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波兰斯基性侵案
安迪·沃霍尔日记罗曼·波兰斯基性侵案(1977年)在安迪·沃霍尔的日记中以一连串观察呈现,而非对诉讼过程的持续记述——首先是一则报纸标题和对指控的简短描述;后来则记载波兰斯基获保释并出席了奥斯卡颁奖典礼。这些条目共同展现了日记如何记录公共丑闻在沃霍尔日常生活中浮现的过程,同时没有涉及案件的法律结果。
案件进入日记
1977年3月12日,沃霍尔记下自己看到一则报纸标题,报道一名电影导演被控强奸,并指出这名导演是罗曼·波兰斯基。他在日记中写道,女孩十三岁,曾被带到杰克·尼科尔森家参加派对。他还记下,女孩的父母联系警方后,警察于次日前往那所房子。日记记录的是沃霍尔从新闻中得知的这些信息;它本身并不能证实指控,也没有详细记述调查过程。
后来出席奥斯卡颁奖典礼
在一则后来记述奥斯卡颁奖典礼的日记中,沃霍尔提到,波兰斯基因该案获保释,并出席了典礼。同一记述还记录了另一则报道——波兰斯基在那里对一名女性发出性暴力威胁。这第二次提及使日记的焦点从案件的报纸报道转向波兰斯基出现在一个备受瞩目的公开场合,但没有提供有关任何一则报道的进一步信息。
日记的视角与局限
日记保存的是沃霍尔个人的日常记录,并非对法律诉讼过程的编年叙述或全面记载。到1976年,日记条目已根据沃霍尔本人的回忆写成;他在工作日早晨的通话中向帕特·哈克特讲述回忆,由哈克特做笔记并打字整理,收据和开支细节也被纳入记录。出版文本还反映了编辑取舍——哈克特删去了大多数仅涉及两人私下交流的内容,并将少数保留下来的相关内容改写为第三人称。这些层次有助于解释,为何案件只以几则简短、具体的观察呈现,而非完整叙事。
在记录中的意义
这两次提及保留了不同的时刻——最初有关指控的报道,以及后来得知波兰斯基获保释并出席颁奖典礼。日记没有记载判决或其他结局。日记在此处的价值,在于记录案件如何进入沃霍尔对新闻与公共生活的观察;而其简短的篇幅也标示出个人日记与法律史之间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