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还原
存在与虚无本质还原指一种考察对象或孤立的主体性实例、却不肯定其实际存在的方式。其决定性运动既不是否认具体例子,也不是将其误认为整个探究,而是经由它通向其本质。
定义与方法
这一方法首先将对象或实例视为某种事物的例子,而不考虑它实际上是否存在。对实际存在的悬置,使这个例子成为通往本质意义的途径,而非证明其事实存在的证据。
这一定义将此术语归于埃德蒙·胡塞尔,并以简洁的表述说明其意义:“人总是能够越过具体现象,通向其本质。”这句话描述了一种方法上的转换。现象仍是出发点,但探究不会止步于它具体而特殊的显现。
与具体事物的关系
本质还原将两种关注层次结合起来。它对个别对象或孤立的主体性个案给予足够重视,以便加以考察,但同时只将其视为某种事物的例子。因此,这个例子既不会被简单抛弃,也不会被当作独立确立的事实;它的作用是使本质问题变得可探究。
悬置对实际存在的肯定,是这一操作的核心。此方法将探究从这个特定实例是否存在,转向除去这一肯定之后仍可通过它辨识的内容。具体现象仍是不可或缺的起点,而超越它的进程则界定了这一方法的目标。
表述的意义
“总是”一词赋予这一定义以方法上的力量——具体现象不必成为思想的最终界限。通向本质的运动被描述为适用于任何对象或孤立的主体性实例,而非仅仅适用于某种特殊个案的结论。
因此,本质还原标示了关注某个实例与肯定其现实存在之间的区别。通过作出这一区分,它使具体事物成为进入本质探究的途径。这一定义确立了此方法的范围与方向,但没有具体说明进一步的步骤次序或特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