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弹特别委员会
杜鲁门氢弹特别委员会是一个由三人组成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成立目的是就美国是否应研制氢弹以及是否应公开此事向哈里·S·杜鲁门提供建议。委员会的两次会议成了激烈争论的场所,争论涉及苏联的能力、拖延的危险,以及新一轮军备竞赛的代价与后果;尽管戴维·E·利连索尔有所保留,委员会最终还是建议继续研制。
成立与职责
委员会于1949年11月10日获任命;此前一天,一个咨询委员会一致建议不要研制超级炸弹,原子能委员会也提出了反对意见。委员会以三票对两票作出决定,由利连索尔投下决定性一票。杜鲁门任命迪安·艾奇逊、路易斯·约翰逊和利连索尔为成员,请他们就是否继续研制以及是否公开此事向他提供建议。
这个问题没有保密太久。委员会获任命一周后,华盛顿方面已得知超级炸弹正在讨论之中。最初的风声传到一名《华盛顿邮报》记者那里;一位科罗拉多州参议员在当地电视节目中谈及此事,并表达了对科学家能否保守秘密的担忧。因此,委员会的工作是在日益扩大的公众辩论中展开的,尽管委员会内部讨论原本应受到限制。
意见分歧的审议
这场绝密辩论持续了三个月,从1949年11月一直到1950年1月底。讨论大多在迪安·艾奇逊位于美国国务院五楼的大办公室里进行。三名成员只开过两次会,分别在12月22日和1月31日;艾奇逊认为,会议稀少主要是因为约翰逊与利连索尔关系恶劣。
到了最后一次会议,分歧更加尖锐。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希望迅速推进研制计划,约翰逊也支持继续行动。利连索尔警告,不应在激动的氛围中作出决定——一旦开始研制,就可能堵死应对原子军备竞赛的新途径,使人们更加依赖单一类型的武器,扭曲国防预算和外交政策,并让公众错误地以为力量平衡将掌握在美国手中。艾奇逊赞赏利连索尔提出的反对理由,但认为两项现实因素更为重要——拖延美国的研制工作不会拖延苏联的研制工作,而美国公众也不会接受等待的政策。
最后一次会议与建议
1950年1月31日,成员们在旧国务院大楼216号房召开最后一次会议。艾奇逊主持讨论,主张继续研制,并提出一份供杜鲁门使用的声明草案。约翰逊表示赞同。利连索尔仍有严重顾虑,但在约翰逊说“我们必须保护总统”之后,同意在声明上签字。因此,这份建议体现的是成员们同意提交何种方针,并不意味着委员会内部的实质分歧已经消失。
随后,三名成员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位执行秘书一同步行前往美国总统官邸。他们自己的会议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与杜鲁门的会面则只持续了七分钟。利连索尔后来写道,总统似乎在一行人抵达前就已作出决定,或许早在十天前便已如此。因此,委员会是就杜鲁门可能已经作出的选择提供建议,而不是替他解决这个问题。
意义
氢弹特别委员会留下的记录,呈现了一项政策决定如何在一个紧凑而不均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起初有人建议反对研制,意见尖锐分歧的成员只开过两次会,最终声明则支持研制这种武器。委员会短暂的磋商暴露出政府内部难以达成共识的限度。利连索尔的签名有助于呈现一致的建议,但他的反对意见仍是审议的一部分;艾奇逊支持继续研制的理由,则基于苏联会进行研制的预期以及政治上无法接受拖延这一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