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

《联邦党人文集》

宾夕法尼亚州不仅被呈现为拟议联邦中的一个州,也被视为检验宪法论述的实践实例。该州的经验为争论双方都提供了例证——公共骚乱促使该州违背反对和平时期常备军的宣言而征召军队,而其制度与选举则展现了权力交融的风险,以及跨越广大选区实行代表制的可行性。这些例子使宾夕法尼亚州成为反复出现的案例,用以检验有关自由、必要性与联邦制度设计的抽象主张是否经得起政治实践的考验。

宪法保障与军事必要性

宾夕法尼亚州的《权利宣言》宣布,常备军危害自由,不应在和平时期维持。然而,在和平无虞之时,该州仍决定征召军队,以应对一两个县的局部骚乱;文章并预料,只要公共秩序仍被认为受到威胁,该州就可能继续维持这些军队。这一反差是论证的核心——反对军事建制的宣言,并不能决定立法机关在判断公共秩序受到威胁时会采取什么行动。

这个例子还支持了绝对禁令与程序性制约之间的区别。宾夕法尼亚州宣言的措辞是军队不应维持,而非不得维持。文章将这一措辞视为警示而非定论——当情势看似要求偏离原则时,它可能被解读为一种劝告。宾夕法尼亚州自行决定征召军队,说明立法机关可能屈从于其所认定的必要性,暴露出依赖自愿遵守的保障措施有何弱点。

与此相对,文章认为,拟议的联邦宪法对军队拨款作出的限制更为可行——军费拨款一次不得超过两年。该规则并未禁止有时可能被认为不可或缺的武装力量,而是要求立法机关重新作出决定,并接受公众问责。因此,宾夕法尼亚州的例子并非证明军队无害,而是支持文章一项较为有限的主张——政治行动者认为情势已经改变时,僵化的书面宣言恰恰可能失效。

代表制与联邦政府的规模

宾夕法尼亚州也被用来回应一种反对意见——从广大选区选出的联邦代表会离地方情况过于遥远。文章指出,税收和商业事务需要掌握各州的信息,但少数有才干的代表可以将这些知识带入联邦议事机构。州法已经汇集并整理地方信息;联邦立法者可以参考这些法典,而代表们也可能曾在州议会任职,甚至仍是州议会议员。

该州的选举安排提供了更具体的比较。文章称,费城约有五万至六万人,将近可以划分为两个联邦选区来选举代表。然而,这座城市仍是一个县,选民在其中投票选举该州的每一位立法者;全市也共同选出一名州行政委员会成员。文章借此反驳选民无法为更大选区挑选代表的说法——如果同一批选民能够一同选出多名代表,也能够选出一名代表。

这一论证构成了支持联邦扩大规模这一更广泛主张的一部分。更大的共和国包含更多不同利益,因此单一多数派不太可能有共同动机去压迫他人;即使存在这样的动机,分散各地的多数派也更难协调行动。宾夕法尼亚州的广大选区为这一论证提供了制度层面的实例——大规模选举并不意味着放弃代表制,而是州政府中已有的可行安排。

该州的权力分立及其局限

宾夕法尼亚州宪法还为权力分立提供了另一个案例。行政部门首长总统每年选举一次,选举过程中立法机关占主导地位。总统与行政委员会共同任命司法官员,并组成弹劾法庭,审理司法与行政两个部门官员的弹劾案件。文章还指出,最高法院法官和治安法官似乎可由立法机关罢免;在某些案件中,赦免权也归立法机关所有;行政委员会成员则自动在全州担任治安法官。

这些安排使部门之间的界限更为复杂。立法机关影响行政首长的选任;行政首长及其委员会参与司法任命与弹劾;行政委员会成员也承担司法职责。文章将这些细节置于一项更广泛的警示之中——宣称各部门彼此分立,并不能确保它们的权力实际上保持分离。制度问题不仅在于宪法宣示了什么,也在于谁任命、罢免或控制那些理应独立行事的官员。

宾夕法尼亚州的经验还通过宪法监察委员会进入讨论。该委员会于1783年和1784年召开会议,其宪法职责包括审查宪法是否得到维护,以及立法与行政部门是否越权或相互侵夺权力。设立一个负责审查宪法实施情况的机构,使该州成为一个格外直接的案例,用以检验定期的民众审查或机构审查能否有效约束政府。

文章认为,这项尝试具有启发性,但并非自动具有决定性。讨论宪法监察委员会时,文章着重指出其成员的政治经历——曾积极参与早期党派活动以及受审查的立法和行政程序的人,也在审查机构中任职。部分成员担任过州政府高级职务,另一些人在此前七年间曾是重要的立法者。审查者与参与者之间的重叠,使这项尝试与公正判断的问题密切相关——受命评估有争议措施的人,自己可能曾是该措施的倡导者、反对者或执行者。

宪法审查与政治判断

宪法监察委员会检验了这样一种主张——通过定期诉诸人民或特别审查机构,来执行宪法边界。文章认为,这类审查可能受到既有政治立场的扭曲。对官员是否越权的判断,可能与已经和相关措施联系在一起的党派、知名人物及争议纠缠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左右裁决的可能是公众情绪,而非冷静审慎的推理。

因此,宾夕法尼亚州将书面规则的实际局限与事后纠正的实际局限联系起来。该州的和平时期常备军宣言可能在立法机关感知到危险时让步;其制度将任命与审查职能分散于彼此重叠的机构之间;而其宪法监察委员会则让政治上有所涉入的人物参与宪法判断。这些例子共同使该州成为衡量制度设计的一个反复出现的参照——宪政不能只依赖宣言,还必须正视必要性、政治利益,以及那些受托解释或执行宪法边界者所面临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