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在这段叙述中,美国国会既是监管经济权力集中的工具,也是制约试图削弱司法独立的总统的机构。国会对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扩充最高法院计划的回应,成为检验多元主义制度能否维护自身延续的试金石,即使议员短期内可能从总统权力扩大中获益。

监管与有组织的反对力量

从十九世纪晚期起,农民和其他反对垄断商业行为的人士共同推动联邦政府监管行业。1887年《州际商务法》设立了州际商务委员会,并开启联邦行业监管;1890年随后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成为打击托拉斯的依据。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出台前,提交给美国国会的五十九份有关托拉斯的请愿书中,几乎全部来自农业州和农民组织,反映出农民共同致力于遏制垄断行为。

美国国会在这场运动中的作用,与范围更广的政治动员同步发展。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始于中西部的农业危机,促使农庄派及其他农民组织挑战歧视性商业行为。它们施加的压力,加上随后兴起的民粹主义和进步主义运动,推动政治态度转向支持联邦监督。文中将美国国会描述为一个回应有组织选民群体诉求、寻求限制企业权力集中的全国性机构,而非孤立行事的机构。

联邦政府与企业监管

西奥多·罗斯福执政期间,支持联邦监督的主张日益有力。他认为,从事州际经营的企业——尤其是受益于垄断倾向的企业——应接受全国性监督。他提议设立一个有权调查大型企业的联邦机构。包括1906年《赫本法》在内的措施强化了美国国会的监管职能;该法扩大了州际商务委员会的权限,包括检查铁路财务账目的权力。

美国国会也成为围绕总统权力范围展开冲突的场所。1902年,西奥多·罗斯福依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起诉北方证券公司;此后的诉讼对象还包括杜邦、美国烟草公司和标准石油公司。在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执政期间,标准石油公司于1911年被拆分。1913年获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使联邦所得税成为可能。这些发展共同表明,联邦机构逐渐获得监管大型企业和筹集收入的工具,同时,这些工具也被置于一个由美国国会与总统共享权力的政治体系之中。

抵制扩充最高法院

1937年,国会制衡职能面临最严峻的考验——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提出《司法机构重组法案》。他提议要求七十岁法官强制退休,并授权任命最多六名新大法官。尽管他将计划说成是应对最高法院负担过重、克服司法界反对新政立法的办法,但该提案会使他得以改变最高法院的组成。

众议院基本拒绝审议该法案。随后,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转向参议院;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了激烈的听证会,并提交否定报告,称该法案无必要且危险地背弃了宪法原则。参议院以七十票对二十票决定将其退回修改;扩充最高法院的条款被删除。路易斯·布兰代斯虽赞同罗斯福的许多立法,也反对削弱最高法院权力的企图,并反对声称大法官工作过于繁重的说法。公众支持同样有限——民调显示,只有约百分之四十的人赞成该计划。

制度意义

美国国会拒绝批准扩充最高法院计划,其影响超出了该法案本身的命运。文中指出,议员们有直接理由帮助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确保新政计划得以延续,但他们也意识到,削弱司法独立可能扰乱保护国会自身的权力平衡。因此,即使总统在参众两院都拥有多数席位,这一事件仍展现了政治制衡如何发挥作用。

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秘鲁和委内瑞拉相比,利害关系便更加清晰——两国总统援引民意授权,关闭不合作的国会,并改写宪法以强化行政权力。在美国,国会没有支持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重塑最高法院的企图。最高法院对总统权力的限制得以维持,同时法院也维护了《社会保障法》和《国家劳资关系法》。在这段叙述中,国会的抵制有助于维持多元主义,防止短期立法优势演变为持久的权力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