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谢尔曼

24个比利

特里·谢尔曼是一名检察官,他的笃定为针对威廉·斯坦利·米利根的案件赋予了鲜明的制度强硬色彩。他受命处理一宗因公众愤怒而升温的起诉案,将证据视为确凿无疑,并认为辩方无力招架;精神错乱辩护的可能性,以及有关精神科访谈的争议,显露出这种自信的局限。

身份与指派

谢尔曼三十二岁,留着卷曲的黑发和显眼的小胡子,以对性犯罪者态度严厉而闻名。他还夸口说,自己从未在陪审团审理的强奸案中败诉。他的职业形象由这份自信的记录展现出来——审阅米利根案卷时,他认为这是一宗胜算格外稳妥的起诉案。

这项指派本身就不同寻常。检察官办公室通常会在审判前几周随机选派一名资深律师,但县检察官乔治·史密斯召来谢尔曼和伯纳德·扎利格·亚维奇,指示他们全力办理此案。校园强奸犯案引发的公众愤怒改变了惯常做法,使谢尔曼成为一宗备受公众瞩目的起诉案的核心人物。

对案件的信心

谢尔曼的信心源于他所认为的一套完整证据——物证、指纹和辨认结果。然而,列队辨认的结果并非都明确无疑。波莉·牛顿明确指认了米利根;凯莉·德赖尔则表示,没有小胡子她无法确定;另一名证人也不确定,而辛西娅·门多萨指认了另一个人。这些不一而足的结果与谢尔曼毫无保留的保证形成对照,也体现了他的办案方式——辩方尚未陈述自己的说法,他便已认定案件尘埃落定。

在与朱迪·史蒂文森讨论案卷几天后,谢尔曼告诉她,不会进行认罪协商。他打算争取定罪并求处最高刑罚,同时不把辩方的胜算放在眼里。他的立场不只是相信检方掌握了有力证据;他也拒绝承认协商有其必要,或案件存在实质性的不确定因素。

精神错乱辩护与精神科证据

曾担任公设辩护律师的伯纳德·扎利格·亚维奇指出,辩方剩下的一条途径是提出精神错乱辩护。谢尔曼听后大笑。这一反应暴露出他评估案件时一个重要的盲点——他强调检方证据表面上的强大,而亚维奇则意识到,刑事责任——不只是被告身份——可能成为案件的核心。

当辩方试图保护威廉·斯坦利·米利根在接受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司法精神科部门检查时可能作出的陈述时,双方的分歧进一步加深。加里·施魏卡特坚持要求将检查所得信息视为受保密特权保护的内容,不得用于对付他的当事人。谢尔曼和亚维奇反对这一要求,公设辩护律师则威胁说会建议米利根拒绝配合。杰伊·弗劳尔斯法官一度几乎以藐视法庭罪惩处他们,随后各方达成妥协——只有在米利根出庭为自己辩护时,检方才能就他在检查中所作的不利陈述对他进行询问。

谢尔曼把这一妥协视为辩方走投无路的表现,仍坚持称案件胜算稳妥。即使诉讼进程已清楚表明,精神科证词及其使用规则可能影响辩方的策略,他的信心依然不减。这场争议揭示了他的看法与围绕米利根逐渐显现的法律和临床问题之间的距离——在他眼中,这是一宗直截了当的起诉案。

叙事作用

谢尔曼的形象通过职业声誉、策略决策和反复流露的笃定来呈现,而非通过私人经历或不断变化的个人生活来刻画。他坚持争取定罪和最高刑罚,确立了检方的强硬态度;他轻视精神错乱辩护,则与亚维奇较为谨慎地意识到案件仍有未决问题形成对照。叙述没有继续追踪谢尔曼在这场早期检察冲突之后的经历,但将他的自信作为衡量辩方面临之挑战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