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1913年在伍德罗·威尔逊任内成立,是更广泛的金融部门垄断规制行动的一部分。它在本书中的意义在于体现了一种制度回应——当集中的财富威胁着使市场和政府受少数精英操控时,政治制度能够发挥制衡作用。
起源与政治背景
到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大型托拉斯和垄断企业已经表明,仅靠市场并不能确保广泛的经济机会。占据支配地位的企业能够抬高价格,阻止效率更高的竞争者和新技术进入市场。本书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置于进步主义者对此种危险的回应之中,并将其与更有力的反垄断执法并列。
威尔逊在1912年当选总统,标志着进步主义改革达到顶峰。1913年,他在反对垄断势力影响政治的同时,着手加强对金融部门的监管。由路易斯安那州众议员阿尔塞纳·普约领导的普约委员会对所谓“货币托拉斯”展开调查,推动了这项努力。威尔逊于当年成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以规制金融领域的垄断活动。
在改革计划中的作用
该委员会是旨在制衡集中经济权力的一系列更广泛措施的一部分。1914年,威尔逊推动通过《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加强《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并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以执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部门,将改革行动从其他市场的托拉斯规制扩展到金融领域。
这些措施体现了本书对市场与包容性市场的区分。市场可能被少数实力强大的企业控制;要维持广泛的市场准入,就需要能够遏制这种支配地位的制度。本书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成立描述为政府试图规制金融垄断的一种工具,而不是声称市场会自行纠正此类权力集中。
制度意义
该委员会说明,当经济权力威胁破坏包容性市场时,政治制度能够发挥制衡作用。按照本书的叙述,美国的应对与墨西哥形成对照;书中指出,墨西哥没有任何政治机构制衡卡洛斯·斯利姆的垄断。相比之下,在随后一个世纪里,美国反复运用反垄断法律打击托拉斯、垄断企业和卡特尔。
这种对照体现了包容性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之间的良性循环——广泛包容的政治制度能够限制背离开放市场的行为,而包容性经济制度则有助于维持多元政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成立是这一论述的具体体现——由于担心集中的私人权力也可能支配政府,公共监督因此扩展到了金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