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圣洁与任职资格律例
托拉祭司圣洁与任职资格律例界定谁可以接近圣所、执行祭司职务并食用分别为圣的食物。这些要求将礼仪上的准入资格与身体状况、家庭行为及严谨服事联系起来——祭司被分别出来,负责处理祭物并教导以色列民;关于不洁和身体资格的限制则规范特定职分,却不取消所有祭司享用圣物的资格。
圣洁与祭司职责
这些律例规定,祭司的行为应服务于一项公共责任。祭司必须分辨圣与俗、洁净与不洁净,并教导以色列民由摩西传授的律例。为支持这项工作,亚伦和他的儿子进入会幕圣所时不可喝酒或烈酒;这项禁令被规定为永久条例,既关系到他们的分辨力,也关系到他们的教导职责。
祭司在对待死者及外在行为方面也被分别为圣。祭司可以为近亲沾染不洁,包括父母、儿女、兄弟或未婚的处女姐妹,但不可为会众中的其他成员如此行。祭司不可剃光头顶、修剪胡须两边,也不可割伤自己的身体。他们的圣洁与献上耶和华的食物、避免亵渎上帝的圣名直接相关。
婚姻与大祭司
普通祭司的婚姻受到限制——他们不可娶妓女、被玷污的女子,或被丈夫休弃的女子。大祭司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他不可披散头发或撕裂衣服哀悼,不可接近任何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不可离开圣所而使圣所受玷污;他必须娶本族的处女,不可娶寡妇、被休弃的女子、被玷污的女子或妓女。这些律例表明,大祭司的奉献是一项持续的义务,范围超出礼仪职务,也涵盖哀悼、居所和建立家庭。
身体资格与圣物
亚伦的后裔若有身体残疾,就不可接近祭坛或幔子献祭物。经文列出的不合资格状况包括失明、跛脚、肢体残缺、骨折、驼背、矮小、眼疾、皮肤病以及睾丸受伤。然而,不能在祭坛供职并不意味着不能享用祭司的食物——有残疾的祭司可以吃至圣之物和圣物,只是不可进入内圣所或接近祭坛。
礼仪不洁同样规范准入资格,却不会永久取消祭司的身份。患有皮肤病或身体排液的祭司,在洁净以前不可吃圣物。接触尸体、身体排液、爬行生物或其他不洁来源,会使祭司不洁,直到晚上为止;沐浴之后,日落时便可以再吃圣物。自然死亡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不可食用,以免祭司使自己沾染不洁。
谁可以分享分别为圣的食物
分别为圣的食物并非祭司家中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享用。寄居者或雇工不可吃,但祭司买来的仆人及生在他家中的人可以吃。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平民,便不可再享用圣物;若她成为寡妇或遭休弃,没有儿女,并返回父亲家中,就可以再次吃父亲的食物。任何人若误吃了圣物,必须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因此,这些条例严格区分祭司职务、礼仪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享用资格。有些限制禁止人接近祭坛,或暂时参与圣餐;另一些则界定谁属于祭司家庭,因而有权获得供给。圣洁是一套有序的准入制度,各种界限与界限之内履行的职责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