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征服班达群岛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荷兰东印度公司征服班达群岛并接管安汶,将不断扩大的香料贸易转变为由军事力量支撑的殖民垄断体系。这一事件显示,一家贸易公司如何成为武装政治力量——它排挤竞争者,限制当地统治者对丁香的控制,并强化榨取性劳工安排,而不是让贸易向更广泛的群体开放。

贸易与荷兰人的进入

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包括亚齐、万丹、马六甲、望加锡、勃固和文莱在内的东南亚城邦,通过生产和出口香料及其他商品发展壮大。当地统治者从贸易中获取收入、参与商业活动,并授予专营权。这些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推动了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但准入壁垒和缺乏保障的产权限制了许多人的机会。

荷兰人的介入加剧了围绕这类商业活动的争夺。荷兰人认识到,控制摩鹿加群岛珍贵香料的供应,可能比与当地及欧洲商人竞争更有利可图。1600年,他们与安汶统治者达成协议,取得当地丁香贸易的专营权。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为这项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载体。继英国东印度公司之后,它是早期股份公司之一;和这家英国前身一样,它拥有自己的军队,以及发动战争和进行殖民的权力。

以军事力量强制实施垄断

公司运用武力确保其商业安排生效。1605年,它攻占了一座由葡萄牙人控制的堡垒,并强行驱逐其他商人。随后,它将行动扩大到摩鹿加群岛北部,迫使蒂多雷、特尔纳特和巴坎的统治者同意不在其领地种植或交易丁香。强加给特尔纳特的条约甚至授权荷兰人摧毁当地发现的丁香树。由此,商业竞争被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军事力量强制执行的限制所取代。

征服班达群岛是接管安汶与班达群岛这一更大行动的一部分,也是公司夺取香料贸易的行动之一。书中对公司影响东南亚发展的论述持否定评价,将班达群岛和安汶的行动置于由垄断和殖民掠夺推动的更广泛发展逆转之中。这里的证据没有详细叙述班达群岛本身的征服过程,而是通过荷兰人在香料产地岛屿上的行动,说明其更广泛的政策及后果。

劳动、榨取与意义

在荷兰人接管之前,安汶已有一种不平等制度——民众须向统治者缴纳贡赋并提供强制劳役。大家庭向安汶精英缴纳丁香贡赋。荷兰人并未以开放的商业准入取代这一框架,而是加以强化,以获取更多劳动力和丁香。在荷兰统治下,每户人家都被绑定在土地上,须种植规定数量的丁香树,并承担强制劳役。

因此,这一事件将国际商品的控制与地方权力和劳动方式的变化联系起来。公司的股份制结构和商业野心,将东南亚香料生产与现代欧洲公司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公司的军队则使其能够排除竞争对手,并向当地社群强加条件。它接管班达群岛与安汶,并非仅仅意味着贸易从一批商人手中转到另一批商人手中,而是围绕以强制手段维持的垄断,对贸易、权力和劳动进行重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