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Golden Dreams裸体日历丑闻
金发美人“金梦小姐”裸体日历丑闻把一张在经济困窘时拍摄的照片,变成了公众审视谁能掌控一位冉冉升起的女演员身体与名誉的事件。诺玛·简·贝克以五十美元卖出照片多年后,照片再度出现,新闻界将其视为关于玛丽莲·梦露的惊人发现;片厂则将其视为可能的违约行为。这场争议揭示了她收到的微薄报酬,与他人从这张照片中攫取的关注和商业价值之间的差距,也迫使她在早已急于评判她的公众面前保持镇定。
从不稳定的工作到照片拍摄
在事业尚未带来保障时,诺玛·简靠报酬微薄的宣传和模特工作谋生。加入普林经纪公司的第一个星期,她以“1945年铝制品小姐”的身份亮相,在洛杉矶一场家居用品展销会上站上数小时,派发宣传册,每天收入十二美元,其中包括简陋的餐食和电车车费。接下来一周,她以“1945年纸制品小姐”的身份亮相,每天收入十美元,负责分发样品。这些工作让她的外貌成为工作的一部分,但经纪公司禁止客户给她小费或与她约见;报酬必须经由经纪公司转交。
后来引发丑闻的那张照片,其拍摄情形与不久后界定玛丽莲·梦露公众形象的片厂宣传照截然不同。三年来,诺玛·简一直礼貌地拒绝奥托·厄泽提出的为杂志拍摄裸体照片的邀请。当时她手头拮据,拖欠着西好莱坞一间带家具房间的房租,又因漏付两笔各五十美元的款项而失去了二手车。片厂已经放弃了她,普林经纪公司也即将与她解约。于是,她打电话给奥托;他一直等着她回到自己身边。
奥托安排了日历照片拍摄,并保留了底片。照片以五十美元卖给艾斯好莱坞日历公司,而奥托预计可得九百美元。这本书将拍摄过程描写为照片创作中的一个转折点——诺玛·简本能地回应镜头,仿佛镜头是一面镜子;与此同时,奥托指导她摆姿势,并掌控拍摄视角。因此,这张照片最初并非由明星协商决定的宣传肖像,而是在他人指导下拍摄、且所有权不属于模特的影像。诺玛·简没有看过样片或印制品,后来几乎记不起那次拍摄。
照片演变成丑闻
这张照片刊登在艾斯好莱坞1950年发行的《四季美人》日历中,与另外十一名裸体模特的照片并列,模特身份均被隐去。多年后,《好莱坞塔特勒报》的一名记者找到这本日历,仔细查看模特的脸,并怀疑她就是玛丽莲·梦露。他查到一份1949年的合同,模特在上面以“蒙娜·梦露”的名字签名。报纸将这一发现刊登在头版,随后《综艺》、《洛杉矶时报》、《好莱坞报道》和各新闻通讯社迅速跟进报道。照片刊出时,关键细节被遮挡或覆盖,营造出黑色蕾丝的效果;电台讨论、绯闻专栏和社论则让争议越出小报版面,进一步扩散。
匿名日历模特与经过精心包装的电影明星之间的差异,使这则新闻的商业讽刺意味更加突出。日历上的照片展现的人物没有1950年起发行的片厂照片那般光鲜,但记者的指认让公众将两种形象联系起来。片厂合同禁止它认为有悖好莱坞道德规范的行为,其中包括裸体摄影;新闻界则将这一发现描绘为对梦露地位的威胁。她的脸被认出,并不意味着照片就归她所有——她收下了五十美元,但底片和出版权属于他人。
公开辩护与私下失措
丑闻爆发时,诺玛·简还没看过日历上的照片。有人把日历拿给她看时,她翻找“金梦小姐”的照片,一开始没认出自己。这本书没有断言她是真的不记得,还是在演出认出照片的样子;书中描述她起初看似真诚,直到恐慌袭来。这种不确定性让事件不再只是关于一份旧合同的争执。公众坚持认为照片揭示了她的本来面目,她却无法立刻将自己与那张被用来界定她的照片联系起来。
艾·伊·申恩刚打电话祝贺她因《你的嘴唇灼热》获得好评,得知日历一事后,又怒气冲冲地回拨电话,责怪诺玛·简没有告诉他那张1949年的照片,并警告说片厂可能会停掉她的工作。他的怒火既包含对她事业的担忧,也带有一种占有欲,仿佛玛丽莲·梦露是由他塑造出来的。诺玛·简被他态度的突然转变震住,试图把丑闻说成荒唐的事,并解释自己只拍过一次,因为当时急需用钱。她还把媒体的关注比作对待罪犯或变态者的方式,显露出一张有偿拍摄的照片如何迅速变成对个人品格的公开审判。
在片厂安排的记者会上,她以玛丽莲·梦露的身份亮相,并直截了当地说明情况——她当时一贫如洗,五十美元对她很重要;她此前和此后都没有拍过裸体照;她后悔当初的决定,但并不为此感到羞耻。她试图以轻松口吻化解风波,随后转而作出更严肃的比较。她提到纳粹集中营以及广岛、长崎的照片,指出真正值得愤怒的应是这些影像,并将大规模死亡与围绕一名女性照片的丑闻区分开来。这番对比打破了顺从的明星为自身体面辩护这一预期剧本,也让这场记者会成为又一次她无法完全掌控条件的表演。
后果与持续流传
片厂没有解雇她。片厂原谅了这次违约,并将她的薪水提高到每周一千美元,另加开支补贴。这一决定保住了她的工作,同时也表明,她的商业价值超过了这张照片对片厂偏好的签约女演员形象构成的威胁。收入提高后,诺玛·简安排将格拉迪斯·莫滕森从诺沃克转到条件更舒适的莱克伍德私人精神病院。然而,她的新经纪人仍建议她对母亲的状况保密,使片厂对她公众形象的管理延伸到了她的家庭生活。
丑闻并未随着最初的头版报道而结束。玛丽莲·梦露日渐频繁地出现在报纸、杂志、海报和《绅士爱美人》广告上的那段时期,这张照片又被刊登在《花花公子》创刊号中。她没有授权这次刊载,也无力阻止,因为底片和相关权利并不属于她。莱维提克斯在《好莱坞内幕》中写下“金梦小姐”,将其视为仍在延续的公众形象,显示这张照片如何在拍摄者收下五十美元许久之后,继续被转载和重新诠释。事件最关键的反转在于,曝光既没有抹去玛丽莲·梦露的事业,也没有让诺玛·简重新掌控照片——明星事业蒸蒸日上,而出版商和观众仍能按照她未曾选择的方式接触这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