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收成五分之一税令

托拉

埃及收成五分之一税令是约瑟在饥荒期间设立的持续性土地税——法老取得埃及人的田地后,耕作者获得种子,每次收成都保留五分之四,将剩下的五分之一交给法老。这项措施为一连串交易划上句号——国家掌控的粮食先后换取钱财、牲畜,再换取土地;它也使饥荒时期达成的土地安排成为持久的财政制度。本书还在其他情境中采用五分之一的比例,包括储存埃及丰收的粮食,以及评定从利未人什一奉献中取出的奉献份额。

饥荒与土地转让

约瑟先前解读法老的双重梦境,预言将有七个丰年,随后是七个饥荒年。他建议任命监督者,在丰年收取埃及出产的五分之一,并把粮食储存在各城。饥荒来临后,约瑟打开粮仓出售粮食;埃及人和其他地方的人都来买粮,埃及和迦南的钱财最终耗尽。

随后,埃及人用牲畜换取粮食。到了下一年,他们的钱财和牲畜都已耗尽,便提出以自己和土地归法老所有,换取面包和种子。约瑟为法老买下土地,并把人口从埃及的一端迁到另一端。祭司的土地是例外——由于祭司从法老那里领取供给,他们的土地没有被买下。

条款与持续义务

取得土地后,约瑟给百姓种子,并规定未来收成的分配方式——五分之一应缴给法老,其余四份则留作播种之用,并供耕作者、家人和子女食用。百姓承认约瑟救了他们的性命,并接受这项安排。叙事称,约瑟将五分之一规定为埃及土地的定例,唯有祭司的土地不归法老所有。

这项规定承接了从出售储存的粮食、换取牲畜,再到换取土地的紧急应对过程;但其明文条款允许耕作者保留大部分收成,以及继续耕种所需的种子。这项征税将危机时期达成的土地安排转变为定期缴纳的王室份额,而非仅仅一次性的土地交易。

作为反复采用的计量比例的五分之一

饥荒叙事首先将五分之一的比例用于埃及七个丰年——监督者应在各城收取并储存这份粮食,以免饥荒来临时全地陷入毁灭。之后,利未人的条例以不同方式使用相同比例。他们从什一奉献中所得、作为在会幕圣所供职之产业的份额中,应拨出十分之一归给耶和华,并把其中圣洁的份额交给祭司亚伦;其余部分则作为利未人的报酬。

以色列攻打米甸之后,分配被掳的人口和牲畜时,还出现了按五百分之一和五十分之一分配的规定。这些不同的分配规定显示,这一比例反复用于供给、王室收入和战利品分配,但它们并非同一种税,所分配的对象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