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桑
第二性在西蒙娜·德·波伏瓦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的论述中,乔治·桑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作家。她对传统爱情观的挑战,并未使她积极参与当时有组织的妇女权利运动。她的立场体现了个人主张性自由与为妇女权益开展集体政治行动之间的距离。
在十九世纪运动中的位置
谈到1848年成立的妇女俱乐部和创办的刊物时,波伏瓦将乔治·桑与加入运动的女性区别开来。乔治·桑要求享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却拒绝与欧仁妮·尼布瓦耶创办、卡贝支持的《妇女之声》合作。她的拒绝使她有别于加入女权主义运动的丹尼尔·斯特恩和德·吉拉丹夫人。
倡导及其局限
波伏瓦将乔治·桑的主张描述为主要出于感情。她要求自由恋爱,挑战了人们对关系的传统期待,但书中并未将这一立场等同于组织妇女开展政治行动,或通过新成立的俱乐部和刊物争取妇女权利。因此,乔治·桑与1848年的活动家形成了鲜明对照——她主张个人自由理想,却拒绝通过她们的集体平台开展工作。
叙事意义
乔治·桑的简短出场有助于波伏瓦区分个人异议与有组织的女权主义。相关论述还介绍了其他一些改革主张不全面或目标有所不同的人物;乔治·桑的例子则因她倡导自由恋爱并拒绝与《妇女之声》合作而具有鲜明特点。这一对照强调,仅仅挑战传统爱情观,并不等于参与争取妇女解放的政治运动。