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把抵押衣物留到日落之后
托拉衣物抵押条例限制债权人对贫困借款人衣物的权利——作为担保取走的衣物,必须在日落前归还,因为这是借款人夜间遮身的衣物。律法规定,维持基本生活优先于留置抵押品,并说明借款人的呼求会蒙垂听,体现了怜悯。
条例及其理由
在《约书》中,这项条例接续着禁止向贫困社群成员收取利息的规定。若放贷者拿邻人的衣物作抵押,就必须在日落前归还。经文强调,那是借款人唯一的遮身衣物,并提出疑问——若没有它,借款人怎能睡觉?
借款人可能向上帝呼求,这使归还衣物的义务更为明确。耶和华说,这呼求必蒙垂听,并宣告:“因为我是有恩典的。”因此,这项条例清楚限制了债权人留置担保品的权利——贷款不能使贫困借款人整夜失去基本的遮身之物。
反复强调的保障
《申命记》在一组更广泛的借贷与抵押条例中重述这项保障。放贷者必须留在借款人屋外,不可进去拿取抵押品;若借款人贫困,放贷者不得将抵押品留到夜间,必须在日落时归还,让借款人能穿着衣物睡觉。
后来的表述称,这样归还衣物是在上帝面前行义。它将借款人眼前的需要与以色列人记忆中的埃及奴役经历及耶和华的救赎联系起来,使关怀弱势者成为群体的义务,而非可有可无的慷慨之举。
在律法中的位置
衣物条例属于一套保护日常经济关系中基本生计的律法模式。邻近的条例禁止向贫困者放贷取利,要求及时支付贫困雇工的工钱,并为寄居者、孤儿和寡妇保留部分收成。这些措施共同限制债权人和财产所有者的权力,避免他们的权利主张威胁他人的生计。
不同于规定财产受损时如何赔偿或伤害发生时如何补偿的条例,衣物条例为占有抵押品本身设定了时限。它的核心保障简单而明确——借款人需要抵押衣物睡觉时,必须在天黑前将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