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与对象显现为“有”

存在与虚无

“有”描述世界显现为世界、对象显现为对象,而非显现为无意义、未分化的自在存在。其决定性意义在于关系——自为存在涌入存在,使这个由世间事物构成的有序场域成为可能。

定义与运作

“有”并非指称一个新对象,也不是指内在于对象的属性。它表明对象作为可区分的对象存在于一个世界之中,而非仍是未分化的充盈存在。这个说法标示出世界显现时所具有的可理解性与结构。

这种结构与自为存在相联系。自为存在涌入存在,使“有”成为可能——世界及其对象从某种脱离这种关系来看便是无意义、未分化的存在中显现出来。因此,世界的有意义显现并未被说成是自在存在本身的特征。

与自在存在的关系

这一概念确立了自在存在与作为对象世界一部分而遭遇的自在存在之间的对照。它并不意味着自在存在全然缺席,而是区分未分化的存在与世间显现;在后者之中,事物成为可辨认的对象。“有”指称存在显露方式的这种转变。

哲学意义

“有”凝练地表达了萨特论述中的一种核心关系——正是自为存在涌入存在,使世界得以显现为世界。因此,这一表述将对象构成的结构化场域之存在与自为存在联系起来,同时没有将自在存在化约为人们遭遇对象时赋予它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