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托·C·达默伦
冷血维尔托·C·达默伦是这样一位牧师——他私下劝说洛厄尔·李·安德鲁斯,打破了这名幸存儿子的无罪说辞;后来,他的证词又支持了庭审中的控方。作为安德鲁斯一家所参加教会的牧师,他以值得信赖的宗教顾问身份介入此案;他的干预将认罪、宗教责任以及围绕安德鲁斯精神责任能力展开的法律斗争联系在一起。
牧师与教友
达默伦是大景浸信会教堂的牧师,安德鲁斯一家经常参加该教堂的礼拜。叙述以鲜明而戏剧化的笔触介绍他——一位性情开朗却油滑的传道人,宣讲硫磺火与永罚。他与安德鲁斯一家的关系既是私人关系,也是教会关系。他告诉安德鲁斯,自己从他童年时就认识他,而且与安德鲁斯的父亲一同长大;这使他出现在监狱里显得是基于长久的情谊,而非官方权威。
安德鲁斯被捕并押入监狱后,验尸官紧急召来了达默伦。凌晨三点左右,侦探们仍未能从嫌疑人口中问出实情。他们退到另一间房,把牧师和安德鲁斯单独留在一起。场景的变化很重要——警察讯问让位于与一位熟悉的牧师进行私下交谈,而当局则在附近等候,希望这次会谈能问出他们审讯未能得到的内容。
狱中会谈与认罪
达默伦一开始便以朋友和亲如家人的知己身份自居。他告诉安德鲁斯,自己来这里不只是作为他的牧师,也是因为把他视作自己的家人。他还表达了对这些杀戮事件的忧虑,并表示大家都希望抓到罪犯并予以惩罚。在达默伦直接质疑安德鲁斯是否无罪之前,这番劝说先以信任和共同目标的语言铺陈了谈话。
会谈并非始终在指责中进行。达默伦问安德鲁斯渴不渴,给他拿了一瓶可口可乐,还和他聊起感恩节假期与学校。随后,他把谈话转向外界对安德鲁斯无罪说法的疑虑,并提议安德鲁斯接受测谎,以说服侦探。这个请求把配合调查描绘成证明自己无罪、让警员继续追查真正凶手的一种方式。接着,达默伦又以宗教信仰劝说他——如果安德鲁斯犯下了罪行,就应该说出实情,以涤净自己的灵魂。
安德鲁斯后来对一位朋友讲述这次会谈时说,那一刻他想到认罪又有什么区别,接着便把自己所做的大部分事情如实告诉了达默伦。叙述称,这次会谈彻底打破了安德鲁斯先前的说法——此前,他一直坚称自己去劳伦斯取打字机、看了一场电影,午夜过后回家才发现家人已经遇害。私下会谈结束后,达默伦走进警察等候的房间,宣布安德鲁斯准备作陈述。因此,他所起的作用既是牧灵性的,也在实际层面产生了重大后果——他促成了认罪,并立即将其交给调查人员。
证词与法律争议
庭审中,达默伦成为控方的首席证人。他作证说,自己曾多次告诫安德鲁斯上帝的愤怒,并描述了安德鲁斯承认信仰薄弱、不相信上帝的谈话。达默伦把自己的劝说说成是为了让安德鲁斯认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以及自己必须接受神明审判的责任。曾帮助促成狱中认罪的宗教言辞,如今也随他进入法庭,成为有关安德鲁斯心态,以及牧师如何以道德责任劝诫他的证词。
在这场庭审中,这些证词的影响超出了个别判决本身。安德鲁斯的辩护团队请来了门宁格诊所的精神科医生和两名律师,试图挑战麦克诺顿规则。精神鉴定诊断安德鲁斯患有单纯型精神分裂症——他明白自己行为的性质,也知道这些行为受到禁止,但在鉴定者看来,他的思维与情感相互分离。辩方希望堪萨斯州改采达勒姆规则;依照这一规则,若违法行为是由精神疾病或缺陷所致,被告便可免负刑事责任。
达默伦的证词与安德鲁斯的认罪一道,帮助法院驳回了这一辩护。法官维持了麦克诺顿规则,陪审团则判处州方所求的死刑。叙述并未把达默伦说成判决结果的唯一原因,而是将他的证据与认罪以及法院对现行规则的适用并列呈现。但他所处的位置至关重要——这位劝服安德鲁斯开口的牧师,后来成了控方证人;他的证词帮助将这份认罪带入庭审,而庭审同时也检验着法律对精神失常的界定。
叙事与伦理意义
达默伦的干预交汇了本案始终处于张力之中的两种权威。他既不是侦探,也不是精神科医生,但他与安德鲁斯的熟识,使他得以接近安德鲁斯,而警察未能通过讯问取得的进展,他却做到了。他先诉诸信任和日常交谈,接着提出用测谎仪证明无罪,最后诉诸灵魂需要忏悔这一观念。这一过程让他的成功显得合乎情理,却没有把成功简化为单一手段——宗教劝诫、个人交情与调查目的,在一次私下会面中汇聚起来。
叙述也强调了这次会面的双重后果。按照达默伦的牧灵说法,认罪可以涤净安德鲁斯的灵魂;而在刑事调查中,认罪则为当局提供了一份陈述。庭审中,牧师的证词又进一步把属灵审判与国家要求惩罚的立场联系起来。因此,他的角色标示出宗教劝诫与刑事司法之间一次影响深远的交汇;与此同时,更广泛的精神失常争议仍留下一个问题——道德意识、情感能力与法律责任应当如何相互关联。证据清楚地显示了他的干预所产生的效果,却未能解决其手段在伦理上的性质——达默伦以值得信赖的朋友身份自居,但他的私下劝说最终使安德鲁斯认罪,并将供词交给了等候在旁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