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里·爱德华·史密斯

冷血

佩里·爱德华·史密斯被描绘成一个躁动不安、身体残疾的流浪者,渴望友谊,也相信自己有识人之能;与此同时,他又多疑、易怒,并沉湎于逃离现实的幻想。他参与策划了那场导致赫伯特·威廉·克拉特、邦妮·克拉特、南希·克拉特和肯扬·克拉特丧命的抢劫,最终承认自己杀害了四人。然而,书中没有把动机或悔意简单化——史密斯不断修正自己对过去和犯罪的理解,而其他人则试图依据各自的道德、个人或专业框架来解读他。

身份与背景

书中通过回忆呈现史密斯的早年生活,将短暂而令人仰慕的家庭生活与后来接踵而来的变故形成对照。年幼时,他跟随父母弗洛伦斯·巴克斯金和特克斯·约翰·史密斯巡回参加竞技牛仔表演,两人都是表演者。他记得母亲骑马、父亲挥舞套索表演的场面,并为他们的技艺感到自豪。这个家庭四处迁徙,生活物质条件艰苦,但在他的回忆里,仍比后来发生的事更为幸福。父母因病不得不离开竞技牛仔表演行业后,一家人定居在里诺附近。父母的关系日渐恶化,母亲开始酗酒;史密斯六岁时,她带着孩子们离开,前往旧金山。

后来,他的父亲写下一份打字的家庭分离经过,打算用来支持史密斯申请假释。史密斯把这份文件列为绝不能冒险遗失的重要物品之一,并反复读过许多遍。文中回忆了他的母亲在大萧条期间离家、孩子们因此痛苦不已,以及史密斯对父亲异乎寻常的依恋——搬家后,他从母亲身边跑开,去找父亲的律师,但父亲又把他带了回来。这份叙述还把父亲描绘成一个对行为举止和整洁要求严格的人,也是一个相信朋友可以信任史密斯的人。文中关于出狱后会得到支持、重新开始生活的承诺,令史密斯深受触动;然而,读这份文件带给他的并非单纯的安慰——自怜、爱意和怨恨彼此交织,最终怨恨占了上风。

此后家庭的经历加深了史密斯的感受——厄运仿佛是遗传而来,或根本无法逃避。他的母亲在多年酗酒后去世;妹妹弗恩从旧金山一家旅馆的窗户坠落身亡,史密斯试图把这理解为意外;哥哥吉米则在妻子也自杀身亡后自杀。妹妹芭芭拉·约翰逊是手足中建立了传统家庭生活的人。这些丧亲经历促使史密斯痛苦地猜测,自己或许生来就有问题,但叙述并未将这种猜测确立为解释其行为的定论。

迪克回忆与史密斯在兰辛州立监狱同住一间牢房的经历,为史密斯的行为增添了另一种视角。迪克记得他尿床、睡觉时哭泣、吮吸拇指,还长时间研究寻宝指南。迪克也说,史密斯会突然勃然大怒,而他平静的外表很难让人预料这种变化。迪克曾以为自己能够应付史密斯的情绪起伏,后来却对他感到不确定和戒备。史密斯矮小、孩子气的外表,与迪克认为他的脾气可能带来的危险形成鲜明反差;其他人对他的观察中也反复出现这种对照。

伙伴关系、逃亡与往事重负

史密斯与迪克的伙伴关系既带来了陪伴,也为摆脱贫困提供了实际途径,但两人之间的信心分配并不平衡。在堪萨斯城,迪克先在一家服装店策划伪造支票的骗局,并指点史密斯假扮成准备结婚、前来购买婚礼用品的人。迪克编造了一个关于富有未婚妻以及在迈阿密海滩度蜜月的故事;店员相信了这套说辞,交给他们一张空白支票。史密斯很紧张,此前从未成功骗兑过支票,而欺骗过程由迪克掌控。这件事确立了迪克是临场编造说辞的人、史密斯则是较为犹豫的伙伴,尽管史密斯钦佩迪克说服他人的本领。

杀人后,两人逃往墨西哥。他们从拉雷多越境,第一晚在圣路易斯波托西度过,之后继续前往墨西哥城。在路边野餐时,史密斯问起,他们做过的事是否说明自己有问题。迪克不愿重提犯罪,坚称自己认为自己很正常,并把史密斯说成那个精神不正常的人。他的判断部分源于两人曾在监狱共处,但也反映出他害怕史密斯压抑的怒气会转而对付自己。这段谈话表明,他们的同盟并不像共同逃亡所显示的那般牢固——迪克想把往事抛在脑后,史密斯却无法始终做到。

