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否定
存在与虚无外在否定是意识区分一物与另一物、同时又不改变任何一物的理想关系。它既不作为属性存在于它所区分的事物之中,也不作为意识的内部结构存在;它的意义在于,世界的区分如何通过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显现出来。
不改变事物的区分
一件作为“这”而被遇见的事物仍然是其所是。它与整体的区别既不会给它的存在增添任何东西,也不会从中减去任何东西,而且事物本身并不实施否定。相反,这种关系要求一种绽出式存在,它既临在于这件特定事物,又临在于存在整体。因此,这种区分是外在的——事物保持完整,同时显现为众多事物之一。
这一论述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会同时以两种方式呈现。它既可以显现为综合总体,也可以显现为由分离事物组成的累积集合。当注意力转向一处风景时,原先仿佛沉没在未分化背景中的对象会作为形象显现出来,尽管它们早已在那里。因此,世界是一个去总体化的总体——一个集合,其统一性是理想的界限,而非已经完成的综合。
这种关系位于何处
放在桌上的报纸本身并不会否认自己就是桌子。如果它确实如此,就必须站到自身之外,并以意识的方式临在于桌子。桌子也不会实施这种区分。决定性的关系将报纸与桌子一并纳入其中,却不触及它们,也不赋予任何一方新的性质。
这种区分也不只是主观的。如果它只作为意识对显现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存在,就无法说明被区分事物的外在性。外在否定反而仍然“悬在空中”——它既外在于意识,也外在于自在存在。它没有独立的支撑或实体,却不能被还原为私人心智的安排。它的存在方式,是意识通过一系列内在否定将其召唤出来;经由这些否定,存在显露出其对自身所非之物的漠然。
这与那
“这”与“那”之间的关系尤其清楚地展现了这种结构。意识临在于一张桌子,可以揭示一把椅子是另一种东西——并不是因为椅子获得了新的性质,而是因为二者显现在共同的存在场域之中。它们的关系由“和”这个词表达:“这不是那”变成了“这和那”。这个连词将彼此不同的事物联结起来,却不把它们之间的区别变成任何一方的内在特征。
从这个意义上说,外在否定既是自在的,也是理想的。它不属于意识,也不属于任何一个被单独考察的事物。然而,它并非事物的性质,也不是世界中的具体要素。将它们分开的漠然本身无法作为对象来思考或感知;它标示的是,一物的变化不会将另一物吸收进自身。事物之间这种理想的虚无,是它们的同一性得以凝聚而又保持彼此不同的基础。
与显现和意识的关系
这一概念属于一种显现理论;该理论拒斥显现背后存在隐藏内在实在的看法。存在者并非掩藏更隐秘实在的表面展示——它的显现指向其他显现,没有任何一种显现具有特权地位。因此,事物之间的区别无须指向它们背后不可接近的基底。外在否定说明规定如何在世界中产生,而不将它们变成隐藏的本质。
这一论述也以意识指向其外部之物为前提。意识并不具有内容,仿佛事物储存在它内部——桌子位于空间之中,在窗户旁边,而不是作为表象存在于意识内部。意识通过超越自身而趋向对象。外在否定说明,如何揭示这些超越性事物之间的区别,同时又不把这些区别制造成事物内部的属性。
与被动性的对照
这一概念也反对这样一种解释——某个存在者的存在是被动地从另一存在者那里接受而来的。被动意味着承受一种源自别处的改变,但承受这种改变仍然预设着一个存在者——它已经存在,并承担自身的存在。因此,被动性是存在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存在从虚无向外转移。同样,外在否定将事物关联起来,却不创造或改变它们——它阐明它们之间的差异,同时不触动它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