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R·金沃西
24个比利戴维·R·金沃西是1979年末审查威廉·斯坦利·米利根收治事宜的艾伦县法官。当时,米利根已被裁定因精神错乱而无罪,并被转送至利马州立医院。金沃西的职责涉及几个在此案中一再被区分的问题——适用何种诊断、米利根应在哪里接受治疗,以及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继续住院标准。他在12月10日作出的裁决既将多重人格现象列为诊断,也下令采取与该诊断相符的治疗,但决定让米利根留在利马,而不将他送回雅典。
职责与背景
审查听证会于11月30日在俄亥俄州利马市的艾伦县法院3号法庭举行。法院大楼年代久远,法庭虽可容纳约五十人,却大多空着。听证会不对公众和媒体开放;电视摄像机则在外等候。因此,金沃西主持的程序在法庭内限制旁听,同时在法庭门外有媒体明显聚集。
获准旁听的人包括米利根的母亲多萝西、德尔·摩尔和作家丹尼尔·凯斯。米利根戴着手铐,坐在两名律师之间。检察官、俄亥俄州成人假释管理局的一名代表,以及来自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的一名旁听律师也在场。在实质性审查开始前,金沃西回顾了自1978年12月4日米利根被裁定因精神错乱而无罪以来的收治程序,包括之后的再次收治,直至近一年后的这场听证会。他指出,本次程序依据俄亥俄州法典的相关条款进行。
关于安置地点的争议
眼下的争议在于米利根应留在利马,还是返回雅典。他的律师史蒂夫·汤普森主张,专家证人的证词支持将雅典作为长期治疗的适当地点。汤普森质疑归于米尔基医生的相反评估所依据的理由,指出该评估依赖以往的定罪和较早的证据,而且米尔基并非多重人格现象方面的专家。这一主张将选择适当治疗地点这一临床问题,与州方对米利根可能构成危险的担忧并置讨论。
金沃西首先处理了程序性动议。他批准了助理检察长戴维·贝林基提出的证人隔离动议,但驳回了汤普森要求将米利根送回雅典、并审查转院过程中据称存在的程序缺陷的请求。听取证据后,他没有立即宣布最终的收治决定,而是暂缓裁决,规定最迟须在十天内作出决定,并下令米利根在此期间留在利马。这段等待时间影响重大——裁决不仅会决定收治在法律上的状态,也会决定在该状态确定之前,米利根将留在哪家机构。
认定与命令
1979年12月10日,金沃西主持的法院认定米利根患有精神疾病,并将其描述为一种严重影响思维、情绪、感知、定向能力和记忆的显著障碍,严重损害了他的判断、行为以及认识现实的能力。法院将该状况认定为多重人格现象。法院还认定,米利根应当住院,因为证据显示他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实质性的身体伤害风险;其中,对自身的风险包括自杀威胁,对他人的风险则包括近期的暴力行为。认定内容还指出,住院治疗可能对他有益;鉴于其行为对他本人和他人的重大权利造成严重且迫在眉睫的风险,他需要接受此类治疗。
书面命令要求将米利根收治于利马州立医院,接受符合多重人格现象诊断的治疗,并指示将认定书的密封副本送交该院。因此,金沃西的决定并未把诊断当作法律认定的替代品,而是分别处理了米利根的精神状况、所主张的风险以及住院治疗的必要性。同时,裁决明确要求治疗符合该诊断,使这一诊断对治疗安排产生了实际影响。
意义
金沃西在这一事件中的作用克制却具有决定性。他没有通过将米利根送回雅典来解决支持雅典一方与州方之间的分歧;他驳回了立即转院的请求,在作出决定前让米利根留在利马,随后又下令继续在该院收治。然而,命令明确承认多重人格现象,并要求采取符合该诊断的治疗。因此,这项裁决将限制性的安置安排与临床治疗指示结合起来,保留了治疗必要性与实际提供治疗的条件之间的张力。
这场听证会也显示,在精神错乱无罪裁决作出后,米利根的法律与临床经历仍持续影响后续决定。此前的裁决处理的是他对所控行为应负的刑事责任;金沃西主持的审查则关乎继续住院是否仍有必要,以及住院地点应在哪里。金沃西通过回顾一系列收治程序并依照法定审查程序作出裁决,将这段经历转化为当前命令——米利根将继续在利马住院,法院所作的诊断及治疗要求也正式附加于该收治决定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