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格雷
美国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戈登·格雷是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三人安全审查委员会的主席;该委员会于1954年审查J.罗伯特·奥本海默的安全许可。格雷曾任陆军部长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校长,参与此案时并不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也不知道刘易斯·施特劳斯对奥本海默怀有敌意。最终,他投票反对恢复这位物理学家的安全许可,尽管他承认这场程序是调查而非审判,也不顾委员会另一名成员沃德·埃文斯提出异议。格雷的角色说明,行政听证会可能受到证据获取机会不平等以及对安全风险作宽泛界定的影响。
背景与任命
格雷是保守派民主党人、施特劳斯的老友,出身于一个富裕的南方家族,其财富来自雷诺兹烟草公司。他曾在杜鲁门政府任陆军部长,当时则担任北卡罗来纳大学校长。1952年,他投票支持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这些政治和私人背景使他成为施特劳斯颇为中意的人选;施特劳斯希望委员会成员在安全档案中出现奥本海默的左翼交往之后,会倾向于对他心存怀疑。
施特劳斯任命格雷担任委员会主席,另外两名成员是斯佩里公司董事长托马斯·艾·摩根,以及罗耀拉大学和西北大学的化学荣休教授沃德·埃文斯。格雷并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他似乎以为这项任务只会持续几周,并认定奥本海默会获准保留安全许可。格雷提出戴维·利连索尔可以担任委员会成员时,施特劳斯却选择了摩根。传记作者称,最终组成的委员会成员对奥本海默作为共产党同路人的过往经历知之甚少,却可能被其档案内容震惊。
听证会及其不平等程序
听证会于1954年4月12日在华盛顿纪念碑附近一座战时临时建筑T-3号楼的2022室开庭。格雷与摩根、埃文斯坐在一张桃花心木桌后,桌上放着黑色活页夹,里面装有联邦调查局机密文件。奥本海默的律师对此深感不安——委员会事先审阅过这些档案,而辩方既没有档案副本,也无从质疑那些未公开提交的文件。与此同时,奥本海默在不是坐在证人席上时,整整一个月都待在一张皮沙发上;坐上证人席后,他将接受约二十七小时的质询。
格雷先朗读了美国原子能委员会的指控及奥本海默的书面答复。尽管指控内容和委员会的权限使这场程序颇像审判,格雷仍一再坚持称其为“调查”,而非审判。指控涉及奥本海默过去的交往、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捐助,以及他未能及时报告1943年的一次谈话;那次谈话涉及有人提议将科学情报转交苏联领事馆。指控还称他妨碍了热核武器计划。奥本海默承认自己有过相关友谊和政治交往,但否认这些交往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形容自己早年的立场是共产党同路人的立场。
不平衡不只体现在活页夹所载的内容上。听证会开始前,格雷允许政府律师罗杰·罗布私下与委员会会面,审阅联邦调查局档案,却拒绝让奥本海默的律师劳埃德·K·加里森获得同样机会。格雷接受了罗布关于不应向加里森提供类似情况介绍的建议,没有向辩方提供欧内斯特·劳伦斯那份不利的书面证词,也没有采取行动加快加里森的安全审查。委员会还允许检方对辩方隐瞒证人名单。这些做法使政府一方在奥本海默出庭作证之前便已获得程序优势。
《纽约时报》在听证会第二天刊出相关报道时,格雷责怪奥本海默及其律师泄露消息。奥本海默插话承认,是他的律师把文件交给记者詹姆斯·赖斯顿的。格雷发错了火——授权刊登的是施特劳斯,而非加里森;施特劳斯这样做,部分原因是担心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会抢先揭露此案。格雷不知道施特劳斯安排了文件发布一事。这一插曲表明,听证会的公共叙事可以在主席并不知晓是谁推动事态的情况下受到操控。
裁决与异议
格雷最初的私人评估将这场程序描述为在其限制条件下公平。他写道,程序“在情况所允许的范围内已经尽可能公平”,同时承认奥本海默及其律师无法看到部分联邦调查局报告和其他机密材料。他对罗布的交叉询问,以及罗布零敲碎打、出人意料地使用文件,也略感不安。然而,格雷最终认为,整体而言,这些程序并未损害奥本海默的利益。他的保留意见把辩方无法接触关键材料视作一种需要迁就的情况,而非亟须纠正的不平等。
格雷对证据的判断,集中在奥本海默习惯把个人判断置于政府官方判断之上这一点。他列举了舍瓦利埃事件、奥本海默为伯纳德·彼得斯辩护、热核武器争论以及其他政策立场。格雷和摩根一致认为,奥本海默表现出判断力不佳。因此,十天休会后,埃文斯带着一份支持奥本海默的异议意见草案回来时,格雷颇感意外。埃文斯说,审阅记录后,他认定指控中并无新内容;相比之下,格雷原以为埃文斯从一开始就倾向于拒绝恢复奥本海默的许可。
5月23日,委员会以二比一裁定奥本海默是忠诚的公民,但构成安全风险。格雷和摩根建议不恢复他的安全许可。他们的理由既不是指控他违法,甚至也不是指控他违反安全规定。他们反而认定,他的交往和行为表明他容易受人影响、缺乏足够坦诚,并且对热核武器计划抱有令人担忧的态度。他们还把这样的情况视为对他不利的证据——当对朋友的忠诚与他们所认为的政府和安全制度职责相冲突时,他仍忠于朋友。实际上,私人忠诚和持异议的政策判断成了施加安全惩罚的依据。
埃文斯的异议有力地质疑了这一结论。他指出,大部分不利信息在1947年奥本海默获准保留安全许可时,就已掌握在政府手中。他警告说,拒绝恢复许可将“成为我们国家荣誉上的污点”。他的异议揭示了一个难题——过去已经审查过的旧交往,如何能够突然变成取消资格的新理由;但这并未促使格雷改变投票。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后来接受了反对奥本海默的建议,只有委员亨利·德沃尔夫·史密斯投票反对委员会的决定。
责任与历史意义
格雷并非反对奥本海默行动的策划者;这一角色主要属于施特劳斯。但身为委员会主席,格雷有权坚持采用更公平的程序。关于这场听证会的记述强调,他本可以约束罗布的做法,并确保委员会遵守安全程序。然而,他接受了对联邦调查局档案单方面开放的安排,也没有让辩方获得类似机会。他坚持称听证会不是审判,并未消除其惩罚性,也未能弥补程序上的不平衡。
此案也使格雷置身于一场更广泛的争论之中——科学家能否质疑军事政策,同时继续担任政府顾问。作证期间,范内瓦·布什主张,委员会不应仅仅因为一个人表达过强烈意见,就决定他是否能够为国家效力。格雷回应说,奥本海默的档案里除了意见表达之外,还有其他不利事项。然而,最终裁决把奥本海默反对加速发展热核武器列为一个重要疑虑,并将之与他的交往及有争议的坦诚程度并列。因此,安全审查与惩罚异议之间的界限,始终是这项裁决的核心问题。
这场听证会既损害了奥本海默在政府中的角色,也损害了裁决者的公众声誉。听证记录的公开揭示了程序带有审讯性质,而科学家和学者对奥本海默的支持也日渐扩大。格雷的重要性,在于他起初似乎预期奥本海默会获准保留安全许可,最终却参与了拒绝恢复许可的决定;也在于他承认程序存在局限,却接受了这些局限共同促成的结果。他担任主席所承担的责任,不只是一票之责,更包括确保赋予这张选票权威的程序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