史密斯的记忆以不由自主的片段重现——一道蓝色闪光、一只玩具熊的玻璃眼睛,以及与杀人之夜有关的声音。他记得恳求的声音、脚步声、一枚滚动的硬币和呼吸声。这些回忆将墨西哥的谈话与他后来向调查人员所作的陈述联系起来,但他反复回想犯罪并不等同于明确承认悔恨。史密斯会因记起那些事而感到不安,却仍难以说清自己对所作所为有何感受。

他讲述的另一起袭击事件,也使迪克关于只有史密斯不正常的说法变得复杂。史密斯告诉迪克,自己住在拉斯维加斯一家寄宿屋时,曾与一个名叫金的流浪汉交朋友;金借钱给他,有时也和他一起喝啤酒。史密斯说,自己此前没有伤害金的理由,在开车进入沙漠之前也没有形成明确计划;后来他却用自行车链条击打了金。他把金留在那里,此后再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发现了他。史密斯曾向迪克透露这件事,希望赢得他的尊重并证明自己够强硬;事后他意识到,这个故事助长了迪克对他的恐惧。这起事件为克拉特案之外的暴力行为提供了证据,但史密斯本人也说,他无法充分解释这件事。

钱财问题和逃亡计划在现实中的失败,进一步加剧了两人之间的紧张。在墨西哥城,迪克卖掉了汽车,但三天之内几乎花光了所得。他发现修车工作收入太少,无法维持两人的生活,于是宣布必须返回美国,并否定了史密斯寻找埋藏财宝的希望。迪克向一位富有的未婚妻借钱,买了两张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巴斯托的长途汽车票。理论上,史密斯本可以留在当地,但一想到要离开迪克,他就感到身体不适。他相信,只要两人待在一起,命中注定会发生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返程途中,他们来到莫哈维沙漠,试图搭便车,并考虑抢劫和杀害一名独自驾车的人。他们的行李已经减到只剩一只手提箱,而史密斯始终挂念着自己珍藏的物品。

被捕、认罪与不断变化的叙述

调查人员通过弗洛伊德·韦尔斯追查到史密斯和迪克。韦尔斯曾受雇于赫伯特·威廉·克拉特;他被关押期间听到关于克拉特一家遇害的新闻报道。韦尔斯认识这一家人,也知道是谁杀了他们。史密斯和迪克在拉斯维加斯被捕后,来自堪萨斯州的调查人员在拉斯维加斯市监狱的两个独立审讯室里分别盘问他们。史密斯的体态给侦探们留下了印象——他腿短,双脚够不到地面;他的外表像个孩子。这种印象与他们正在调查的罪行形成鲜明反差。

审讯中,阿尔文·杜威和克拉伦斯·邓茨逐渐把史密斯的叙述聚焦到关键的那个周末。邓茨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去过赫伯特·威廉·克拉特的家,并杀死了屋里的所有人。随后,史密斯开始讲述迪克如何邀他回堪萨斯州,声称那里有一个十拿九稳的机会。据史密斯说,迪克从一名前狱友那里得知那名富有的麦农,给他画了房屋示意图,还声称赫伯特·威廉·克拉特把大笔现金放在墙内的保险柜里。史密斯说,自己还有一个私人原因要回堪萨斯州,但没有说那是抢劫计划的一部分。

史密斯讲述杀人经过时,叙述不断变化。起初,他说自己不愿伤害赫伯特·威廉·克拉特,记忆中的克拉特是个温和的人;他还说,自己原以为那家人不会有危险。接着,他停下来,修正了自己叙述的脉络——一家人被捆住后,他和迪克曾讨论是否让他们活着离开。史密斯说,他曾质问迪克,并拿起刀,但并未打算真的动手;他希望借此迫使迪克表明自己究竟愿意做什么。他描述事态如何演变成危机,并说自己最终使用了霰弹枪,而迪克则帮忙举着手电筒并收集证据。这一说法将杀人归于史密斯,同时保留了他的主张——计划和进入住宅的决定源自迪克。

责任如何分担始终存在争议。迪克签署的供词指称,四起杀人全是史密斯所为。史密斯起初则指称迪克杀害了南希·克拉特和邦妮·克拉特;杜威认为,这是史密斯试图惩罚迪克的懦弱。后来,史密斯拒绝在一份七十八页的陈述上签字,除非他能更正其中两处细节。随后,他承认自己射杀了全家,并说自己撒谎是为了损害迪克的处境。他还说,希望迪克的父母,尤其是他的母亲,知道开枪的不是迪克。史密斯并未替迪克开脱——按他的说法,迪克策划了抢劫,参与了事发经过,事后也提供了帮助。调查人员掌握着其他证据,并未依赖史密斯签署的陈述来确立案情。

