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森州立监狱

托马森州立监狱是缅因州的一所惩教机构,在小说中作为三名因杀害阿德里安·梅隆而定罪的年轻人之一的关押地出现。约翰·韦伯·加顿在1984年7月德里运河节最后一晚于主街桥上带头袭击梅隆,因一级过失杀人罪被判处十至二十年监禁,关押在托马森。该监狱是这场暴力的法律终点——当时加顿、史蒂文·杜贝和克里斯托弗·安温在集市后与梅隆及其男友唐·哈加蒂对峙,最终梅隆被扔进运河,并被桥下的实体杀害。杜贝被送往肖申克州立监狱,安温获得缓刑的青少年判决,而加顿在托马森的监禁代表了德里地方法院作出的最严厉惩罚。小说指出,在写作时,三项判决均在上诉中,加顿可能在任何一天出现在巴西公园看女孩或玩便士投掷游戏,距离梅隆被撕裂的尸体漂浮在主街桥一根桥桩旁的地方不远。因此,托马森州立监狱象征着德里法律体系的不完全正义——人类施害者名义上受到惩罚,而真正的凶手(那个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以德里儿童为食的实体)却未被法庭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