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被迫签署屈服书

国王的诅咒

《玛丽被迫签署屈服书》是一份被迫签订的协议,玛丽公主据此接受了亨利八世关于王权、教会治理以及她父母婚姻的条件。她被拘禁在亨斯登期间,在遭到威胁称将以叛国罪起诉后签署了这份文件;叛国罪可判处死刑。它将一场有关法律与继承权的争端,转变成一份针对她母亲和自身合法身份的私人声明。其直接结果是她获得了更多自由;其长远意义则在于,王室强加于她的称号与她继续得到的公众承认之间存在落差。

起因与政治背景

这份屈服书出现在一场日益扩大的冲突之后,冲突焦点是——谁有权裁定亨利八世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婚姻是否合法,以及谁有权决定王室与教会冲突引发全国危机的英格兰教会的权威。1534年春,托马斯·克伦威尔在威斯敏斯特宫向贵族主持继承宣誓。叙述者玛格丽特·波尔回忆说,教宗曾公开裁定这桩婚姻有效,并要求亨利与妻子共同生活。然而,亨利声称教宗在王室与教会冲突引发全国危机的英格兰没有权威,并宣称由自己掌控教会。对玛格丽特而言,这份誓言要求臣民认可国王对事态的说法,即使他们认为该说法与教宗的裁定相矛盾。

权威转移对玛丽而言早已显而易见。蒙塔古勋爵告诉她,教会已经向国王屈服,教宗在王室与教会冲突引发全国危机的英格兰将不再受到理会,而托马斯·莫尔已辞去大法官一职。玛丽明白,这场变化不只是关乎宗教教义——她意识到,国王正在将教会及其财富、法律和法院据为己有。后来,当誓言也要求她宣誓时,王朝身份问题便与王权和宗教管辖权之争这一更大的冲突交织在一起。

要求与三项条款

当局召集了一组法官,审查玛丽的不服从行为。玛丽作为囚犯被拘禁在亨斯登期间,法官拟定了一份名为《玛丽被迫签署屈服书》的文件,并要求她签署,否则就要以叛国罪起诉她。叛国罪可判处死刑。危险并不只落在玛丽一人身上——约有六人被关在关押政治犯的伦敦塔,罪名是企图营救她;他们的性命取决于她接下来如何行动。她当时二十岁,与朋友分离,而母亲去世还不到一年。玛格丽特还记载,玛丽认为母亲遭亨利的妻子毒害,并害怕父亲会在她拒绝签字后处死她。

玛丽签署了三项条款。第一,她承认亨利是王室与教会冲突引发全国危机的英格兰国王,并同意遵守他的法律。第二,她承认亨利是尘世间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脑。第三,她接受王室的主张,即她父母的婚姻违反了神法与人法。最后一项条款使这份文件不只是一份表示服从政治权威的誓言——它要求玛丽否认那桩婚姻,而她作为合法公主的身份正是以这桩婚姻为基础。她还接受了自己应被称为玛丽夫人而非公主,并被视为私生女。

胁迫、忠诚与后果

玛格丽特在一次短暂的伦敦之行中得知玛丽已经签字。当时杰弗里·波尔来借钱,并询问传闻是否属实。玛格丽特予以确认,并强调宣誓称母亲的婚姻不合法所带来的精神与个人代价。杰弗里愤怒地表示,家人竟未能在律师找到玛丽之前把她救走。玛格丽特回答说,玛丽生病时他们曾延误行动;后来,安妮·博林死后,他们一度以为她已安全;之后营救计划又遭揭发。若他们公然行动,可能会和其他人一样被关进伦敦塔。

这一事件将玛格丽特保护亲人的忠诚,与监视和危险所施加的限制并置。营救计划未能成功,而玛丽的签字帮助那些被告免于因她拒绝签署而面临的即时威胁。然而,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她自愿接受父亲的说法并与之和解。文件记下的是玛丽在压力下正式接受的内容;玛格丽特的叙述则保留了她对母亲的深厚感情,以及她认为这项要求不公的看法。

获释与誓言未决的意义

玛丽屈服后,亨利召见了她,并在哈克尼的金斯广场为她提供了一座狩猎行宫,距威斯敏斯特只有几英里。她获准会见朋友、步行和骑马,也获准接待玛格丽特。国王还答应让她重返宫廷。这些变化使她确实摆脱了原先受到的种种限制,但并未恢复她的头衔,也没有撤销她签署的声明。

此后,法律上的称谓与公众承认之间的区别依然清晰可见。圣诞节期间,从威斯敏斯特前往格林威治的巡行途中,民众以最热烈的欢呼迎接玛丽,并称她为公主,尽管官方称她为玛丽夫人。她身穿白衣,展示都铎玫瑰和母亲的石榴徽记,并与年幼的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一世并骑而行。这场巡行并未使屈服书失效;相反,它表明,王室写下的条款并未决定人们如何看待玛丽的身份。这份文件为她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与自由,却未能解决有关合法身份、信仰与权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