人际关系与不同解读

史密斯渴望友谊,却也怀疑别人会拒绝或背叛自己。他告诉唐·卡利文,卡利文的信以及对方在信末署名为朋友,对他而言比任何宗教慰藉都重要。史密斯回忆说,自己只把少数几个人视为朋友,其中包括乔·詹姆斯;他曾在华盛顿州贝灵厄姆附近认识这位伐木工人。他曾托人向乔传话,告知自己的处境,并希望乔来探望,尽管他不知道对方是否会兑现承诺。史密斯问卡利文是否喜欢自己,显示他多么直接地寻求肯定,即便他同时抗拒随之而来的期待。

他与迪克的关系更加反复无常。史密斯钦佩迪克在人际交往中的从容,起初也想得到他的尊重,但对他的自吹自擂心怀怨恨,后来还称他是懦夫。审讯期间,史密斯得知迪克曾因金的故事而害怕自己,对此作出苦涩的嘲笑。史密斯说,自己有一次差点开枪打死迪克;这番话使两人的伙伴关系不再只是忠诚相待,而显现为彼此猜忌。他却也在意自己的叙述会怎样影响迪克的父母,并在一定程度上出于顾及他们而修改陈述。爱意、怨恨和自我呈现交织在一起,并未归结为单一动机。

史密斯自己也无法确定克拉特一家遇害的原因。他告诉卡利文,自己不知道为何会那么做,并否认克拉特一家曾在私人层面上伤害过他。他说自己只短暂认识他们,还猜想他们或许替其他人所造成的伤害付出了代价。他也说,自己没有立刻感到悔恨,并希望自己能够感到悔恨。他把杀人与战时暴力相提并论,质疑了他所看到的、那个要求处死他的社会所划定的选择性道德界限。这并不是在证明他毫无感受——他的言辞显示,他能够表达自怜、羞耻、愤怒和依恋,却无法将这些感受整理成始终一致的罪疚叙述。

法律与精神医学方面的解读同样彼此牵制。W·米切尔·琼斯医生认为史密斯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形容他多疑、对自认为受到的侮辱十分敏感、怒气难以控制,而且思路组织困难。与此同时,琼斯的评估也称史密斯定向正常、头脑清醒、智力高于平均水平,并无意识混乱。约瑟夫·萨滕认为,第一次杀人可以被理解为发生在一次精神蒙蔽期间,当时赫伯特·威廉·克拉特代替了史密斯过去生命中的人物,例如他的父亲或某个权威人物。这是一种专业理论,并非已确立的史密斯作案动机解释。史密斯本人说过,他不想伤害赫伯特·威廉·克拉特,而且克拉特一家没有伤害过他;这些说法与该理论的部分内容相呼应,却仍未解决其核心解释。

监狱生活、处决与叙事意义

史密斯在监狱里继续改变对自己的叙述。父亲写下的生平记述仍是他重要的参照,但其中关于关爱和出狱后未来生活的承诺,也唤起了痛苦的记忆和怨恨。他对物品和回忆同样依恋——准备离开墨西哥时,他整理了信件、照片、剪报、诗作和其他纪念物,决定哪些可以带走,哪些或许可以交由一位他信任的酒吧老板保管。他的文件中包括父亲写下的童年记述,使他随身携带的实物与他心中并存的、彼此冲突的过去版本联系起来。

在死囚牢房度过的最后三年里,史密斯画了自画像和儿童画像,画作常以其他囚犯提供的照片为依据。临刑时,他认出了杜威,停止嚼口香糖,咧嘴一笑并向他眨了眨眼;有人问他是否有话要说时,他神情转为严肃。史密斯说,自己基于道德和法律理由反对死刑;谈到自己或许能作出什么贡献时,他一度说不下去,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他也承认,道歉无法挽回已经发生的事。之后,在判决执行前,他把口香糖交给牧师。

杜威对史密斯之死的反应不同于他对迪克之死的反应。他认为迪克是个空洞的小混混,却无法忽视自己眼中史密斯那种受创而被放逐的气质。结尾的画面再次落在史密斯的小脚上,它们像审讯室里那样悬在半空。这一视觉上的反复,将被告、囚犯和死刑犯联系在一起,却没有把孩子气的外表当作犯罪的借口。史密斯的叙事作用植根于这种悬而未决的并存——他既能有意参与犯罪,也会突然施暴,能够依恋他人,最终还会道歉;然而,他自己的解释和他人的判断,都未能给出关于他为何杀人的单一且确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