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拉弗蒂

在天堂的旗帜下

丹·拉弗蒂的经历展现了宗教确信如何转化为自称有权杀人的权威。他笃信原教旨主义经文,逐渐把家庭规矩和宪法法律都视为由自己按字面解释所支配的事项。1984年,他和兄弟罗恩按照一项启示行事;罗恩称这启示来自上帝——丹杀害了布伦达·拉弗蒂和她年幼的女儿埃丽卡,罗恩则在场并协助执行计划。多年躲避之后,丹后来所作的陈述使兄弟二人关于谁做了什么的相互矛盾说法变得复杂,但也表明两人都参与了罪行。在狱中,丹拒绝摩门原教旨主义,并发展出一种新神学,核心信念是他就是以利亚,受命为基督再临预备道路。

宗教研习与家庭生活

丹转向多妻婚姻,受到他研读《和平缔造者》的影响。这篇论著的作者身份长期存在争议。约瑟·史密斯作为印刷者出现在书名页上,书中思想也与他的一些教导相似;丹想弄清楚这本书是否由约瑟所写。经过研读和祈祷,丹确信作者就是约瑟,不过他也承认自己无法确知。此书似乎与这位创教先知有关,因此书中的教导对他格外有说服力。

当时,丹的家庭成员包括他的妻子玛蒂尔达、她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以及他们共同抚养的四个孩子。他把这篇论著的严格要求当作实际指南,宣布打算娶玛蒂尔达的大女儿,也就是自己的继女。他最终放弃了这个计划,转而娶了安·兰达克。安是罗马尼亚移民,在西班牙福克峡谷一处牧场从事马匹相关工作。丹是在向她借马参加当地游行后认识她的。安不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成员,但丹形容她乐于尝试新事物,并称成为他的多妻妻子是她的主意。他的叙述把多妻婚姻呈现为一套他试图在自己家庭中付诸实践的安排,而非抽象教义。

政治与法律权威

丹对宗教教义的字面主义不只涉及婚姻,也延伸至他日益对抗性的政府观。他主持家庭讨论,主张政府已经超越宪法授予的权限。他援引《摩尔门经》,反对取得执照、缴纳税款和使用社会安全号码等要求。他认为,执照意味着同意把个人生活的控制权交给政府,并坚持人们应能在没有官方许可的情况下行使基本权利。

1982年夏天,丹竞选犹他县治安官,公开表达了这一立场。他在公众论坛上发言,给普罗沃报纸写信,参加广播节目,也乘车参加小镇游行。他的竞选承诺严格按照字面执行《美国宪法》,并把恢复普通法陪审团的首要地位作为核心目标。这场竞选结合了他两方面的观点——不信任集权权威,并相信自己对法律和经文的解读能够提供公正的替代方案。丹愈发不再把解释视为需要共同制度或审议的问题,而是将其说成忠于根本原则的问题。

移除启示与杀人案

罗恩在把启示交给先知学校之前,先给丹看了这份启示。丹回忆说,罗恩对自己收到的启示感到害怕。他劝兄弟确认命令确实来自上帝,同时也警告说,如果这真是上帝的命令,就不应拒绝上帝的工作。这个回应有所保留,但并未成为持久的阻碍。祈祷之后,兄弟二人认定启示中点名要移除的四个人邪恶且罪有应得。他们接受启示有效,并决定照此行事是明智的。

在1984年7月24日谋杀案当天,丹在布伦达丈夫艾伦·拉弗蒂位于美国福克的公寓里杀害了布伦达和埃丽卡。丹先杀害了婴儿,随后袭击布伦达;当天下午约两点,他已经按自己的理解完成了命令的第一部分。之后,兄弟二人和奇普·卡恩斯、里基·纳普驱车前往克洛伊·洛位于海兰的家,打算执行启示的下一部分,再前往理查德·斯托的住所。斯托是海兰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支联会的会长。他们把这些计划中的杀人行动与一个更大的计划联系起来——为末世作准备,在梦矿附近清出一处避难城。

他们原本打算袭击克洛伊·洛,但最终没有动手。罗恩把英帕拉旅行车停在视线之外,他和丹查看房屋时,洛一家已因先锋日假期前往熊湖的夏日住处。随后,罗恩提议从空屋中拿走财物,包括他们可能找到的枪支或钱财。他把车倒进车棚,拿了一支20号霰弹枪,并让卡恩斯负责望风。从声称执行神圣使命转而搜寻无人居住房屋中的财物,与兄弟二人所说的单一神圣目的显得格格不入。他们计划的一连串杀人行动和避难城都未能实现。

