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死者须当日安葬
托拉《被处死者须当日安葬》规定,处死并挂在树上示众的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安葬——尸体不得在树上过夜。律法给出的理由是,被挂的人使上帝蒙受羞辱,而赐给百姓作为产业的土地不可被玷污。
适用范围与要求
这条律法适用于犯了该处死之罪、被处死后又挂在树上的人。它没有规定其罪行、审判或处决方式,而是说明此人死后必须如何处置。
必须在当天安葬。禁令明确规定,尸体不得整夜留在树上。这样的时限使处置被处死者成为法律义务,而非出于哀悼或习俗而可自行决定的行为。
理由与土地
律法给出了两个相互关联的迅速安葬理由——被挂的人使上帝蒙受羞辱,尸体留在树上过夜则会玷污土地。因此,所关切的不仅是死者受到的对待,也包括领土的圣洁。
这片土地被称为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这条律法将共同体处置被定罪者尸体的责任,与保持这片产业不受玷污的职责联系起来——公开示众须在夜幕降临前结束,而安葬则保护土地免遭所述后果。
在律法汇编中的位置
这条规定见于涉及家庭责任、财产和共同体内部行为的律法之中。其篇章顺序从处决及安葬的要求,转到归还走失的牲畜和财物,以及帮助扶起倒卧的牲畜。在这部范围更广的律法汇编中,受罚之后对尸体的照料,与对共同体成员应尽的实际义务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