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戈登海姆
成瘾剂量:美国阿片类药物危机的真相保罗·戈登海姆曾任普渡制药首席科学家兼医疗总监,是在涉及奥施康定营销的联邦案件中认罪的三名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本书并非通过个人传记追溯他在公众视野中的角色,而是借由2007年的和解与量刑呈现他——公司承认存在欺诈性营销,辩护方将管理人员与个人不当行为区分开来,而法庭上则有失去子女的家庭与他们当面对峙。在弗吉尼亚州西南部,该地区与奥施康定有关的死亡人数曾多达两百人;问题不仅在于公司要支付多少,还在于其领导人是否会承认造成的伤害。
公司角色与案件
戈登海姆曾担任普渡制药首席科学家兼医疗总监。他于2004年离开公司,但仍是联邦和解中列出的三名管理人员之一,另外两人是霍华德·尤德尔和迈克尔·弗里德曼。案件涉及一场营销活动,该活动宣称奥施康定比起速释版本的同类药物更不容易被滥用,也较不容易引发麻醉药物副作用。
2007年5月,约翰·布朗利在罗阿诺克市中心一栋办公楼内宣布了和解协议。普渡制药同意承认重罪误导性标示指控,并承认在六年间欺诈性宣传奥施康定的滥用风险和副作用。公司的行为包括对药物定时释药机制所作的宣传;普渡制药于2001年删除了说明书中有关该机制能够降低药物滥用可能性的文字。本书还提到,普渡制药曾制作伪造图表,但没有指认戈登海姆是图表的作者,也没有证实他个人参与制作。
公司同意支付6亿美元罚款,并了结联邦刑事及民事误导性标示指控。包括戈登海姆在内的三名高级管理人员承认了该罪名的轻罪版本。他们共计3450万美元的罚款由公司代为支付。罚款总额据报为6.345亿美元,其中戈登海姆被处以750万美元罚款,另有每名管理人员各5000美元的罚款。从奥施康定于1996年推出至2001年期间,这些公司与高管处罚约占普渡制药相关利润的百分之九十,也是美国司法部历史上制药公司支付的第十一大罚款。
抵达与法庭清算
管理人员原定于7月在阿宾顿出庭接受量刑。他们前一晚从康涅狄格州乘飞机抵达,并住在法院旁具有历史意义的玛莎·华盛顿旅馆。他们的律师请求法官允许他们从后门进入,以避开抗议者。詹姆斯·P·琼斯拒绝了——管理人员必须像其他人一样从正门进入。
庭审开始前,父母们朗读死者的姓名。埃德·比施从自己留言板上的纪念页面打印出这些姓名;名单已增加到五十多页。他们朗读时,声音有时会哽咽。这场公开点名使诉讼从关于公司处罚的争议,转变为管理人员与那些因奥施康定而承受丧亲之痛的家庭之间的直接对峙。
曾追踪此案的记者巴里·迈耶回忆说,他和一名摄影师站在那里时,管理人员似乎注意到了他们。戈登海姆始终直视镜头,尤德尔和弗里德曼则移开了视线。叙述描述了他们的反应,却没有推断戈登海姆的动机,也没有说明他当时在想什么。他在那一刻的镇定与现场更广泛的压力并置——和解协议已经宣布,但悲痛的父母仍在请求法院让管理人员直面他们。
辩护与个人问责
量刑时,管理人员的律师一再主张,刑事指控带来的耻辱本身就是惩罚,而且这些人个人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戈登海姆的律师称,他因这项指控而极度痛苦,并主张把他称作罪犯,是对一个曾做过许多好事、且根据双方同意的事实陈述并未做错任何事的人极其严厉的评判。因此,辩护方在公司承认误导性标示与领导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个人应负的责任之间划出界限。
本书将戈登海姆的辩护与其他管理人员所获的辩护区分开来。尤德尔的律师提到,他曾参与撤回160毫克剂量的药片并支持处方监测;弗里德曼的律师则列举了普渡制药制作的防止药物转流宣传册、防欺诈处方笺、执法联络部门,以及销售人员薪酬制度的调整。这些说法并未被描述为戈登海姆个人采取的行动。然而,即便面对悲痛家庭的证词,整体辩护仍回到奥施康定的益处大于风险这一主张。这种对照是戈登海姆在此案中形象的核心——公司承认不当行为,管理人员集体承认轻罪,而律师却坚持认为他们个人没有实施不当行为,两者并存。
儿子兰迪去世的李·纳斯曾敦促法官拒绝认罪协议,认为金钱本身意义不大,惩罚应与罪行相称。她带着一个小型黄铜骨灰瓮,里面装着兰迪的骨灰;此前,普渡制药的律师曾要求在凯伦·怀特的举报人审判中将骨灰瓮移走。庭审中,她指出骨灰属于自己的儿子,并将他的死亡与奥施康定联系起来,同时向戈登海姆、尤德尔和弗里德曼发言。她挥动骨灰瓮,却没有将它扔出去。她的举动使丧亲之痛在法庭上变得具体可见,而这场诉讼的其他部分则是通过法律指控、双方同意的事实和经济处罚进行的。
叙事意义
戈登海姆在本书中的角色,由公司责任与个人问责之间的距离所界定。和解协议确认普渡制药曾欺诈性地宣传奥施康定的风险;管理人员承认轻罪指控,而他们的律师则质疑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个人有罪。面对这些辩解,父母们将姓名、证词以及纳斯带来的骨灰瓮带进法庭。叙事没有声称能够知晓戈登海姆的私下想法,也没有借此化解这种张力。相反,它呈现了一个交会时刻——公司的法律和解与受害者家属要求法庭正视的人间后果相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