曾与伊迪丝一同阅读并理解这一教义,包括玛丽·贝克·艾迪著作中的篇章,独自一人时,她却无法获得同样清晰的认识。她思绪混乱,疼痛又强烈地显出身体上的真实性。从学校走回孤儿院的路上,她的头痛剧烈搏动,几乎令她看不清东西;与此同时,她还试图把头痛视为幻觉和软弱。

她渴望服用孤儿院护士通常会给她的阿司匹林,却拒绝开口索要。她把拒绝说成一场信仰考验,回想起“上帝在人说出口之前就已知晓人的需要”这一教义。这个决定也牵连着她的个人经历——她记得格拉迪斯·莫滕森在她很小时把阿司匹林碾碎拌进果汁,还给过她一种她怀疑其实是伏特加、却冒充疗愈之水的东西。对诺玛·简而言,药片和酒精都属于充满毒害的照料往事。因此,此刻拒绝阿司匹林既是宗教考验,也是对她与童年相关联的药物的拒绝。

隐瞒、暴露与逃离

出血持续时,诺玛·简努力不把它认作血。临近就寝时间,她躲进浴室,把卫生纸塞进内裤,而不是开口索要卫生巾。临时垫上的卫生纸很快被浸透。她不肯触碰血,也厌恶自己像弗利斯那样检查内裤、把沾血的手指展示给其他女孩看。她闭上眼睛,在心里坚持说自己不是弗利斯,也不是其他女孩中的一员。她依靠忍耐来维持这种区别——她不肯索要阿司匹林、卫生用品或同情,也不肯承认自己身上正在发生什么。

黛布拉·梅发现她趴在功课上,便摇晃她的肩膀;这时,她试图把事情留在私密之中的努力破灭了。诺玛·简站起身时,数学笔记本掉落,黛布拉·梅指出椅子上有血。诺玛·简叫她走开。黛布拉·梅则说出了诺玛·简一直拒绝承认的事实——血是真的,绞痛是真的,这就是她的月经。这样的干预并未让诺玛·简立刻接受安慰。她眼前模糊,血流顺着腿淌下,离开自习室后一次又一次躲藏——躲进黑暗的楼梯间、壁橱和浴室门后——最后爬出浴室窗户,爬到屋顶上的藏身处。

在那里,身体留下的证据仍无可否认,但这一幕以另一种情绪收尾。在黑暗、云层镶边的天空和苍白的弯月之下,远处的雷电华霓虹灯标志在她身后闪烁,诺玛·简转而坚信心灵才是真理,上帝就是爱。她把这次退避视为快乐与安全的来源,相信自己受到保护,也能够抵御疼痛和恐惧。信仰为她提供了忍受痛苦的方式,却没有抹去血迹,也没有消除黛布拉·梅所指出的绞痛。这一幕的张力,正源于旁人看得见的身体现实与诺玛·简赖以生存的精神解释之间的落差。

重新诠释诅咒

后来,诺玛·简为月经赋予了新的解释。她不再主要把它想成血液离开身体,而是想象成身体每月排出毒素。这个周期每隔三四周便会重来;头痛、恶心和绞痛则成了她宣称并不真实的软弱迹象。这种说法并非简单重复她最初的拒绝。她将埃尔西·皮里格告诉她的知识纳入其中——月经虽然令人不适,却是自然现象,会发生在所有女孩和女人身上。诺玛·简仍不称它为诅咒。因为她认为月经来自上帝,所以认定它必定是一种祝福。

月经结束的过程也成了遗忘的范本。两三天后,出血神秘地消失,就像它神秘地开始一样;诺玛·简想象,关于格拉迪斯·莫滕森的记忆或许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消失。如今她谈起母亲时语气平静、中立,很少提及她,通常也只与埃尔西姨妈谈起。希望身体里的血带走毒素,因此把月经与摆脱痛苦记忆的努力联系起来。她宣称再没有毒素,而且自己很幸福,这标志着她改变了解释方式,并不能证明最初的痛苦已经消除。

叙事意义

这句话的力量,来自诺玛·简被教导要视为虚幻的事物,与身体迫使她无法回避的现实之间的反差。这一场景具体呈现了她的初潮情境——排球比赛、浸透的卫生纸、椅子上的血,以及她不肯提出的请求——同时展示了教义如何把这些处境变成一场私人的信仰较量。弗利斯的话把月经说成一种共同承受的负担;诺玛·简坚持自己与其他女孩不同,反而使这份负担更加孤独。

当这段记忆以变形后的面貌重现时,身体周期提供了一种消失的意象——血、疼痛,甚至母亲的记忆,似乎都能从视线中消失。然而,这句话及其相关经历再次出现,保留了诺玛·简想要遗忘的一切。因此,“血的诅咒”既标示着青春期身体暴露于人前的时刻,也呈现了一种更广泛的模式——她试图把痛苦转化为精神力量的证明,再转化为一种或许能让遗忘成为可能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