逃亡、陈述与法律后果

逃离途中,纳普问他们在拉弗蒂家的公寓里做了什么。丹后来称,他详细讲述了杀人经过,并明确表示杀害布伦达和埃丽卡时,持刀的人是他而不是罗恩。卡恩斯后来作证时说法不同——他称杀害布伦达的是罗恩,并说杀害婴儿的人是丹。丹承认自己杀了埃丽卡这一核心说法,但对卡恩斯的大部分叙述提出异议,坚持自己也杀害了布伦达。卡恩斯当时已被逮捕,面临可能被控死罪并判处死刑的处境;检方承诺给予他重大宽待,条件是他的证词有助于定罪兄弟二人。因此,这些相互矛盾的陈述出自各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而丹的说法也没有抹去罗恩在杀人时在场这一核心事实。

7月24日深夜,兄弟二人在温多弗一家汽车旅馆的房间里睡下。次日早晨,他们发现卡恩斯和纳普带着英帕拉及车内物品离开,只给他们留下身上穿的衣服和寥寥无几的东西。丹称自己并不责怪那两人,并把自己睡得安稳解读为事情按命定方式发展的迹象。罗恩提议两人分头行动,搭便车穿越内华达州,再到内华达州斯帕克斯的约翰·阿斯库阿加的金块赌场附近会合;他们当年夏天早些时候曾去过那里。丹搭上一辆18轮卡车前往内华达州里诺,在市公园陈列的一辆历史蒸汽机车旁过夜,并在金块赌场附近等到罗恩到来。

兄弟二人在赌场午餐自助餐队伍中被捕。丹回忆说,他看到一些自己以为是联邦调查局探员的人,随后警员冲上前来,用枪指着他们。两人都没有反抗便投降,并在内华达州里诺的监狱中受到极为严密的看守。他们最初面对检方时采取回避态度——从被捕直到1985年定罪,兄弟二人都没有承认谋杀。丹后来愿意公开谈论此事,标志着重大转变。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他接受了自己将在狱中度过余生这一事实,并相信自己的监禁是上帝为人类安排的一部分。

丹的披露对罗恩重审一案十分重要。1991年,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罗恩1985年的定罪,裁定原审法院在判断罗恩是否具备受审能力时采用了错误标准。后续审理期间,丹的陈述指出罗恩在杀人时身处公寓,并描述了罗恩对布伦达施暴的情形。这使罗恩更难维持自己先前声称对谋杀毫不知情的说法,尽管丹仍坚持只有自己动过刀。由此,丹的叙述牵连了兄弟,同时也区分了两人的具体行为;但这种区分并不能抹去任何一方的参与。

兄弟情谊、决裂与狱中神学

丹和罗恩的关系既有宗教同盟,也有日渐加深的冲突。1995年8月,他们在普罗沃的史蒂文·汉森法官法庭上重逢,当时正在进行罗恩重审前的程序。罗恩友好地向丹打招呼。第二天,两人在牢房里时,罗恩袭击了丹。丹称自己没有反抗,直到罗恩再也无法出手,殴打才停止。当时,丹把这次袭击归因于罗恩受到邪灵困扰。公开场合的友好问候与突如其来的狱中暴力形成对照,显露出两人共同参与宗教行动的过往,并不能保证彼此信任或安全。

丹入狱后自己的信仰也发生了变化。他称自己的信念经历了重大演变,并已抛弃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和摩门原教旨主义。取而代之的信仰融合了《旧约》、《新约》、《摩尔门经》、原教旨主义经文,以及丹自己繁复的解释。他逐渐相信自己就是圣经先知以利亚,并相信自己在末世的任务是宣告基督再临。在这套说法中,他把自己塑造成先行者,为人子回归预备道路。

丹的人生轨迹为全书提供了一个尤为鲜明的例子,显示声称有责任服从启示,如何压过对他人的责任。他起初对罗恩的命令是否来自上帝有所谨慎,但这并未阻止他接受命令;一旦兄弟二人把预定的受害者归为邪恶之人,他们的宗教判断便使谋杀在他们看来成了可以接受的事。然而,后来的记录也无法给丹的经历一个单一且定论性的叙述。他的证词影响重大,他对自身行为的描述仍与卡恩斯的说法相冲突,而他的神学在狱中也继续变化。这位曾竞选公职、倡导多妻婚姻的人,最终并未回归通常的宗教权威,而是确立了新的私人先知身份,并确信自己的监禁属于神圣安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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